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bsinger (罪愛死奴屄)標題 [新聞] 499元之亂超時工作中華電信抗罰百萬勝訴時間 Sun Aug 2 11:53: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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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劉世怡
3.完整新聞標題:
499元之亂超時工作 中華電信抗罰百萬勝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中華電信499吃到飽方案衍生亂象,桃園巿政府派人赴多
個服務中心勞檢,查出有18人超時工作,開罰100萬元。中華電信興訟抗罰,法院認定巿
府有裁量濫用的違法,改判免罰。
判決指出,中華電信為電信業,適用勞基法,桃園巿政府勞動檢查處派人到中華電信位於
桃園巿的11處服務中心進行勞動檢查,查出有18名員工,在民國107年5月10日至14日工作
時間超過12小時;桃園巿府108年3月間以違反勞基法規定,開罰新台幣100萬元,並公布
中華電信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中華電信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中華電信主張,499元專
案是因媒體陸續報導才導致申辦人數異常曝量,非其可以控制的外力所造成。
桃園巿政府抗辯指出,中華電信受社會一定程度的責難,已達最為嚴重的程度,嚴重影響
勞工身心健康,因此裁處法定最高額100萬元罰鍰。
法院日前認定,中華電信確實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499元專案活動為一週(107年5月8日
至15日),中華電信應可預見將有大量消費者申辦,僅憑原本配置的人力,將無法於正常
工作時間處理完畢。
法院指出,499元專案為中華電信的商業行銷手法,這與戰爭、內亂、暴亂、金融風暴、
重大傳染病等非因人為外力而導致經濟運作動盪的重大事件不同,中華電信沒有限制每日
申辦人數,也沒有延長申辦期限,直到499元專案最後一天,才開放門巿全面啟動先核證
紙本收件及數位門巿有限度延展補件作業。
法院表示,中華電信為貫徹行銷策略,對於發生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的結果,在所不惜,
具有故意。桃園巿政府依法公布中華電信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無違誤。
法院表示,中華電信桃園營運處107年5月所僱勞工為818人,本件超時工作為18人,僅占
桃園營運處2.2%,未達總人數1/2,也沒有達到桃園巿政府自訂應加重處罰程度,本件開
罰最高額100萬元,明顯有濫用裁量權的違法,因此撤銷罰鍰原處分。(編輯:張銘坤)1
0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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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你老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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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ljie: 科科1F 08/02 11:54
推 JT0624: 這要是敗訴 後面口罩之亂 三倍券之亂都告的成了3F 08/02 11:55
推 dnzteeqrq: 老闆:以後買個新聞就可以違法了 這後門真方便5F 08/02 11:55
→ ju06080719 …
推 ju06080719: [url=https://imgur.com/v19Ki59]https://i.imgur.com/v19Ki59.jpg[/url]6F 08/02 11:56
推 akway: 桃園不意外 沒事幫勞工爭取權益幹嘛8F 08/02 11:56
推 tchialen: 內文要看完 因為人數占比不多 而市府罰太重14F 08/02 11:57
→ mortleo: 看起來是違反比例原則15F 08/02 11:58
→ dlam002: 判免罰的是法院,被罵的是桃園市政府,我有看錯嗎?17F 08/02 11:58
推 futen424: 桃園,財團免罰,觀念正確,不爽不要做18F 08/02 11:59
推 kps1247: 中華電信也不是小公司 罰100萬很多嗎19F 08/02 11:59
推 kilof: 主要是有裁罰基準,市府自己沒有照基準去罰 就掰掰惹20F 08/02 12:00
推 akway: 就桃園罰太重 罰2000 就沒問題25F 08/02 12:01
噓 knives: 所以如果業績爆量,資方可以超時加班?28F 08/02 12:02
推 YaLingYin: 所以就是影響勞工人數不多 直接罰100萬違反比例原則29F 08/02 12:02
→ seemoon2000: 立法上就是 不完善 突然接到大單 所以公司要守法就不33F 08/02 12:03
推 syldsk: 啊你第一次就罰最高,是有什麼毛病?34F 08/02 12:04
→ seemoon2000: 能接 員工就這兩天想多賺一點也不行? 反正兩邊都沒錯政府本來就要罰 阿 罰那麼重 被法院打臉也是...35F 08/02 12:04
推 knives: 法律沒規定你不能接爆量訂單,但是你不能違法阿。38F 08/02 12:06
→ kouta: 怪媒體幫你宣傳?????????????40F 08/02 12:09
噓 johnps: 罰100萬太多 重罰10萬才合理41F 08/02 12:09
推 aesdu: 違法沒錯,不看比例直接罰到頂,也一樣有問題。44F 08/02 12:10
※ kouta:轉錄至看板 MobileComm 08/02 12:11
→ jun7154: 官員不依法行政,直接最高罰,根本是譁眾取寵作秀46F 08/02 12:12
推 lee85313xd: 法院是認為直接裁罰太重不合法 中華電信還是違法的48F 08/02 12:14
推 iWatch2: 法盲看不懂啦 柯憐吶49F 08/02 12:16
推 dnek: 桃園勞工就是吃屎啦哈哈,這很有資進黨價值52F 08/02 12:20
噓 Gandalf: 做促銷不是吸引顧客,幹麻做?這法官邏輯...55F 08/02 12:30
→ bonin1413: 看來食安法的2億 要全台都一起掛才有機會罰到了57F 08/02 12:32
推 a19851106: 不然要罰多少 100萬的2.2%嗎 罰兩萬二嗎? 菸粉說一下阿61F 08/02 12:34
推 tingvictor: 18人太少? 人數太少 所以不是人????62F 08/02 12:34
推 farseer7: 啊....一堆看不懂內文的智障64F 08/02 12:45
→ hippo130: 理性上,罰太多是濫用,所以罰少一點應該是可以的。但法院只能做撤銷的裁量,這直接會被解讀成超時是可以的65F 08/02 12:46
推 sid3: 案子多就要效率比平常好 不能用一樣的態度面對工作69F 08/02 12:58
推 IloveV: 內容明明就說不能超時了,只是罰不能一次就罰最高,為啥可以解讀成超時ok?70F 08/02 13:02
→ opple: 惡意違法還比例原則?? 當然是要罰到怕 警惕才不會有下次73F 08/02 13:11
推 griswold: 新聞寫很明白了,還有文盲看不懂認為法院認同超時工作74F 08/02 13:18
→ RoMaybe: 內文就是中華電錯但是不符比例原則75F 08/02 13:28
噓 Handover: 桃園中央社 公安 支那談民主 共產談進步78F 08/02 13:46
→ yarnt: 少部分員工超時就罰到最高額 難怪法院挺不下79F 08/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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