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migo520 (菜市口阿勇)標題 [新聞] 性侵勒殺女大生「不可能判死刑」!葉毓時間 Sun Nov 1 22:50:59 2020
性侵勒殺女大生「不可能判死刑」!葉毓蘭揭關鍵原因:他真的很可惡
東森新聞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28歲的梁姓男子涉嫌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被依照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罪等罪
嫌移送,讓外界十分引頸期盼,法官能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對此,立法委員葉毓蘭則
說,一命換一命的訴求「一定不會成功」,因為兇手有病,「像他這樣絕對不會處以死刑。
」
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就讀長榮大學4年級,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家,突然與親友失去
聯繫,嚇得朋友趕緊在網路上尋人。警方接獲消息,介入調查,鎖定28歲梁姓男子,將對方
帶回派出所,梁男也坦承犯案。
梁男原先供稱,並沒有性侵對方,但驗屍結果指出,鍾女身上有遭到性侵的痕跡,梁男啞口
無言,坦承性侵後殺人。此外,梁男因為沒錢加油,還把鍾女的手機拿去抵押800元油錢,
行為令人髮指,全案依照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偵辦當中。
梁男的犯行泯滅人性,台、馬網友相當憤怒,希望兇手能被處以極刑。對此,立委葉毓蘭則
認為,雖然命案發生後,多位政要、大學校長都出來道歉了,但鍾父、鍾母希望能「一命換
一命」,基本上「一定不會成功」,除非大馬政府要求引渡到馬國受審。
葉毓蘭說,鍾父和鍾母希望兇手受到絞刑的制裁,但在台灣幾乎不可能,梁嫌過去曾有偷竊
女性內衣褲的前科,精神科醫師說是「特殊性偏好症」,「易言之,他有病! 在台灣,像他
這樣絕對不會處以死刑。」葉毓蘭指出,雖然大家都知道梁嫌很渣、很可惡,而且非常有可
能再犯,「我們還是沒有辦法!」
葉毓蘭指出,希望大家能夠記取教訓,除了鍾父、鍾母以外,潘曉穎的父母也都是被害人家
屬,不應該大小眼對待。
https://bit.ly/3jRk705
可教化啦,那次不可教化?
從後方勒緊,本意不是殺人,只想弄暈對方方便性侵,可見無殺人之意圖,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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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Ywerk0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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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oop: 特殊性偏好症關殺人屁事 我他媽感冒去殺人也可以不判死刑?3F 11/01 22:52
推 bg00004: 帶什麼風向喔~1F告訴你~他再帶民進黨的廢死政策很可惡4F 11/01 22:52
推 tim1112: 在台灣殺一人本來就不會死刑 鄭捷也是殺好幾人才死5F 11/01 22:52
→ bg00004: 然後順便弄一下馬來西亞討厭台灣政府7F 11/01 22:52
噓 cerwvk: 實質廢死 啥時讓這些廢死仔囂張到這種程度??8F 11/01 22:52
→ tim1112: 小燈泡那次也沒死刑啊9F 11/01 22:52
→ bg00004: 我是認為這個風向帶得很好~也應該這麼走!10F 11/01 22:53
→ KGarnett05: 就算不喜歡這咖,但你無法否認台灣法官總是能用很扯的12F 11/01 22:53
→ bg00004: 蔡英文第一時間應該要司法院出來檢討13F 11/01 22:53
→ bg00004: 但是卻只檢討基層警察? 我覺得很可憐15F 11/01 22:53
→ cerwvk: 真的覺得 在犯罪天堂 人命真的很賤.16F 11/01 22:54
推 abyepi: 講一堆,妳現任立委可以推動修法...17F 11/01 22:54
→ bg00004: 你的安全網建築在大眾的不安全不確定性之上18F 11/01 22:54
→ bg00004: abyepi 你強人所難~這傢伙雖然很討厭20F 11/01 22:54
推 cs09312: 不管怎樣法匠總有理由幫犯人逃死 放心吧21F 11/01 22:55
→ bg00004: 但是你不能無視他~他一席立委根本底擋不住執政黨多數22F 11/01 22:55
→ bg00004: 民進黨現在築構的安全網是在把民眾當白老鼠試驗
b0204888100 他是啊~但是是少數派立委啊
你看多數派的立委~不就都裝死裝糊塗~順口提安全網24F 11/01 22:55
→ Chengzer: 法律人的死人才有人權。一般人是沒有的。27F 11/01 22:57
→ bg00004: 還有的立委說是人人推了一把~把過錯歸咎於大眾
葉這個立委固然惹人討厭~但這次說的是實話28F 11/01 22:57
推 cvnn: 哪個罪犯心理正常 用這理由 根本是智障30F 11/01 22:57
→ bg00004: 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的~31F 11/01 22:57
→ dai26: 黨主席這樣講啦!民進黨立委?笑死33F 11/01 22:58
→ bg00004: 現在對於執政黨棘手的是~他多了一個外交事件34F 11/01 22:58
推 gjcl6: 國會過半想不想改而已 爛死35F 11/01 22:58
噓 MADAOTW: 這兇手未來可是黨的明日之星呢!36F 11/01 22:59
→ bg00004: 所以總統才出來道歉37F 11/01 22:59
→ SPAEK: 需要你說 還不就你們這些立委沒作為 學一般民眾講幹話?38F 11/01 22:59
推 KGarnett05: 假如這次判死,那絕對是國際事件和社會輿論壓力,查一39F 11/01 22:59
→ KGarnett05: 下今年一堆殺人犯判決,就一個死刑定讞,其他一堆比這兇殘的都逃死42F 11/01 23:00
→ SPAEK: 這例怎樣都不該判死 不管他有沒有神經病 外國人也是一個人不要外國人就大小眼45F 11/01 23:02
推 divaxxxx: 顆,現在說還太早,搞不好上頭給壓力就判死了。然後其他繼續可教化,偉哉司法唷48F 11/01 23:04
推 PTTcrazy: 只希望判決的法官都能得到“正義”的報答50F 11/01 23:04
推 cerwvk: 如果因為是外國人然後判死 台灣人的命真的很賤51F 11/01 23:06
推 q13461346: 他有病 他也是受害者 妳我都推了一把52F 11/01 23:06
推 KGarnett05: 這案子的判決很值得觀察,判死100%就是法官會因為外在53F 11/01 23:06
推 gn01993343: 性癖特殊也能減刑?以後強姦犯都要變態一點才行56F 11/01 23:06
→ KGarnett05: 因素影響判決、不判死就是繼續丟臉然後發民調說民眾信57F 11/01 23:07
→ abyepi: 立院沒過半就不能提案?會不會過跟提案是兩回事..59F 11/01 23:07
→ abyepi: 有提案有民間聲量就有機會61F 11/01 23:08
推 aneshsiao: 下次選舉有人再講司法改革,我保證不打死他64F 11/01 23:12
推 kning: 用膝蓋想也知道,關出來就是再找下一個襲擊68F 11/01 23:22
→ xxxg00w0: 很遺憾 她說對了
判死也要定讞執行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更何況根本來不了69F 11/01 23:23
推 nosheep: 台灣人的選擇,怪自己吧72F 11/01 23:30
推 facefear: 台灣需要司法改革 無期徒刑 重大犯罪者 不可假釋 出獄~~台灣需要司法改革 無期徒刑 重大犯罪者 不可假釋 出獄~~75F 11/01 23:34
→ k47100014: 下次要更變態 至少得把頭顱砍下來幹喉嚨的程度才行了77F 11/01 23:34
推 sunsand: 垃圾法官,最好台灣多死幾個法律人78F 11/01 23:35
→ k47100014: 笑死我了,台灣真的犯罪者天堂,亂七八糟的79F 11/01 23:35
推 photoswimmer: 被有病的人殺死活該?既然有病怎麼不預防性處置,而是他殺人後成為減輕刑罰的理由80F 11/01 23:43
→ badguy227: 每個人都有病,有病就能當理由?犯錯就是錯扯什麼有病82F 11/01 23:53
推 belion: 這次,她講的寫實阿...83F 11/01 23:54
→ Sinkirou: 哇,免死金牌出現,有精神病,無罪釋放啦86F 11/01 23:58
→ Ruid: 不就是你們的馬前總統幹的好事87F 11/01 23:58
推 senpai: 沒錯 在台灣有病的最大 死的都活該88F 11/01 23:59
推 lieney: 鬼島法律 不可能關到強制醫好為止 也不可能關到死91F 11/02 00:09
推 F35: 特殊性偏好幹嘛當成病?一堆奇葩性癖的也不會強姦殺人92F 11/02 00:10
推 neos042: 台灣司法改革到底在哪?93F 11/02 00:10
推 flowersuger: 聽起來很扯,但這就是台灣法官思考模式...吸毒都算有病可以減刑...95F 11/02 00:20
推 photonic: 台灣法律真的有病!!!!!101F 11/02 00:38
推 cadie: 失手非故意,疑有精神病未就醫,犯後態度配合有悔意...這要死刑根本不太可能了,除非是要做給國際交代的103F 11/02 00:39
推 Dxperado: 最可惡的是那些可以修法卻不做事的人106F 11/02 00:50
噓 ks2384im: 知道問題還是無作為啊,你立委還鄉民立委
靠新聞刷一波熱度而已109F 11/02 01:18
推 ADEMAIN: 悲慘 台灣法律管不動台男111F 11/02 01:35
推 iamtc769: 最後一段根本是判決書 可以當法官了你114F 11/02 01:49
→ YALEMY: 還用你說?115F 11/02 02:02
推 KOSTAR: 「特殊性偏好」算是什麼精神病?這不就只是個人喜好而已?116F 11/02 02:02
推 NSYSUEE: 奇怪,你是立委耶,幹嘛一直打臉自己118F 11/02 02:40
→ joinptt: 奇怪捏,妳警大教授不先檢討警察吃案,反倒先牽拖法官119F 11/02 02:44
推 daye87: 偷個內衣內褲比裝瘋賣傻簡單多了 還不用就診紀錄120F 11/02 02:48
推 carryton: We don't care,暖暖,台灣人民不在意121F 11/02 02:51
推 Xiaolu0104: 說立法的好像忘記現在綠共全面執政 可惜就是不會修 嘻嘻122F 11/02 02:52
噓 t1l31l3: 哪個殺人犯沒病的124F 11/02 03:55
推 yjo566: 引渡大馬啦126F 11/02 04:25
推 pttcrux: 啊就你他媽立「法」委員好棒棒啊128F 11/02 05:57
推 abc55643: 以後要犯強姦殺人案的人要去偷一陣子內褲129F 11/02 06:00
→ yongguo: 民進黨民調剩3成應該就會直接鍘了132F 11/02 07:05
噓 guepard: 笑死,這世界誰沒病?133F 11/02 07:14
噓 abcd1111: 我知道啊,每個殺人犯都馬有病?正常人會去殺人嗎?134F 11/02 07:28
→ KOIBU: 其實是要立法先改法條,法官才能去執行135F 11/02 07:43
→ kuo0528: 不用帶風向也能知道結果吧
殺人的有病不能死刑我瞭解,可以把沒病還吃案的判死刑嗎?136F 11/02 07:47
推 kt040: 嘖嘖 dpp廢死=普世價值阿 dpp硬起來堅決不死刑 OK啦139F 11/02 07:48
噓 Liwjim: 啊不是挺港警140F 11/02 07:50
噓 bseiqwkbk: 她的話,沒看完就可以先給噓了,完全不會噓錯141F 11/02 08:01
推 miuccina: 這次有講到重點啊,有病又殺人在台灣真的不易被判死刑,但沒說她個人會以立委身分做什麼事144F 11/02 08:37
噓 el39: 葉毓蘭嘔嘔嘔嘔146F 11/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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