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estdoorcard (West)標題 Re: [爆卦] 檢舉達人的末日來了嗎時間 Wed Aug 12 15:18:14 2020
幫忙列一下重點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
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限的警
力,但
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違規檢舉的公正性
,並
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提起修正
修正內容:
民眾檢舉案件若非重大交通違規,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
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再犯者,即予舉發。
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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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 檢舉魔人太可怕 警力負荷不了 民意反彈 以後違規先勸導 最後一段不是很確定
是說有七天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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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檢舉達人的末日來了嗎
08-12 15:18 westdoorcard.
→ feng0312s: 最後一句是指說從你拍到違規證據七天之後就不可檢舉3F 08/12 15:19
※ 編輯: westdoorcard (79.98.180.2 荷蘭), 08/12/2020 15:20:07
推 hitsukix: 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笑死,要檢三小5F 08/12 15:20
推 VVizZ: 讚啦6F 08/12 15:20
→ vowpool: 最後一句意思應該是 8月1號違規 8月8號檢舉不受理8F 08/12 15:20
→ flavorBZ …
→ flavorBZ: 請把檢驗標準列出來,最好警方有10F 08/12 15:20
→ VVizZ: 七天太久了啦 交通檢舉APP可以直接拍照哪要七天11F 08/12 15:21
推 wangeric: 手機是會把白線拍成紅的喔?12F 08/12 15:21
→ VVizZ: 即時上傳包括定位都弄好了 這點北市警政做的蠻好13F 08/12 15:21
→ whitefox: 第1次檢舉->勸導 ,第2次檢舉->你檢舉過了,不受理14F 08/12 15:21
噓 wensday: 完全令人搖頭 那麼閒 囤房稅礦業法先弄一弄吧 整個國家有15F 08/12 15:21
推 toromeow: 七日的規定 103年8月就是這樣了16F 08/12 15:21
→ wensday: 公權力的人一天到晚替對人民生命危險有威脅的垃圾脫罪 這就是這個國家交通安全這麼垃圾的原因之一17F 08/12 15:21
→ g80123: 現行就是七天ㄌ 不要搞笑19F 08/12 15:21
→ VVizZ: 我今年檢舉了大概七八次成功五六次20F 08/12 15:21
→ wangeric: 又不是要測速是要過什麼檢驗?21F 08/12 15:22
※ 編輯: westdoorcard (79.98.180.2 荷蘭), 08/12/2020 15:22:13
→ VVizZ: 但我也不是亂檢舉 是真的有人擋到我才檢舉 沒侵犯到我22F 08/12 15:22
推 qq204: 簡單說七天內除非同一種違規被檢舉兩次,不然都不罰?23F 08/12 15:22
→ thigefe …
噓 thigefe: 垃圾綠共,視法律和道安如無物24F 08/12 15:22
→ VVizZ: 權益的我才沒興趣檢舉 浪費我流量跟時間25F 08/12 15:22
推 yannicklatte: 又不是測速,拍你違停是要經過什麼認證?是會把白線拍成紅色的嗎?26F 08/12 15:22
→ wewants: 你想表達什麼 會妨礙到你檢舉逆?28F 08/12 15:23
推 turbomons: 手機本來就能做犯罪蒐證 需要檢驗什麼?
難道看見有人被打被殺 拿手機蒐證也沒用嗎?29F 08/12 15:23
→ wensday: 昨天的新聞才說垃圾警察酒測沒歸零 你認證又如何31F 08/12 15:23
推 toromeow: 手機未經過標準認證 地上標線白色會拍成紅色是嗎32F 08/12 15:24
→ ABA0525: 謝謝違停立委,大家智力測驗過了嗎?34F 08/12 15:25
推 clairehao: 到底手機需要檢驗什麼 只要影片照片清楚違規明顯不就好38F 08/12 15:28
→ zxcvbnmnbvcx: 民進黨真的一堆智障立委 看破手腳
宜蘭人選出的立委真的是歷史共業39F 08/12 15:29
推 blessbless: 又不是沒附上檢舉實證 幫你檢舉還不好哦 又沒獎金 多檢舉一個少一個人被撞死辣41F 08/12 15:30
推 evermpeg2: 同一違規還可以,不過有效期限是一個月內得連續開罰,垃圾三寶43F 08/12 15:32
噓 aabb177: 不會停車就不該開車 違停還那麼多話45F 08/12 15:33
→ thkkedu: 果然立委不提自己不利的法案47F 08/12 15:34
噓 sexygnome: 南部仔最愛的人情味嘛,北部人還不謝主隆恩48F 08/12 15:37
推 p597fg: 低能選出來的智障禍害全台灣50F 08/12 15:39
推 sincere77: 嘴巴上說手機拍照可能不準,結果也不敢禁止手機拍照檢舉,只敢改成第一次被檢舉只勸導不罰錢,讓垃圾違規魔人繼續囂張
垃圾綠委完全沒有邏輯的法案,能通過就是真的把人民當8753F 08/12 15:42
→ kbten: 推59F 08/12 15:48
推 howerd11: 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 這三洨啦
手機是要檢驗三洨啦61F 08/12 15:52
推 abobstar: 如何界定重大違規?這些王八蛋立委64F 08/12 15:55
→ ssccg: 違規三寶的反彈才是民意,一般草民乖乖退三步好嗎65F 08/12 15:55
→ abobstar: 乾脆不准民眾檢舉 不是更省事66F 08/12 15:56
推 st210113: OPPO這個上次被罵到刪文現在還敢再提喔67F 08/12 15:56
→ j00000: 這通過以後代表每個人被檢舉的項目可以各違規一次不罰嗎?68F 08/12 15:59
推 silbermond: 積非成是原來是這樣用的 違規舉發太多引起民怨修法? 好在台灣吸安吸海洛因的人數還不夠70F 08/12 16:01
推 D1: 重不重大怎麼判斷?紅燈右轉? 沒打方向燈?72F 08/12 16:03
→ bruceh: 新法規對同社區經常違規的三寶有影響 就是讚讚讚73F 08/12 16:05
噓 Ilat: 手機要經過什麼標準檢驗?以後手機出廠都要附上檢舉核可標準通過的檢驗標章嗎?那要不要來制定一下檢驗標準?
還是可以說明一下市面上有哪些手機款式是符合標準檢驗的"檢舉達人專用機"?74F 08/12 16:06
→ reaturn: 廢掉法條不是更省事?78F 08/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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