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是教徒
但必須說…
[申命記]這段的內容不是這樣
po主不該斷章取義比較好
原文是:
一個男人因為嫌棄妻子,指控她嫁人前已非處女,誣衊她的貞潔
女子的父母就要提出女子新婚之夜的處子證據(ex.中國的驗貞帕)
若證實男子誣陷自己妻子清白
要罰男子賠償岳父一百舍客勒銀
而且終生不得休妻
申命記(Deuteronomy)
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書名
Deu· te· ro· no′mi· on
這字由
deu′te· ros(意即"第二")
no′mos(意為"律法")
所組成
意思是
「第二份律法;重申律法」
譯自申命記17:18希伯來文語mish· neh′ hat· toh· rah′
正確譯作「律法的抄本」
它不僅是第二份律法或重申律法
更闡明律法
規範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
繼續愛戴&服從耶和華
所以,本質上
它與一般認知的經典不同
不宜視做「神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