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公不義,我們要有雅量寬容?今天不是一個買菸能不能各自表述的問題,是有集團利用特殊通道,躲避高菸捐稅來牟利,我們要不要繼續容忍的問題,定性超買也可以,但請把歷年來利用這個方式牟利的集團抓出來,不然何以面對誠實繳稅的國人,何以面對無辜的少校,有人說他是利用職務以公用運輸工具運輸漏稅物品,他從頭到尾不認為這是違法的事,而且華航因總統特殊禮遇把限量管制取消,少校更不以為數量是超出合法數量應該課稅,再者,有法律規定走總統禮遇通到的免稅品數量嗎?既然數量都是依照慣例在訂,少校有罪嗎?與論沸騰,也要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