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ukiyasuica (suica)標題 [新聞] 真慘!猥褻犯判刑1年關了12年 檢察官還時間 Wed Sep 9 08:29:36 2020
新聞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張瑞楨
新聞標題:真慘!猥褻犯判刑1年關了12年 檢察官還是不放他出來
新聞內容: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盧恩本10多年犯下3次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徒刑(另與其他
案件合併執行3年5月),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但他並未出獄,而是移至台中監獄
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等同於繼續監禁,這段期間他多次鑑定評估,都顯示再犯率沒有顯
著降低,一直關了長達12年,今年5月鑑定評估,委員認為治療超過9年,已是「黔驢技窮」
,建議放他出去,但是台中高分檢還是不放他出去,盧男提出異議,台中高分院撤銷繼續強
制治療,由台中高分檢重新審酌相關證據後,再聲請是否停止治療、放他出來。
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性侵害犯執行後,應強制治療,如果鑑定評估再犯率沒有
顯著降低,應繼續強制治療,且沒有規定最長期間,例如盧男猥褻罪判刑僅1年,強制治療
長達9年,盧男已提出釋憲案,聲明解釋上述法律,是否違反憲法人身自由的保障與比例原
則等,憲法法庭將於11月3日召開言詞辯論。
判決書指出,盧男10多年前,對婦女犯下乘機猥褻罪3次、幫助詐欺罪2次與侵入住宅罪5次
,合併執行3年5月,其中,乘機猥褻罪的部分是判刑1年,執行結束後強制治療,至再犯率
顯著降低為止。
盧男於2008年3月入獄,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但實際上並未出獄,而是直接移到培
德醫院強制治療,從2011年至去年,多次鑑定顯示,他的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必須繼續強
制治療,盧男則分別於2011年、2013年、2016年、2018年提出異議,全部被駁回。
直到今年3月,鑑定評估的13名委員,有12名同意停止強制治療,理由是治療超過9年,已是
「黔驢技窮」,委員並建議放他出去,用吃藥換取不犯罪,並輔以電子監控,彰化地檢署發
文給台中高分檢請示,台中高分檢認為,委員雖認為盧男再犯率已顯著降低,但依據台中監
獄今年5月的公文,盧男治療前、治療後,再犯率都是45%,沒有顯著降低,應該繼續強制
治療。
盧男聲明異議,強調自己名為強制治療,卻是形同坐監牢,入監服刑至今已逾12年,已為自
己的犯行付出慘痛代價,實無繼續接受刑後治療的必要,漫長9年強制治療,他已深感悔悟
,下定決心永不再犯,聲明撤銷繼續治療。
台中高分院認為,培德醫院的評估小組會議紀錄顯示,13名委員中,有12名同意,1人不同
意,決議盧男再犯率顯著降低,台中高分院認為,盧男再犯率是否顯著降低,是否別無強制
治療以外的方式,還是有探究餘地,台中高分檢沒有詳加審理,就認為應繼續強制執行,尚
有商榷餘地,據此撤銷繼續強制執行,至於是否停止,應由台中高分檢重新審酌相關證據資
料,決定是否另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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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nn …
推 deann: 關得好 本來就應該強制治療 好不了沒槍斃已該感恩1F 09/09 08:30
→ q347: 趕快放出來阿 我們治安很好的2F 09/09 08:31
推 CCNK: 香蕉犯就是出監評估評估到死3F 09/09 08:31
→ enjoyyou: 怪了 無效不就是該永久與社會隔離了 還要放出來 這邏輯?6F 09/09 08:31
推 DDDDRR: 可憐 13年前思覺失調之術還沒人使用8F 09/09 08:31
推 RLAPH: 五樓猥褻80歲老太太 關了20年還是瓦力破表10F 09/09 08:31
推 Anyotw: 沒收犯罪工具就可以放了吧,幹嘛這樣12F 09/09 08:31
→ deann …
→ deann: 放出來以後 就改用 思慮失調繼續犯案 還可以無罪哩13F 09/09 08:31
→ sonyabear …
噓 sonyabear: 同性戀都能在外面到處噁心了,為什麼不放他出來?14F 09/09 08:32
推 F35: 建議放他出去的委員,犯人再犯的話負連帶刑責及賠償16F 09/09 08:33
推 haohaobobo: 他出來只要參與學運 再犯反而能獲得更多女人自願給摸的機會 危險性真的不大了17F 09/09 08:33
→ F35: 這個要過演一下就好,連裝都不裝,根本就不想改吧19F 09/09 08:35
→ haohaobobo: 要求他出來一定要參與學運 這樣一堆人就不會覺得危險了20F 09/09 08:35
推 cvnn: 放出來 看哪個倒霉?22F 09/09 08:37
推 iam0718: 放出來 下次就吸毒精障抽一張啦23F 09/09 08:38
推 soqe: 犯案前要記得吸毒or精神病證明一下才會無罪啦27F 09/09 08:42
→ reil: 到底是得罪誰了?30F 09/09 08:45
推 CCNK: 學學總統府前發言人32F 09/09 08:47
推 frank111: 再犯率都是45%,送去住同意放他出來的委員家33F 09/09 08:49
推 ISNAKEI: 是多不會答題阿= =36F 09/09 08:51
推 a7788783: 本來就該這樣了,人權團體不都說這是"病" 再犯率高繼續關別放出來啊37F 09/09 08:53
推 AndyMAX: 連社會化都失敗的還想放出來啊42F 09/09 09:02
推 jack53: 黔驢技窮是哪招? 沒輒就放出來害人?43F 09/09 09:02
推 cocogg: 對婦女犯下乘機猥褻罪3次、幫助詐欺罪2次與侵入住宅罪5次如果除了強制治療別無它法,你們可憐他,誰可憐被害人44F 09/09 09:08
推 brolli: 表明出來還要犯案,就問你為了人權敢不敢放46F 09/09 09:11
推 ap954212: 犯罪指數大於100,潛在犯48F 09/09 09:12
推 jerrylin: 因為他是強制治療 不是在監獄被關
保障犯罪者的人身自由 那潛在被害者的人身自由呢51F 09/09 09:25
→ jerrylin: 說要放他出來的 以後他犯罪都算在你們頭上54F 09/09 09:26
→ ziso: 放出去強X法官老婆女兒?55F 09/09 09:29
→ littlepogi: 慘屁阿 這記者是很想當受害者??? 這個處理才叫正常吧56F 09/09 09:30
噓 beldy1202: 那些評定無再犯疑慮的都再犯了,這種怎可能不再犯57F 09/09 09:30
推 gotta: 治療九年無果黚驢技窮然後建議放他出去?!這邏輯!65F 09/09 09:44
推 evevt: 推檢察官67F 09/09 09:49
噓 yuetsu: 治不好就關到死啊 建議放出來是怎樣68F 09/09 09:52
→ k2890206: 讚啦 所有猥褻的都這樣關就對了70F 09/09 09:57
推 hit0123: 沒有台灣價值 哭哭71F 09/09 09:58
推 i94lanzer: 刑法第91-1條第二項,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72F 09/09 10:00
推 Jaroz: 活該 剛好而已 每個猥褻犯都應該比照辦理74F 09/09 10:01
推 amgn997: 性侵的關的還比較短,可憐哪76F 09/09 10:16
推 p597fg: 檢察官幹得好!精障殺人還關不了那麼久勒77F 09/09 10:38
推 gogolct: 放出來肯定再犯,等著吧78F 09/09 10:46
推 nova27: 這個真的要感謝檢察官79F 09/09 11:08
推 tlsg2: 你還是待在裡面吧82F 09/09 11:20
推 liyahui: 要讓他出來的,要為他下次犯案負責86F 09/09 12:00
推 milkkiss: 殺人撞死人都沒事,猥褻比人命嚴重90F 09/09 12:42
噓 romber: 自由時報是在?不然放到民進黨黨部如何?94F 09/09 13:26
→ sunluna: 只要他還有性慾就給他關到死95F 09/0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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