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DDDRR (QQ)
標題 [新聞]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
時間 Fri Aug 21 08:18:39 202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黃翊婷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 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8-21 07:14:00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間吸毒後斬首母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罪,掀起社會一面倒的抨擊。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20日親上火線,坦承這樣的判決是有問題的,法官錯誤引用法條,可能會讓人以為只要吸毒或喝醉「失去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就能為所欲為、逃避責任。

回顧這起殺母案,梁男2018年10月某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之後,因為精神不穩定與母親發生口角,竟然失控持刀追砍,還將母親的頭顱斬斷,再從12樓住處的陽台往下丟進社區中庭,見到警方到場仍激動反抗,最後被優勢警力壓制逮捕,並在檢方訊後依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判處無期徒刑。

但全案來到二審,高等法院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男案發時,因為吸食毒品而已經「完全喪失」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所以改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判決無罪。

判決結果大逆轉,不僅大多數民眾無法接受,就連法界人士也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0日親上火線,坦承這樣的判決是有問題的,刑法19條相關規定不罰或減刑,但該條第3項規定「原因自由行為」,「(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所以仍會追究刑責。

蔡清祥也嚴詞提醒社會大眾,請大家千萬不要看到這個判決結果,就以為只要吸毒或喝醉「失去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就能為所欲為、逃避責任、犯罪不用負刑責。

至於梁男殺母案是否還有翻轉的機會,據了解,目前唯一可以翻盤的單位就是台灣高等檢察署。對此,高檢署也表示,在收到判決書之後,會針對合議庭判決內容提出不服理由,並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 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1/1789790.htm?from=ettoday_app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0.23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FnBXv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969121.A.E5D.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 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08-21 08:18 DDDDRR.
s820912gmail: 司法改革成功1F 08/21 08:19
davidex: 有問題法官也沒事啊2F 08/21 08:19
bighorse0: 可以坦承嗎3F 08/21 08:19
A80211ab: 有誤那法官要不要被革職4F 08/21 08:19
a0987618370: 法官直接被打臉5F 08/21 08:19
flavorBZ: 不是總統出來說?6F 08/21 08:19
STi2011: 幹話7F 08/21 08:20
archer9229: 謝謝政府保護吸毒與殺人的國民8F 08/21 08:20
tai728: 不管啦,反正吸毒就是精神失能,可以教化改善9F 08/21 08:20
tobbiam: 司法改革大成功10F 08/21 08:20
A80211ab: 政風咧 睡阿11F 08/21 08:20
adamacon: 法官誤判,人民就只能乖乖吞了嗎12F 08/21 08:20
mynews: 司法有改革嗎13F 08/21 08:20
louis5265: 法官判錯業務過失該罰14F 08/21 08:20
JackaLMeI: 說好的司改呢 下星期五?15F 08/21 08:20
Lukechao: 等等,行政系統的法務部出來說司法系統的判決有誤??16F 08/21 08:20
scum5566: 所以呢 法官有任何懲處嗎 幹17F 08/21 08:20
kelon: 政風要不要調查一下到底怎麼會這樣判的18F 08/21 08:20
alonelykid: 先不管判決結果 法務部長什麼時候可以認定判決有沒有正確了 純噓部長19F 08/21 08:20
bamama56: 干涉司法了吧21F 08/21 08:21
cute2611: 國民法官實施後這一定有罪而且不能改判22F 08/21 08:21
Sabo5566: 法律恐龍垃圾真多23F 08/21 08:21
BBQ2591: 啊幹 原來司法正義是看風向球24F 08/21 08:21
cute2611: 法務部隸屬行政哪有干涉什麼司法25F 08/21 08:21
aktwophg7950: 這什麼低能法官 但書直接無視?26F 08/21 08:21
JT0624: 行政院法務部長說司法院法官判決有誤嗎 XD27F 08/21 08:21
paericsson: 所以要不要砍掉爛法官?28F 08/21 08:21
widec: 判決有誤 那法官不用被彈劾嗎 他亂判多少次了29F 08/21 08:22
vinmo: 記者亂寫吧,法務部長「批評」判決有誤,怎麼會變成「坦承」判決有誤?根本是分不清楚法務部跟法院的關係吧31F 08/21 08:22
dnzteeqrq: 一般人早知道有問題。法律人就愛特例獨行。我法條背很33F 08/21 08:22
cute2611: 法務部屬行政院法院是司法院 法務部當然可以講話34F 08/21 08:22
dnzteeqrq: 多我說的算。你們這些法盲35F 08/21 08:22
s01714: 部長是不是法盲啊36F 08/21 08:22
acs81046: 尚書大人真機靈37F 08/21 08:22
SinPerson: 法務部長懂刑法嗎38F 08/21 08:22
https://www.moj.gov.tw/cp-94-104501-d86ec-001.html

 
lazioliz: 法官:喔  所以咧?39F 08/21 08:23
davidturtle: 法務部長對個案發表意見,好像是滿嚴重的事情?40F 08/21 08:24
s555666: 法官歸你管的嗎? 你這是行政權侵犯司法權41F 08/21 08:24
galleon2000: 這法官黑了....科42F 08/21 08:24
ramirez: 你誰?有比法官大??43F 08/21 08:24
chocoball: 部長是不是法盲44F 08/21 08:24
panzerbug: 法官:侵害司法獨立(敲木魚、吃齋念佛)45F 08/21 08:24
bear123: 法匠vs法盲,矛盾大對決?46F 08/21 08:25
kkjjrtlym: 部長484法忙?????47F 08/21 08:25
max60209: 恭喜吸毒者獲取有條件的殺人許可48F 08/21 08:25
panzerbug: 法官:我都放生這麼多個了,可以上天堂了吧49F 08/21 08:25
ru04hj4: 法官腦袋是不是吸道康掉50F 08/21 08:25
suckpopo: 綠共黨:喔51F 08/21 08:25
coffee112: 垃圾法律人52F 08/21 08:26
ABA0525: 跟我們講幹什麼,你不是部長嗎? 俗臘53F 08/21 08:26
panzerbug: 法官:別人放生魚蝦,我放生人,功德應該高很多,一定54F 08/21 08:26
※ 編輯: DDDDRR (223.137.100.234 臺灣), 08/21/2020 08:26:20
ARCHER2234: 法官陰德積到了啊~55F 08/21 08:26
panzerbug: 會上天堂56F 08/21 08:26
omfg5487: 自認為不是法盲啊57F 08/21 08:26
sai1268: 跟你下屬說啊,有種不適任淘汰啊,你不是最大58F 08/21 08:26
yannicklatte: 所以這個法官有什麼責任嗎?好像也沒有59F 08/21 08:26
belucky: 法官繼續爽爽判  草你馬的  爽爆60F 08/21 08:26
panzerbug: 這是我觀察這幾次殺人無罪的法官心態61F 08/21 08:26
EatMe37: 但書寫的這麼清楚 這法官.....沒問題嗎?????62F 08/21 08:27
CjackC: 所以勒 法務部長是不是法盲63F 08/21 08:27
他絕對不是法盲https://www.moj.gov.tw/cp-94-104501-d86ec-001.html
linsection: 廢話64F 08/21 08:27
jerry0957: 所以如鄭捷者吸了再上就無罪開釋了?65F 08/21 08:27
scott0104: 判決的法官要不要處理一下啊?引起那麼大爭議都不用負責的喔66F 08/21 08:27
silentocean: 法官根本沒差,毫無監督懲處機制68F 08/21 08:27
headcase: 司法部長一定很愛看包青天才這樣69F 08/21 08:27
snoopy63: 法官判決甘你法務部長屁事?還坦誠欸...70F 08/21 08:27
alongalone: 到底在說什麼...= =71F 08/21 08:27
Antares: 行政院發現風向不對,真機靈呢72F 08/21 08:27
CjackC: 這法官一定會下地獄73F 08/21 08:27
kausan: 亂判的法官不用負責嗎?74F 08/21 08:27
CjackC: 整天看風向75F 08/21 08:27
※ 編輯: DDDDRR (223.137.100.234 臺灣), 08/21/2020 08:27:59
yun0112: 太扯了吧,法務部長跟法院又不是監督關係,二審判決有誤自然三審會處理76F 08/21 08:28
gk1329: 抱歉 失去行為能力就真的能為所欲為呢78F 08/21 08:28
simon0104: 就行政干預司法,已經稀鬆平常了79F 08/21 08:28
chocolater: 屁話那麼多 人家法官用考上的80F 08/21 08:28
ShitHappens: 幹你娘浪費資源 應革職查辦81F 08/21 08:28
GrimmNotes: 法官不用離職?幹什麼吃的?82F 08/21 08:28
nevillechao: 政風可以調查法官嗎?83F 08/21 08:28
forhorde5566: 會怕就好84F 08/21 08:28
gk1329: 台鐵殺警案你怎麼不出來說85F 08/21 08:28
thinksilver: 部長坦承法官又不會怕 一個行政院 一個司法院86F 08/21 08:28
Zeroyeu: 法官有權無責  台灣最爽87F 08/21 08:28
mist0310: 上了新聞才是判決有誤88F 08/21 08:28
zold: 垃圾法官89F 08/21 08:28
yha: 法官就是爽 世上最沒有一個行業可以領高薪零責任 唯有法官90F 08/21 08:29
CjackC: 法官名字叫陳筱佩
絕對會下地獄91F 08/21 08:29
a93180726: 馬德就你們體系判的結果還提醒93F 08/21 08:29
rogerlarger: 幹某些雞巴毛要不要出來說法務部長法盲94F 08/21 08:29
bignoob: 行政又要干預司法了95F 08/21 08:29
kis28519: 法官:咬我啊!笨蛋96F 08/21 08:29
Jackymo5: 那是審判長 高院刑庭法官是三位97F 08/21 08:29
guardinhell: 法務部長可以針對個案評論?98F 08/21 08:30
yun0112: 記者是不是分不清楚行政院法務部跟司法院啊99F 08/21 08:30
sheekat: 廢死法官1118F 08/21 23:03
rndsulgye: 帶頭干涉司法1119F 08/21 23:14
yanmeihan: ...............1120F 08/21 23:40
bazkrkr: 是非對錯很明顯,講再多都是智障法官的錯1121F 08/21 23:41
hikaru77613: 還坦承?那不就是干預司法了嗎?無罪就判到底阿..1122F 08/22 00:18

--
--
作者 DDDDR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DDDDRR.): [新聞]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 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