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cobc26409 (Caroder)標題 [新聞] 砍母頭12樓丟下竟判無罪 高院:吸毒「完時間 Thu Aug 20 14:24:06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砍母頭12樓丟下竟判無罪 高院:吸毒「完全喪失」辨識能力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a5z5foA.jpg
▲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說明無罪理由。(圖/記者吳銘峯攝)
桃園男子梁姓男子2018年間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將母親頭顱斬斷後,從12樓住處
往社區中庭丟下,一審雖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高院於20日將他改判無罪,引發譁然。高院
指出,梁男原本就有吸毒習慣,再加上他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完全喪失」行為辨識
能力,所以依照刑法規定,改判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梁男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他最
後拿刀追砍母親,砍死母親後還將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丟下社區中庭。警方到場
後,梁男情緒激動反抗對峙,最後被優勢警力壓制逮捕。而他被捕後精神亢奮、胡言亂語,
一下說母親不愛他,一下說有人歧視他,但對行兇動機交代不清。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
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委請桃園療養院鑑定,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
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
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一審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
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再委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台大醫院等單位鑑定,根據鑑
定結果,認為梁男案發時,已經「完全喪失」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所以改判無罪。高等法
院發言人王屏夏法官說明指出,梁男有施用多種毒品的習慣,案發當天除了安非他命以外,
還吸食了「卡西酮」類的毒品,「鑑定結果認為,卡西酮類的毒品在臨床上,相較於傳統的
神經型、興奮型毒品來講,更容易誘發急性的精神病症、更暴力、意念思緒混亂,以及視幻
覺的情形。」
另外合議庭也參酌梁男犯後與警察對峙時,出現思緒混亂及言行舉止,認為梁男確實因毒品
影響,而「完全喪失」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因此合議庭法官改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
,不罰。」最後判決梁男無罪。
此外檢方上訴時指稱,梁男施用毒品而犯案,應該有刑法19條第3項規定「原因自由行為」
之適用,即「(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
而行為之能力者),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但合議庭認為,適用本項規
定須於吸毒(原因行為)時,就對殺害母親(結果行為)有預見;本案梁男應對事後殺害母
親的行為沒有預見,所以合議庭不採用檢方意見,仍判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0/1789253.htm
6.備註:
法院認證的,大家小心啊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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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4:24 gcobc26409.
噓 Roooz: 毒品就是該死6F 08/20 14:24
推 StylishTrade: 哀 ~~~~~~~~~~~~~~~~~~~~~~~~~~~~~~~~~~9F 08/20 14:25
推 sgw1412: 所以被吸毒的砍死活該?13F 08/20 14:25
→ snow3804: 判例越來越多的話,就變成常態了15F 08/20 14:25
噓 Roooz: 關於法律中的不罰 一直覺得是很大的Bug17F 08/20 14:25
噓 ass499: 因為吸毒而去殺人,居然因為無辨識能力而無罪太智障了18F 08/20 14:25
推 rappig: 笑死 這什麼判決呀19F 08/20 14:25
→ Keigo0415: 照他的高見 酒後駕車撞死人也無罪了嘍21F 08/20 14:25
推 dai26: 優質判決,817贊成22F 08/20 14:25
※ 編輯: gcobc26409 (59.120.186.136 臺灣), 08/20/2020 14:27:07
→ StylishTrade: 喝酒失去控制 強姦也無罪 XDDDDDDDDDDDDDDDDDDDD27F 08/20 14:26
推 fireda: 殺人前先吸毒29F 08/20 14:26
推 pokyhoyo: 胞姊應該也嚇到了 本來只是求情免死 結果現在要帶回去養30F 08/20 14:26
推 Arnol: 笑話嗎? 法官被吸毒犯被砍絕對重判31F 08/20 14:27
推 SinPerson: 吸毒引發的狀態可以歸類成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喔35F 08/20 14:27
推 ab4daa: 小英政績+1^^36F 08/20 14:27
→ hikari22: 以後要殺人前先去喝酒吸毒就好了37F 08/20 14:27
推 rappig: 所以現在吸毒仔等於吃了無敵星星了 是嗎39F 08/20 14:28
推 hihi29: 這就是蔡母豬的司法改革40F 08/20 14:28
推 turbomons: 卡西酮是吧 學習到了 殺人越貨必備良藥42F 08/20 14:28
推 funkD: 棒 以後吸毒也能無敵44F 08/20 14:29
噓 juiceweb: 法律不適合就修掉好嗎? 立法委員人呢?51F 08/20 14:29
→ lazycat5: 不罰真的是bug,借醉殺人無罪53F 08/20 14:30
推 ramirez: 吸到斷片 就無敵啦55F 08/20 14:30
推 denniss: 按照這個說法,吸毒吸到無腦時,殺人無罪.....57F 08/20 14:30
→ talrasha: 最便宜大概是去五金行買強力膠吸一吸60F 08/20 14:30
推 cpli: 吸毒比取得精障證明容易多了,法官你覺得如何?62F 08/20 14:30
推 STi2011: 怎麼那張照片感覺有點無奈?63F 08/20 14:30
推 obovqq: 還是胎兒的時候就在吸毒了啦 法盲給我閉嘴64F 08/20 14:30
噓 povin: 無意識要怎麼與母親爭吵?67F 08/20 14:31
推 archgon: 這樣會不會以後有人吸完毒去清法院啊?68F 08/20 14:31
推 angmoobi: 草擬馬 酒駕車禍要不要比照辦理?69F 08/20 14:31
推 clydebbman: 幹你娘 這什麼法律 ? 太棒了 毒品吸起來70F 08/20 14:31
→ STi2011: 反正吸到ㄎㄧㄤ就對了72F 08/20 14:32
推 jaim: Xi主席司改成功75F 08/20 14:32
→ STi2011: 教育部吸毒害人害己的標語要不要改一下?77F 08/20 14:32
噓 t7556281: 法律人超棒,以後殺人通通無罪80F 08/20 14:32
噓 dodo888882: 無罪然後放他出來繼續害人?沒有強制醫療監護嗎?85F 08/20 14:33
推 afu4869: 不是啊 他自己吸毒吸到精神病 就該讓他自己負責86F 08/20 14:33
推 zeqcx: 喝到爛醉殺人搞不好也無罪..喝到爛醉無意識了87F 08/20 14:33
推 pandakill: 自己吸毒失去判斷能力然後無罪?我好像突然懂了什麼88F 08/20 14:33
推 histing: 法官 原來是官啊!89F 08/20 14:34
→ afu4869: 又沒人逼他吸毒 憑什麼無罪90F 08/20 14:34
推 DarenR: 法關低能兒91F 08/20 14:34
推 butten986: 酒駕也能當發言人!台灣價值真棒!4%仔閉嘴92F 08/20 14:34
噓 hw1: 吸毒時就對殺害母親有預見 這句話是工三小???95F 08/20 14:34
推 jaim: 酒駕毒駕也該修法了 喝到爛醉的人 撞死人也該無罪97F 08/20 14:34
推 yamitis: 精神病殺人無罪,吸毒殺人也無罪,以後不用裝病了直接吸毒就好98F 08/20 14:34
噓 su3533491: 出事了,我們需要一個很誇張的新聞佔版面772F 08/21 07:20
噓 josephbb65: 再者吸毒適用刑法19條? 此判決與民眾期待落差甚大,望三審法官三思773F 08/21 07:22
推 simata: 垃圾政府776F 08/2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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