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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 BBS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nice1998
(Janice)
標題
[問卦] 《兩公約》寫情節重大可判死 殺警察算嗎
時間
Thu Jul 4 12:33:24 2019
其實可能有些人對兩公約有一些些誤會,
兩公約並沒有說不能判死,只是說情節重大才可以判死,
不過這個情節重大有些模糊感覺有點自由心證,
不知道在台灣,殺警察算情節重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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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8.128.60.72 (新加坡)
※ 文章代碼(AID): #1T7O6M2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2214806.A.08F.html
推
smallroad
: 認真回,不會被判死
1F 223.137.79.27 台灣 07/04 12:34
推
hitsukix
: 當然不算 殺法律人才算
2F 115.82.172.219 台灣 07/04 12:34
推
p95649564
: 不算 都不會判死
3F 114.33.201.242 台灣 07/04 12:34
推
ikj
: 廢死覺青說了算
4F 210.240.130.4 台灣 07/04 12:34
推
headcase
: 最重啊 你不知道文組法官都判最輕的嗎
5F 39.10.167.92 台灣 07/04 12:34
→
deann
: 這個案子會不會用殺人罪判都還有問題..
6F 61.220.51.98 台灣 07/04 12:34
推
SamMark
: 精神疾病注定不會死
7F 27.52.66.123 台灣 07/04 12:34
推
mdm
: 不算
8F 223.137.108.15 台灣 07/04 12:34
推
s860134
: 法官心證決定 法律只是畫定邊界
9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4
推
vanson37
: 廢死說了算
10F 223.137.6.144 台灣 07/04 12:34
推
abobstar
: 當然不算 殺法律人才算
11F 61.221.143.58 台灣 07/04 12:35
推
bruce511239
: 請把麥克風遞給專業的法官
12F 61.223.232.156 台灣 07/04 12:35
→
panex0845
: 警察不是法律人 不算
13F 61.216.67.163 台灣 07/04 12:35
噓
ethanwu0414
: 台灣法官愛扯兩公約就是個笑話
14F 110.50.177.242 台灣 07/04 12:35
→
s860134
: 即使有精神疾病 法官也可以用心證去證
他當下是有行為能力
15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5
推
bobbylin
: 殺官員的小孩大概就會判死刑
17F 210.189.27.174 日本 07/04 12:35
推
lnaturol
: 情節重大(X) 殺法律人(O)
18F 27.242.190.88 台灣 07/04 12:35
推
ilove640
: 不算 兩公約在台灣就是為了抹黑精神病患
19F 114.41.66.15 台灣 07/04 12:35
→
s860134
: 台灣法官除了度刑有限制外,判決幾乎都是
20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5
→
ilove640
: 者而存在的 它讓每個重犯都可以利用它
減刑 好讓大家認為精神病患都會犯罪 讓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倍受社會壓力 發揮了大
愛的精神 真正幫助了精神病患者
21F 114.41.66.15 台灣 07/04 12:35
→
s860134
: 天馬行空,判決書像寫心得一樣
喜歡從哪個角度去切入都可以~只要掰脈絡
25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6
推
sid3
: 他有憂鬱症不是故意的
27F 115.82.149.10 台灣 07/04 12:37
推
qbaow
: 不算 要殺法律人才算 警察只是奴隸
28F 163.21.31.221 台灣 07/04 12:37
→
s860134
: 和援引支持自己觀點的國內外判例或法條~
所以有人笑法官判決書都是先射箭再畫靶
29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7
特價 FIELD WORKS 衍 全新原創商品
→
vdml
: 殺律師才算
31F 60.251.146.64 台灣 07/04 12:38
→
gh34163
: 殺警都能選立委了
32F 140.109.103.227 台灣 07/04 12:38
推
kps1247
: 不算 又沒砍到法律人
33F 117.19.148.144 台灣 07/04 12:39
→
s860134
: 先有結果再掰理由,判決就像大學生寫報告
34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39
噓
huang622
:
https://i.imgur.com/bTDoMch.jpg
35F 42.76.126.236 台灣 07/04 12:39
推
sbflight
: 有躁鬱症 不是故意 大家可以回家啦
36F 180.217.89.153 台灣 07/04 12:39
→
TaiwanUp
: 你自己覺得不算也不能去做
37F 111.184.21.96 台灣 07/04 12:40
→
junnn
: 在台灣別讓孩子當 護理/警察/空服
38F 42.73.225.7 台灣 07/04 12:40
→
Chrysan0924
: 警察是法律人?
39F 114.136.40.139 台灣 07/04 12:43
噓
ABA0525
: 不算,警察不是人,只有法界才是人
40F 61.227.3.182 台灣 07/04 12:43
推
waverson
: 法律人是貴族說了算,其他人是個屁
41F 39.8.34.3 台灣 07/04 12:43
推
asdf70044
: 又不是殺到法律人 哪裡重大 跟鼻屎一樣
42F 220.132.137.18 台灣 07/04 12:43
推
isawaghost
: 有精神病 無罪
43F 114.40.114.212 台灣 07/04 12:43
→
asdf70044
: 小==
44F 220.132.137.18 台灣 07/04 12:43
推
widec
: 在彰化,殺警察的都可以選立委了
45F 36.232.16.26 台灣 07/04 12:44
推
legendmtg
: 戰爭罪之類的吧
46F 202.246.252.97 日本 07/04 12:44
推
casnal
: 誤殺 沒有犯意 腦子有病
47F 114.136.179.119 台灣 07/04 12:45
→
wsx26997785
: 為什麼台灣沒入聯合國 卻要遵守兩公
48F 61.223.160.10 台灣 07/04 12:45
→
casnal
: 沒幾年就出來了
49F 114.136.179.119 台灣 07/04 12:45
→
feather3
: 不算,沒用到法律人都不算
50F 42.77.206.19 台灣 07/04 12:45
→
s860134
: 因為台灣兩公約有入法
https://bit.ly/2xvZfpv
51F 123.192.22.254 台灣 07/04 12:45
法務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推
NT500
: 垃圾法官只會幫殺人犯找不死的藉口!
53F 101.12.149.249 台灣 07/04 12:46
→
losage
: 不算,可以選立委,你覺得呢?
54F 111.82.62.202 台灣 07/04 12:47
推
adk147852
: 要選舉有那麼一點點機會
55F 1.172.121.23 台灣 07/04 12:47
→
kerkyky
: 就是求其生而不可得 無教化之可能 沒寫這
個會被上面退
56F 180.217.247.53 台灣 07/04 12:48
噓
LinBaoYan
: 新加坡
58F 111.249.73.226 台灣 07/04 12:48
→
eebear
: 只殺一兩個不算情節重大不會被判死放心
59F 42.77.189.51 台灣 07/04 12:48
推
msekili
: 不算 因為兩公約就是給恐龍不判死的藉口
60F 36.234.234.198 台灣 07/04 12:50
推
david20415
: 小燈泡都那樣了 這個有精神病根本不
用期待
61F 39.9.62.75 台灣 07/04 12:50
→
mryf
: 犯嫌有心理疾病... 這例一定不會判死
63F 223.140.183.147 台灣 07/04 12:51
推
selfhu
: 最有問題的是精神病這個無敵金牌
64F 114.137.116.116 台灣 07/04 12:54
推
sponge88
: 在台灣怎麼殺都不會判死刑
65F 180.217.154.175 台灣 07/04 12:55
推
leoz69927
: 不算死的是基層都不算
66F 27.246.166.233 台灣 07/04 12:55
推
ssisters
: 之前富二代殺警案 根本沒人站在警察這邊
67F 27.105.108.13 台灣 07/04 12:57
推
ccjj8
: 法律系畢業的才是重大
68F 42.73.69.16 台灣 07/04 12:58
→
ssisters
: 大家只想到大腸花警察打人 警察都是該死
69F 27.105.108.13 台灣 07/04 12:58
推
TR55
: 不會被判死 但以現在社會對這案子關注程度
很有可能10年以上
70F 49.219.128.133 台灣 07/04 13:06
→
polo608
: 殺法律人才算
72F 101.13.3.158 台灣 07/04 13:06
→
cycutom
: 不算,這案不可能判死
73F 42.72.90.140 台灣 07/04 13:07
→
jones2011
: 不算
74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07
推
WLR
: 只有殺法律人才是
75F 59.127.220.169 台灣 07/04 13:08
→
jones2011
: 幾年前有一個新聞,嫌犯出庭後撞死律師
這種才算罪大惡極
#1Qb3TLVw (Gossiping)
76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08
Re: [新聞] 追撞輾斃妻子、律師 洪當興惡性重大判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來來來 我來幫大家複習一下幾個案子 ※ 引述《allen910106 (allen910106)》之銘言: : :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推
AUwalker
: 不算 法律人才是重大
79F 1.125.110.15 澳大利亞 07/04 13:11
→
jones2011
: 嫌犯撞死他妻子只是小罪,罪不致死
80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11
推
ANAPLASIA
: 把公公虐殺死都能無罪了,不知道情節重
大要多重大才算,還是只有殺律師法官立
委政客才算重大
81F 223.140.235.227 台灣 07/04 13:14
→
jones2011
: 殺人數量不是問題,殺三人一樣罪不致
死;手段兇殘不是問題,砍100多刀,依
然罪不致死
84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15
→
ltk1026
: 法官說了算…
87F 122.118.81.38 台灣 07/04 13:20
推
ihero
: 那不是妥協的結果嗎?
88F 223.137.211.25 台灣 07/04 13:20
→
jones2011
: 死者若是法律人就不一樣,肯定判最重
89F 27.242.66.123 台灣 07/04 13:21
推
funkD
: 不是法律人 不算
90F 125.230.130.127 台灣 07/04 13:22
推
diiky
: 殺法律人才算喔~~~~
91F 140.109.193.14 台灣 07/04 13:26
噓
rndsulgye
: 邏輯,情節重大並不是殺誰的問題
92F 36.232.247.22 台灣 07/04 13:31
推
susanna026
: 覺得 兩公約 是選擇性的自助餐 今天被
殺的是法官 早就死刑了吧?
93F 150.117.72.9 台灣 07/04 13:32
推
zxasqw0246
: 不是刻意殺人 不算
95F 130.245.192.29 美國 07/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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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gogogo
台灣 07-04 13:48
小綠綠,台獨,太陽花拍手叫好
→
scm577
台灣 07-04 15:56
兩公約是有說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判死,可是人家也說要持續治療的才算吧! 而且必需持治療...... 為什麼都只引用對自己有利的,不利的部份要負責的部份都無視了......
(Janice1998.): [問卦] 《兩公約》寫情節重大可判死 殺警察算嗎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