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標題 Re: [新聞] 開車撞死律師 為何判死刑?時間 Fri May 31 12:04:51 2019
推 rocephin: 唉 鄉民只會為反而反 這篇都寫那麼清楚了
他不自首又不認罪 法官要怎麼減刑zz05/31 11:51
死不認罪 還可教化?燒死前女友 無期定讞
2016-04-27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謝介裕/綜合報導〕32歲男子何光庭不滿莊姓前女友移情別戀,
到她家縱火燒死莊女,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何男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
大」;但考量他「開庭時語氣不暴戾」,還有教化可能,若矯治無用,仍可監禁終身,不
致危害他人,判無期徒刑確定。
罕見判決 法界議論
本案被告不認罪,法官仍認定有教化可能,罕見判決引發法界議論。以往不認罪不乏被判
死刑定讞的案例,其一就是殺人魔陳瑞欽姦殺陳姓女友後否認,被最高法院判死刑確定,
102年4月已槍決伏法。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認為,法官不能只憑「被告看起來是不是OK」的主觀判斷,
充作有無教化可能的依據,量刑前應調查被告素行、親朋好友、精神鑑定,建構品格證據
與心理狀態,在判決中明確交代,才能說服被害人家屬、社會大眾和被告。
針對判決結果,南投縣竹山鎮中央里里長莊錦川轉述,案發迄今,何嫌家人從未登門向被
害家屬致歉,令莊女父母耿耿於懷;且莊女家境不佳,雙親以打零工為生,好不容易將獨
生女養大,卻遭此橫禍,傷痛迄今無法撫平。對此判決,家屬不太滿意,但仍可接受,並
盼何嫌在獄中終老,以免再害別人。
判決書指出,何男不滿交往5年的莊女提出分手且另結新歡,多次恐嚇、跟蹤;前年12月
18日深夜,何嫌守在莊女住處外,凌晨1點發現莊女和新男友持續通電話,引發殺機,先
打電話確定莊女在房內,再縱火焚燒屋外易燃物,引發大火,燒死莊女。
一、二審皆認為,何男否認犯罪,罪孽深重,但考量他開庭時「無暴戾語氣」、「沒有態
度囂張」、「對死者及家屬沒有不敬言行」,應有教化可能,若獄中矯治無用,可監禁終
身,故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83713
要你生就可以生
要你死就得死
否認犯罪 毫無悔意 一樣是可以教化的啦~
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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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批小燈泡案法院判決 馬英九:兩公約未廢死
兩公約實施後槍決人數 馬七年 33人
馬英九在一九九三到一九九六年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一共槍決了七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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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A0525: 哈哈 又打臉
一群雙標阿2F 05/31 12:05
→ shiueyang: 他女友是律師嗎?又不是律師為甚麼要判死?4F 05/31 12:06
推 hw1: 你法盲喔 人家就是可教化 去唸點書好嗎9F 05/31 12:09
→ Tchachavsky: 殺法律人 法律人家縱火才會造成法律人心中社會恐慌構成要件不符合 要怎麼判死 乖讀判決書就懂得事10F 05/31 12:09
推 LOWJ: 不可以 撞 律師 法官 但可以 故意殺人15F 05/31 12:10
推 Tenging: 法官教會我們好多東西喔 社會又叫化了一次呢
法律是台灣最大的叫化集團
丐幫 隨便他們亂蓋 他們說了算16F 05/31 12:11
推 wwvvkai: 法律人尊覺不凡 懂?19F 05/31 12:12
推 obovqq: 誰殺到高貴的法律人誰就不可教化啦 明白?21F 05/31 12:14
噓 sionxp: 問問看開車撞法官 不知道會怎麼樣?有案例嗎?23F 05/31 12:14
(小燈泡事件)
合議庭指出,王手段凶殘、態度冷酷髮指,
案發造成社會驚恐不安,法院感到震驚和憤怒
,身為父母或子女,「怎麼能不心痛?」法院雖關心民意走向,國家發展委員會去年民調
顯示,八成民眾贊成殺害幼童、隨機殺人者,處唯一死刑,
但法官得排除個人情緒,公平
且獨立審判。
合議庭坦言,隨案件進行,逐漸了解王的身心、家庭背景,更深了解思覺失調症,掙扎、
思量許久,討論適用法條及兩公約拘束力,略帶無奈地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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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社會不安
=>法官得排除個人情緒 獨立審判 無期徒刑
造成
律師恐慌不安
=>無視國家法紀、視人命如草芥,惡性至為重大 死刑
推 bij831: 人家高等物種,給點面子阿25F 05/31 12:15
推 kinomon: 第一時間打119 在獄中抄寫佛經悔過 這樣不能教化?26F 05/31 12:15
男子黃建智於前年12月間因愛慕一名陳姓按摩女,告白求愛11次遭拒絕,竟憤而
持預藏的
藍波刀狠刺對方50刀,造成陳女當場慘死。高等法院根據其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被告精神
病史,也無長期使用毒品或酒精跡象,因此其辯詞審洵屬卸責之虛詞,委無可採。高等法
院審酌,
黃男預藏刀械在身,已屬預謀犯案,但其
殺人後主動打電話報警,且留在原地等
候警方到場,且犯後配合檢警調查,態度尚可,加上被告願意賠償100萬元,已和受害者
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院10日維持高院判決,判處黃嫌無
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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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50刀以後 留在原地打110報警
=>無期徒刑
撞死
律師以後 留在原地打119給救護車
=>刑法殺人罪 不合自首減刑要件 死刑
推 kbten: 呵呵,打臉!可悲的司法27F 05/31 12:16
推 Tenging: 洪當興再犯的機率低得跟甚麼一樣 又不是十惡不赦的壞人洪當興只是車禍 又不是強姦女童還是割喉男童28F 05/31 12:16
推 coffee112: 法律人看起來就像是吉娃娃一樣的生物30F 05/31 12:17
→ Tenging: 南投輪姦女童還焚屍只判處無期徒刑31F 05/31 12:17
推 sbflight: 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 等等就有人抹你法盲了32F 05/31 12:18
推 ass812882: 法律人直接承認台灣殺死律師一率死刑啦,扯那些有的沒的33F 05/31 12:18
→ Tenging: 對不起 幹拎娘 我剛去看了最新判決 無期改判二十年
輪姦還焚屍只判二十年35F 05/31 12:18
推 obovqq: 我也覺得洪的再犯可能反而低 這樣都不可教化?37F 05/31 12:19
→ Tenging: 洪當興到底做錯了哪一點罪無可恕情不可憫38F 05/31 12:19
→ Tenging: 南投輪姦女童焚屍只判二十年41F 05/31 12:20
推 huang0508: 法律人哈哈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42F 05/31 12:20
噓 rocephin: 無聊 內文都寫罕見判決 引起議論 不就表示不是常態嗎43F 05/31 12:21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到游姓妻子經營的卡拉OK店談判,要求游女撤回對他的家暴告訴
,見游女熱絡招呼林姓前男友等人,
郭男抓狂持刀當眾刺死新婚不到一年的游女,再自捅
腹部倒地但獲救,法官指郭男接受精神鑑定,確認案發時很清楚自己在殺妻,郭男出庭宣
稱片段失憶,應屬狡辯,並無任何符合法定減刑的條件。不過
法官認為,郭男受多重事件
挫折刺激而情緒失控行兇,並非預謀,手段殘忍但未達殘虐須判死程度,且郭男殺人後立
刻自戕,企圖同歸於盡,足見
良心未泯,雖尚未與游女家屬和解,應已知悔悟。檢方上訴
認為郭男當眾殺妻、手段兇殘,造成死者家屬哀痛逾恆,且遲未誠心賠償和解,
判刑15年
實在太輕,應改判死刑,
最高院仍維持原判決定讞。
游女熱絡招呼林姓前男友等人
=>受多重事件挫折刺激而情緒失控行兇 未與家屬和解 15年有期徒刑
先前婚姻生活及調解程序中對被害人累積之不滿
=>非難以承受之重大變故 殘暴、恣意殺害被害人 死刑
推 obovqq: 他有可能就一時情緒失控啊 很多變態才該判死吧?44F 05/31 12:21
推 iam0718: 法律人的標準 就是搞到法律人你就完蛋45F 05/31 12:22
推 f30607: 法律人集體失蹤啦46F 05/31 12:22
推 Gamelop: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為什麼允許用 有可能這種模糊字眼啊47F 05/31 12:22
→ iam0718: 變態哪能判死 沒看過與惡嗎 要好好研究預防下一個阿48F 05/31 12:23
推 accidie: 唷~~法律人發聲了49F 05/31 12:23
推 ab4daa: 自助餐吃起來50F 05/31 12:25
推 Tenging: 刑法增修條文: 法律人不安與惶恐51F 05/31 12:26
※ 編輯: sixpoint (118.166.2.184), 05/31/2019 12:30:59
推 ogcman: 殺法律人一律死刑 這常識吧 法界默認 雖然沒法條
因為人人平等 立法會牴觸憲法53F 05/31 12:27
推 headcase: 笑死 惱羞喔 罕見判決咧 難道殺人很常見ㄇ55F 05/31 12:29
→ AZBTPATONY: 對法官比中指也是不可教化喔 有個比中指被判死 笑死人57F 05/31 12:33
推 rapnose: XDDDDDD 你不要這樣58F 05/31 12:35
推 obovqq: 判決書都講白了 造成律師和其餘專業(法律)人士慌恐咩
真該死對ㄅ61F 05/31 12:37
推 HDSM: 高調64F 05/31 12:38
推 rapnose: 推原po補充其他例子。XDDDD65F 05/31 12:39
推 SiLlYWanKer: 法官檢察官垃圾的一狗票 法律人自以為高級 黨國孽餘推爆這篇 一堆垃圾法官 看不爽就送去死毫無專業素養66F 05/31 12:39
推 tw2000: 想自殺的 知道該怎麼做了吧!69F 05/31 12:42
推 annishot: 萬般皆下品,唯有法律人。以後路上前科犯都法律系的XDD71F 05/31 12:42
推 zoeapezoo: 法官需要一個判決大資料庫 不然真的自由心證74F 05/31 12:45
推 lin5656: 幹你整理的不錯喔,太經典75F 05/31 12:47
推 lulumii: 律師要證明教化可能 要有統計顯著性根據耶 沒唸過書嗎77F 05/31 12:56
→ ALENDA: 為了自己的那天成為受害者時權益能被在意,大家閒暇去唸個法學位吧78F 05/31 12:56
→ ALENDA: 台灣需要刑事案件除犯罪事實外,加害人、受害人學經歷、年紀、財務狀況、刑度的大數據庫82F 05/31 12:58
推 Tenging: 廢死團體這時候才應該幫洪當興辯護不是嗎 兩公約不見啦洪案法官突然覺醒認真上班 廢死團體啞巴到想放屁都難
1不爽法官 2肚爛廢死雙重標準
一次看清兩個笑話84F 05/31 13:01
推 LOWJ: 我不是 樓下自稱法律人來說大家法盲89F 05/31 13:04
→ Tenging: 廢死團體是不是故意放生洪當興 廢死團體呢90F 05/31 13:04
推 ALENDA: 為什麼這個案子不能用剛出完庭義憤難平,所以一時心神喪失鑄下大錯,但當事人面對人生重大挫折,其情可憫,反而是罪大惡極? 因為其中一位受害者是律師? 有個新莊小女生父母雙亡被神棍騙財騙色連父母遺留的房子都被設計侵吞,最後對神棍喪失利用價值被殺還被焚屍,結果這不算最大惡極? 幾年處心積慮摧毀一個孤女這叫還尚有人性? 我真心不懂台灣95F 05/31 13:12
→ ALENDA: 法官的依據102F 05/31 13:13
推 joe9211: 只要兇手有跟家屬和解 就不會被判死刑了啦104F 05/31 13:15
推 abadjoke: 法狗還敢來阿 乖乖吃完便當回去蹲補習班啦108F 05/3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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