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1896547 (民進黨=綠色國民黨)標題 [新聞] 即時監控Line或FB 律師公會批科技偵查法時間 Sun Sep 13 21:38:18 2020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楊佩琪
3.完整新聞標題:
即時監控Line或FB 律師公會批科技偵查法侵害人權
4.完整新聞內文:
目前法務部正研擬的科技偵查法草案,主要為突破LINE等網路傳訊、網路電話無法即時監
控的犯罪偵查死角而設置,卻也引發批評,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內容草率,且法務部僅給
予外界5天時間討論實在太短,此法若不嚴謹,可能嚴重侵害人民隱私。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行政院秘書長於2016年9月5日的函文中,明確表示各機關研擬法律或
法規命令草案,至少需公告60天,除非有急迫性才可小於60天,科技偵查法明明沒有迫切
需求,不明白法務部為何僅給予5天時間,公告讓外界討論。
另該草案讓偵查機關可使用設備或技術,對人民進行監視、追查行蹤等強制處分,也可以
植入程式的方式,對通訊軟體實施通訊監察,已經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
而科技偵查法以專法方式設立,將強制處分事項與刑事訴訟法區分,但其實法務部可直接
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俗稱的通保法進行增修即可。
刑事法委員會主委林俊宏舉例,若連續2個月用GPS追蹤對象,該對象的生活軌跡便一清二
楚。在德國,如果真要實施監聽,都要由等同高等法院等級的法官核准,法官保留部分都
應再做討論。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13645
6.備註:
不愧是綠色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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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1:38 y1896547.
噓 jira: 好多綠共腦 強3F 09/13 21:39
噓 knives: 一樓真的不行5F 09/13 21:39
→ anoreader: 對了 以前啊 台大學生會呢? 還有一堆社運青年呢?6F 09/13 21:39
推 qqoooo: 樓上謬論 沒犯罪更不應該亂監察7F 09/13 21:39
推 sofaly: 上帝創造世界也才用七天8F 09/13 21:40
→ sofaly: 五天很夠用 不要為反而反10F 09/13 21:40
→ knives: 原來以前警總不行是因為顏色不對,現在時間背景不同就可以12F 09/13 21:40
噓 twdvdr: 應該要開監聽票吧 不是你說要監聽就監聽16F 09/13 21:41
根據民進黨政府草擬的修法內容,未來只要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就可以監看、拍照、錄音
、錄影
→ jokem: 時空背景不同20F 09/13 21:41
推 colchi: 依某樓的邏輯,應該普設天眼裝置,沒犯罪不擔心21F 09/13 21:41
推 anoreader: 光是可以用木馬偵查 這根本屌打中國24F 09/13 21:43
※ 編輯: y1896547 (114.45.84.174 臺灣), 09/13/2020 21:44:42
→ s505015: 馬英九 超越你的天才出現了27F 09/13 21:44
推 frank00427: 96%的人喜歡跟xi主席分享笑話,4%仔吵三小29F 09/13 21:44
推 cvnn: 一直以來 都是有監聽票才能監聽啊31F 09/13 21:45
噓 goldleft: 不是說三年以上重罪才適用的?32F 09/13 21:45
推 scu96: 這誰提的 真的很扯33F 09/13 21:45
推 skywinner: 民進黨不會有錯的 即使改天來一次新228 也是為了殺光滯35F 09/13 21:46
推 knives: 但是我認同修法去讓法官可以依法對於已經起訴的被告,要求36F 09/13 21:46
推 cvnn: 經神病殺人的問題先處理吧41F 09/13 21:46
→ abc5555990 …
→ abc5555990: 柯韓粉是不是心裡有鬼啊 不做虧心事幹嘛怕人監聽42F 09/13 21:46
推 anoreader: 是啊 因為監聽票要法官保留 問題這套不用43F 09/13 21:47
噓 AndyMAX: 本來就侵害人權 所以才要法院權衡法益==45F 09/13 21:47
→ neoa01 …
→ neoa01: 黨做的怎麼可能侵犯人權,肺炎振興條例,沒討論過嗎?46F 09/13 21:47
→ anoreader: 反正為了犯罪偵防有必要 都可以實施 不是法院認定喔!!!47F 09/13 21:47
→ chenchuhao: 台灣共產化,覺青蟑螂跟完全沒自覺自己已經跟口中的小粉紅沒兩樣...48F 09/13 21:47
推 km612tw: 笑死 一樓完美重現中共說法50F 09/13 21:48
→ anoreader: 而且啊!!! 我聽說以前大家都愛講秘密通訊絕對保障51F 09/13 21:48
推 ispy03532003: 看見英粉一直在替中國的統治手段解套就很欣慰,果然是最好的麻吉w53F 09/13 21:48
→ anoreader: 怎麼現在大家突然 都覺得保密防諜人人有責了呢??55F 09/13 21:48
→ linceass: 這東西都有人在護航 不是智障就是蟑螂56F 09/13 21:48
→ sazdj: 與祖國接軌57F 09/13 21:49
推 baboosh: 綠共很意外嗎 可憐啊81760F 09/13 21:49
推 voyage48: 這不就是直接大家在笑對岸的東西,怎麼現在又能接受了61F 09/13 21:49
→ baboosh: 這跟紅共搞百姓大數據有啥區別64F 09/13 21:50
→ trywish: 國民黨還沒那麼扯啦,當初只說要指紋建檔,被罵成怎樣。65F 09/13 21:50
→ trywish: 這東西根本和中國接軌了,護航的根本很喜歡中國那種環境67F 09/13 21:50
→ fab5 …
→ fab5: https://i.imgur.com/4Fq6vIh.jpg68F 09/13 21:50
→ baboosh: 還一堆綠蟑螂在護航 笑死69F 09/13 21:50
→ EatMe37: 草案貼出來看看啊 一般監聽都要開票了70F 09/13 21:50
→ y1896547: 之後還有數位身分證 整套玩起來71F 09/13 21:51
→ baboosh: 綠色流氓政權 真是笑死72F 09/13 21:51
噓 AndyMAX: 原本通訊保障監察法就能先行偵查48小時內補發檢察書73F 09/13 21:52
噓 jimopon: 我們正在經歷共產黨統治的階段75F 09/13 21:52
推 sazdj: 你終究要當選中國人 何不現在學做中國人 XD77F 09/13 21:53
→ rave760422: 會進瘦肉精豬的執政黨還有誠信搞這個? 只會偷錄音吧79F 09/13 21:53
推 shinkiro: 中共也有立這種法喔,請各位支持者多支持喔80F 09/13 21:53
推 deony: 我大綠共終於不演了82F 09/13 21:53
→ EatMe37: 偵查機關本來就可以「申請」監聽84F 09/13 21:54
申請監聽要向法院申請
現在這個科技偵查法直接放權給檢察官
不要故意混淆欸
推 WuDhar: 憑什麼啊,幹你娘哪個智障決定的,光連提案都讓人覺得你85F 09/13 21:54
→ AndyMAX: 還在扯共產 你們共產有三權分立再說86F 09/13 21:54
→ WuDhar: 他媽還在畜牲思維87F 09/13 21:54
噓 jimopon: 以後犯法要看你思想是不是綠色囉~~89F 09/13 21:55
→ AndyMAX: 林鄭都說政府權力來自黨 沒有三權分立 現在你們要打共產黨的臉90F 09/13 21:55
推 DarkerDuck: 要跟法官申請監聽啊,現在繞過讓行政院法務部直接監聽?92F 09/13 21:55
※ 編輯: y1896547 (114.45.84.174 臺灣), 09/13/2020 21:56:26
推 treeman47: 兩岸一家親 讚 我大綠共你敢質疑?94F 09/13 21:55
→ trywish: 三權分立勒XD現在某人直接下令以後地方都要遵照中央法令95F 09/13 21:55
→ trywish: 有在管分權嗎?對方講了就算了好嗎。該命令是經過立法院97F 09/13 21:56
→ trywish: 嗎?還是直接行政命令?笑死XD99F 09/13 21:56
→ ZIQQ001: 綠共維穩的重要法律531F 09/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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