看板 Gossiping作者 powyo (光子郎)標題 [新聞] 超市店員偷蛋吃 減刑遭判3月時間 Mon May 27 09:23:4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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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庭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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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店員偷蛋吃 減刑遭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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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姓女子在連鎖超市任職店員,涉嫌於上班時間偷吃架上2顆茶葉蛋,被店長抓包提告。
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提起公訴,該罪為6月以上、5年以下刑期,法官雖認為偷吃蛋沒必要
判那麼重,但減刑後仍判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方女於2018年7月時,兩度偷取架上每顆售價9元的茶葉蛋,並躲在櫃台後方食
用。店長發現茶葉蛋數量有異,調閱監視器後質問方女為何偷吃蛋,方女辯稱「客人反應
蛋太鹹」才親自食用確認,還堅稱有付錢給同事。同事事後作證指方女根本沒付錢,店長
於是一狀告上法院。
檢方認為,方女若對顧客意見有疑慮,大可直接在櫃台前試吃,不應躲起來偷偷食用,事
發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也拒絕賠償商家損失,依業務侵占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刑期
,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之罰則。
但法官認為,方女2次偷吃每顆價值18元的茶葉蛋雖然的確犯法,但是「情輕法重」,於
是引用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最後考量方女正值青壯年,也無前科紀錄,經濟狀況貧寒且
領有重大傷病卡,判2罪各3個月,合併應執行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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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店員偷蛋吃 減刑遭判3月 - 地方新聞 - 中國時報
方姓女子在連鎖超市任職店員,涉嫌於上班時間偷吃架上2顆茶葉蛋,被店長抓包提告。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提起公訴,該罪為6月以上、5年以下刑期,法官雖認為偷吃蛋沒必要判那麼重,但減刑後仍判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指出,方女於2018年7月時,兩度偷取架上每顆售價9元的茶葉蛋,並躲在櫃台後方食用。 ...
6.備註:判決好重 偷吃茶葉蛋比酒駕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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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nenger: 為了兩顆蛋被告,難怪當便利師3F 05/27 09:24
推 jorden: 微罪不舉?????4F 05/27 09:24
→ Lenyog: 挖 這滿扯的 微罪不舉不是嗎 兩顆茶葉蛋...6F 05/27 09:25
推 localhost: 清寒+重大傷病 吃兩顆茶葉蛋 讓人家有案底12F 05/27 09:26
→ EDGEo93353: ??????????????????????????????????????????????????14F 05/27 09:26
→ localhost: 這店長有點扯 雖然做錯事在先 但沒必要這樣16F 05/27 09:26
推 bar1005: 這如果是公務員 可是以貪污治罪條例送辦 勞工真的爽很多17F 05/27 09:27
→ iam0718: 吃兩顆蛋被關的話就真的好笑了19F 05/27 09:27
→ vdml: 不是可以吃過期食物嗎 何必...20F 05/27 09:27
推 fuxkyou: 店長和這店員肯定有其他過節啊..21F 05/27 09:28
推 TFsonG: 檢察官太扯了22F 05/27 09:28
噓 v7q4: 一顆18元!?鑲金的嗎23F 05/27 09:28
→ kaodio: 口憐 平常沒報廢吃嗎 在超商光吃報廢不就能撐三餐了24F 05/27 09:28
推 hitsukix: 2顆蛋9萬,是這樣說嗎 比例原則25F 05/27 09:28
噓 ncc5566: 狗國人來台灣偷幾百元的bb霜都微罪不舉了26F 05/27 09:28
噓 kent: 因該不是第一次了 終於被人贓俱獲27F 05/27 09:29
→ pigofwind: 業務侵占6個月起跳,判3個月已經是用59條減半了28F 05/27 09:29
推 agong: 這...30F 05/27 09:29
→ Dinenger: 應該是早就看她不爽,或者她死不認錯一怒之下告上朝廷32F 05/27 09:29
噓 kenndy: 馬的恐龍,酒駕怎麼判重點?33F 05/27 09:30
→ Dinenger: 畢竟這不是普通偷竊,是業務侵占R34F 05/27 09:30
推 miacp: 判那麼重應該是犯後態度不佳吧,法官都在看態度的。38F 05/27 09:30
噓 jmedchem: 比酒駕還重給噓 文組法匠誤國41F 05/27 09:30
推 degneva: 一堆在路邊摘別人水果/蔬菜的 檢察官也抓出來起訴阿42F 05/27 09:30
→ Dinenger: 如果是我就下班偷吃蛋,至少不用吃上業務侵占43F 05/27 09:31
推 QBey: 已經比最低還減刑了 不然還想怎麼判45F 05/27 09:31
→ negatron: 啊,重點不是在拒絕賠償嗎? 一堆不看內文的46F 05/27 09:32
噓 kenndy: 恐龍是超商虐奴打手嗎?重大傷病沒緩刑47F 05/27 09:32
推 dodoru: 我覺得看文中敘述情狀,主要是她一直不承認也不認錯耶,也48F 05/27 09:32
推 kent: 店長會無聊去算鍋裡的蛋數量嗎 因該之前就有偷吃過其他的49F 05/27 09:32
→ dodoru: 拒絕賠償商家損失,這如果認錯家賠償損失賠償不了多少的。50F 05/27 09:32
推 suifong: 領有重大傷病卡,不是精神有問題就是身體有殘缺吧。有必要為了茶葉蛋關三個月?51F 05/27 09:33
→ kent: 偷吃一段時間後死性不改 才終於拿到證據抓她53F 05/27 09:33
推 ichch: 重點是認罪的部分吧54F 05/27 09:33
→ dodoru: 死不認錯態度強硬,那就只能提告了。55F 05/27 09:33
推 poeoe: 這判決有夠重……56F 05/27 09:33
→ ichch: 不用關。但是易科罰金九萬57F 05/27 09:33
→ kent: 同事也知道她的毛病 所以根本不想幫她58F 05/27 09:34
→ powyo: 搞不好她真的有付錢 因為只是兩顆茶葉蛋..59F 05/27 09:34
→ kenndy: 要說業務侵占,如果法官帶法院原子筆回家不也是?60F 05/27 09:34
推 miacp: 而且他是被告業務侵占不是竊盜,竊盜比較輕。61F 05/27 09:34
推 gglong: 重點是至今不認錯不賠償62F 05/27 09:34
→ degneva: 好吧 拒絕賠償這幾塊錢...寧願進去 真是條漢子63F 05/27 09:34
推 danorken: 原來現在是9元 好久沒買 我以為是10元64F 05/27 09:34
推 ichch: 如果小屁孩再你車上畫畫 本來你只想父母賠錢 結果父母說65F 05/27 09:35
→ miacp: 九元茶葉蛋,應該是美廉社66F 05/27 09:36
→ ichch: 小孩而已 計較什麼。賠什麼錢 你會就這樣算了 還是 父母?67F 05/27 09:36
→ miacp: 法官如果A原子筆回家被告,他就承認+道歉,就微罪不舉了...69F 05/27 09:36
推 Dinenger: 業務侵占hen嚴重,你想想你各種委託他人服務
他如果用職權自肥,這樣的人你放心嗎,看看某板主70F 05/27 09:37
→ Dinenger: 這是基本價值觀人格的問題,很恐怕的73F 05/27 09:37
推 cena0605: 這是業務侵占 然後他死不認錯 當然不用輕判76F 05/27 09:38
推 olalo: 超商非直營通常報廢品一堆可吃,偷吃什麼茶葉蛋...=_=77F 05/27 09:38
推 dodoru: 和店長好好道歉,甚至裝一下可憐表達一些弱勢需求,78F 05/27 09:38
→ darkbrigher: 有人偷東西老實說有叫捅嗎 難不成要幫掩蓋才叫好同事79F 05/27 09:38
→ dodoru: 和店長好好道歉,甚至裝一下可憐表達一些弱勢需求,
說真的店長+其他店員一般都會多幫你一點幫你多留一下可拿的物資,例如待報廢的、即期的食物。
但不是讓你上班的時候一直偷還死不承認
這樣很難繼續用這個員工81F 05/27 09:38
推 suifong: 領有重大傷病卡+經濟貧寒,應該是可憐人,9萬繳不出來就得進去關,監獄那種環境,希望出來還能正正常常…88F 05/27 09:41
推 Dinenger: 光一個9元的蛋的就夠引誘他犯罪了,那更大的誘惑呢90F 05/27 09:41
推 dodoru: 可憐歸可憐,她如果願意認錯+當初願意賠償損失,也不會繳到九萬那麼多。91F 05/27 09:42
→ ssccg: 重點不是偷吃的值多少,而是業務侵佔就是大事吧93F 05/27 09:42
推 qq68: 不曉得該說什麼,酒駕罰重一點好嗎94F 05/27 09:42
→ ssccg: 超商報廢那麼多食物,何必要吃架上的95F 05/27 09:42
推 LLuchia: 偷兩顆蛋判三個月罰九萬…完全看不出來法官有考慮到他說的那些96F 05/27 09:43
→ linceass: 這平常一定就在吃 這次剛好抓包98F 05/27 09:43
推 dodoru: 法官已經減刑了
這個人自己死不認錯也很難救99F 05/27 09:44
→ vickyshan: 飲料店也是,還可以加布丁和珍珠!不只純茶喔~268F 05/27 10:59
→ groundmon: 偷竊又不是微罪,而且被偷的都決定要起訴,剛好而已269F 05/27 11:01
→ serding: 這比例是不是很怪270F 05/27 11:01
推 IronWolf: 這種也不知道偷幾次 偷到習慣才會依抓就到271F 05/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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