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種高潮文都覺得莫名其妙,同樣是反共,大家根本都沒抓到重點,其實各國都有這種強制徵收的法律條文,緊急危難時為了公眾利益時是可以合法強制徵收的,包括美國!!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強制徵收,
而是在有沒有法源依據和獨立於第三方的客觀監督者,如果沒有,會不會趕緊完善緊急徵收法與周邊配套措施?
中共顯然此舉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完全沒第三方補償與限制權力私用的配套,法源就是中央下達的命令,黨說你是黑你五類你就是,管你是不是李文亮。
這句才是新聞應該要看的重點:以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 依法 臨時徵用單位或者個人
的房屋、場地、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這他媽是依的哪門子法阿,法都還沒立呢,是要笑掉誰的大牙?
大家以為台灣有比較好嗎?台灣的法源和配套有比較完善?如果有再來高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