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UBAR (進撃の肥宅)標題 [新聞] 醉男1根吸管洗劫超商!大夜班店員超淡定時間 Wed Oct 28 12:55:38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劉昌松/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醉男1根吸管洗劫超商!大夜班店員超淡定 「一關鍵」讓他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子8月間喝了酒,拿根手搖飲店的吸管,闖進台北市中山區1間便利商店,用吸管尖
頭指著大夜班店員要搶劫,店員給了10張100元鈔票,等林男走了才報案,檢警調查時,店
員表示自己完全不怕,但是公司交代遇劫不要抵抗,所以付錢了事,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
並未使人畏懼或不能反抗,28日依強制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起訴,請求法院給予簡易判決處
刑。
這起吸管強盜案發生在8月28日深夜,喝醉的40多歲林男先是到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的便利
商店,要求店員幫他儲值e遊卡1萬元,店員表明大夜班只能代儲4千元,林男悻悻然離開,
半小時後,回到店裡,秀出手搖飲店常見硬式吸管,要求店員把錢都交出來。
店員看著吸管尖頭對向自己,仍淡定對林男表示,收銀機裡面只有不到2000元,「確定要
?」林男無奈表示:「沒辦法,我撩下去了」,店員因此數了10張百元鈔票交給林男。店
內另名身材較為高大的客人曾詢問是否需要幫忙,店員拒絕,等林男離開,店員報案,警
方隨即根據監視器追蹤到林男下落,將他逮捕,身上搜出「強盜」得手的全部百元鈔。
林男坦承因為缺錢花用而觸法,但是店員作證表示,當時完全沒有感覺到害怕,只是公司
交代過,遇到有人搶劫,不要抵抗,所以他照林男指示給錢,檢察官考量林男拿吸管犯案
,未達到以強暴、脅迫使人不能抗拒而交付財物的強盜罪嫌,也不構成使人畏懼的恐嚇罪
,最後依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的強制罪起訴林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8/1841453.htm
6.備註:
有照SOP走 這店員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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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izZ: 笑死1F 10/28 12:56
→ tw3002: 店員很好 拜登穩了2F 10/28 12:56
噓 Roooz: 那吸管是鐵吸管嗎5F 10/28 12:56
推 wtfman: 鉛筆都可以殺人惹 更何況是吸管6F 10/28 12:57
→ VVizZ: 我建議警察也改成這樣值勤 才不會誤傷匪徒7F 10/28 12:57
→ chenyw: 抵抗發飆起來毀損的東西都不止一千10F 10/28 12:58
→ k47100014: 把百抄都搶走,下一個顧客找零怎麼辦11F 10/28 12:58
推 loxic: 店員:ㄍㄧㄣㄊㄟ齁伊啦 囉嗦12F 10/28 12:58
→ VVizZ: 其實這也不構成強制罪吧 強制要有物理強制跟心理強制兩種13F 10/28 12:58
→ k47100014: 還浪費超商員工的時間,最後抓到判無罪,那幹嘛抓15F 10/28 12:58
→ VVizZ: 條件 這案子兩者都不具備哪來的強制罪 應該無罪 店員私自拿店裡的錢給別人 店員觸犯背信罪才對16F 10/28 12:59
推 Museru: 沒槍頭也可以捅死人的21F 10/28 13:00
→ FUBAR: 吸管我沒聽說過 不過我聽說過有人能用一支筆瞬間幹掉三個人24F 10/28 13:02
噓 Chia2323: 那應該也是強盜吧 用強制是怎樣25F 10/28 13:03
推 lin0129: 店員犯罪?那叫店員擺一桌請搶匪不是更好26F 10/28 13:03
→ lin0129: 有時候真的看不懂是反串,還是自己活在平行時空28F 10/28 13:04
推 MW1220: 還好不是拿鉛筆29F 10/28 13:04
推 keyman2: 沒在怕不算恐嚇,少判一條罪潮爽德30F 10/28 13:05
推 KJC1004: 以為自己john wick喔31F 10/28 13:08
噓 s655131: 言語威脅也算恐嚇阿 為啥拿吸管就變不是恐嚇32F 10/28 13:08
→ aoc902001: 店員心裡OS:反正又不是我的錢,幹嘛跟他認真。如果他要我皮包的錢,我鐵定跟他拚命。33F 10/28 13:09
推 KJC1004: 撩下去搶一千 有沒有這麼可憐36F 10/28 13:10
推 k2450: 搞不好注入了念能力啊 我會怕40F 10/28 13:15
推 zszsdd: 店員按照SOP做事是對的,公司應該給獎勵,店員如果抵抗受傷可能會公司懲處跟開除,吃頭路按照規定做就好41F 10/28 13:18
→ bseiqwkbk: 個人覺得店員、店家的處理態度都非常正確,應值贊同43F 10/28 13:23
→ matlab1106: 當然給他啊 誰知道是不是遇到John Wick44F 10/28 13:24
→ Strasburg: 本來就是啊 公司都有SOP了 我還跟醉漢搶劫犯盧什麼
公司會感激你嗎?還不是個打工仔45F 10/28 13:27
推 derringer: 林男只求一敗 四十歲後 不滯於物 草木竹石均可為劍48F 10/28 13:30
推 rzao: 這判決是?49F 10/28 13:32
推 diiky: ...............51F 10/28 13:35
推 OAzenO: 店員演一下害怕也好阿 這麼誠實說不害怕 就不算搶劫了53F 10/28 13:52
推 b00668880: 守住收銀機,裡面的錢會分你10%嗎?
看到有人還這麼奴真是不可思議54F 10/28 13:53
推 coox: 大夜收銀機沒錢才在搶56F 10/28 13:59
→ wangsan: 這店員有事嗎?不會直接去報警還給他錢?!57F 10/28 14:01
→ goodtaste: 好吧給箭頭就當中大奬施捨乞丐一千了58F 10/28 14:01
推 cowaksor: 要是惱羞成怒過來就是一拳算誰的59F 10/28 14:15
推 dsa888888: 又不是抓不到想不開才搶超商 這處理不錯62F 10/28 14:24
→ harryron9: 旁邊都有人問要不要幫忙了 規則守太死了吧63F 10/28 14:25
推 ym951305: XDDD 店員該說蠢還是正直64F 10/28 14:35
推 iam0718: 蠢啥 就不用拼阿 就算有壯漢幫忙勢必有衝突65F 10/28 14:42
推 higashi: 沒辦法儲1萬...林男悻悻然離開...,有沒有這麼乖啊XDDD66F 10/28 14:43
推 yu800910: 別啦 等等害來幫忙的好心客人吃上官司的話 太可憐了
假如壓制過程,醉漢突然嗝屁,家屬一定會告去法院
還不如什麼都不要做,給錢、報警讓警察處理就好67F 10/28 14:44
推 gotohikaru: 以前打工的店長就講過 公司有保險 被搶沒差
要是抵抗受傷 就算有保險 他也得自己花錢包紅包
怎麼算都是給他搶比較划算XD70F 10/28 14:50
推 nrxadsl: 強制罪????這是強盜吧73F 10/28 14:57
推 ksxo: 店員還湊個整數給他74F 10/28 14:59
推 Justy0615: 比john wick還扯 拿吸管就想桶人75F 10/28 15:04
推 vaper: 店員:反正我領我的薪,搶的是店的76F 10/28 15:31
噓 fishfi: 拿吸管就沒危險?徒手還是有危險阿78F 10/28 16:30
推 hilemon: 觀念正確啊 打起來撞破玻璃搞不好店員要賠81F 10/28 17:22
→ israelii: 所以以後當時人說不害怕 搶劫就沒事了?83F 10/28 19:54
推 sky81602: 才剛起訴是在"判"什麼?"無罪"什麼?84F 10/2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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