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標題 Re: [新聞] CPR按15分鐘最新對話曝!病公主舅求情:時間 Thu Nov 26 09:29:12 2020
有很多人說法院告不成,這邊直接貼法院判決書給大家看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40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6日
判決: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直接截取重點給大家:未曾受過專業之人工心肺復甦術(CPR)訓練,貿然對告訴人施以不當之救護,造成告訴人受有右胸肋骨骨折之傷害,實有不該
大家都認為CPR本來就有可能造成肋骨受傷,現在法官告訴你,
斷了就是不應該。
當然可能本案件中當事人沒有相關的執照,但今天好心救人被反咬,法院還判你有罪,你各位以後路上要不要救人自己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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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CPR按15分鐘最新對話曝!病公主舅求情:
11-26 09:29 skyofyours.
→ RRADA: 我是不會救啦 給這些有$熱$血$的人去救就好1F 11/26 09:30
→ sanpf: 法官沒出過社會,正常發揮2F 11/26 09:30
→ syldsk: 這個沒受過訓練的,另一個有證照捏,難道要說有證照更不該受傷?5F 11/26 09:31
→ jimmy885: 這法匠就講明了,普通人不要救人8F 11/26 09:32
→ dustree: 以後在旁邊唸心經送他一程就好9F 11/26 09:32
→ xlaws: 除了家人 其他人就讓他躺著聽天命就好了10F 11/26 09:32
→ qep: 你貼的這則是沒證照,跟新聞裡的案例不該混為一談11F 11/26 09:32
→ vowpool: 這個好像有證照 會不會因此被判更重阿12F 11/26 09:33
推 lucifier: 我看你有證照法官會說沒善盡專業知能導致傷害14F 11/26 09:33
→ qep: 有證照的法律有保護15F 11/26 09:33
→ xlaws: 有證照還傷到肋骨 不就更不應該了17F 11/26 09:34
推 Dorae5566: 我是不會救啦,報警是因為靠太進沒報警也會被告而已18F 11/26 09:34
→ qep: lu大,除非你能提供判例,否則建議別亂臆測20F 11/26 09:34
→ okichan: 被家人吉也認了QQ21F 11/26 09:34
推 ABA0525: 高調,很明顯法官說不要救阿
反正社會冷漠,不要靠腰。 法官立委政府自己搞22F 11/26 09:35
推 ESL63: 有證照的更慘 會被要求更高24F 11/26 09:37
推 cccone: 我只敢也只能救自己家人25F 11/26 09:37
推 macocu: 法官邏輯,沒證照救人不應該,應該放生。26F 11/26 09:38
→ denyy555: 鍵盤法官:有證照仍未注意,判刑一年27F 11/26 09:38
推 Kurisu: 法官意思就是在旁邊誦經等往生吧28F 11/26 09:38
推 gameboy666: 在台灣想救人,先摸摸口袋裡有沒有錢吧,幫叫救護車就不錯了29F 11/26 09:40
噓 myyalga: 你是不識字嗎?新聞不是說朱女有EMT!31F 11/26 09:41
→ tsaibing: 本件爭點:以右手握拳搥擊及旋轉病患右胸部方式施以救護32F 11/26 09:41
→ syldsk: 這個是檢察官起訴的,可能也要問問看起訴怎麼會成立,不然應該檢察官那邊就擋住了33F 11/26 09:41
推 Behind4: 不要亂救人 聽不懂嗎???
這篇應該高調 提醒大家不要違法35F 11/26 09:42
推 cs09312: 反正我是不會救路人啦 其他人不怕麻煩就加油吧37F 11/26 09:43
→ loveapple33: 可是不是有修法,路人進行施救是免責的,但如果是專業人士反倒有事!39F 11/26 09:44
→ cck525: 我覺得這個還好耶 啊你不要不會裝會啊 朱女是有執照的41F 11/26 09:45
推 newland: 這篇要高調啦,不要救就不會被告了,台灣法官很有自己的一套啊。43F 11/26 09:46
推 huabandd: 法官都告訴你啊,不要救
跟你非親非故的人,離他遠點45F 11/26 09:47
推 kronioel: 他有證照 不一樣。 醫療行為本來就不能亂施 但跟這次有照 不一樣47F 11/26 09:47
推 darkdeacon: 不要救 建議醫院對具法律背景人員 能不救就不要救49F 11/26 09:47
→ kronioel: 當然沒照路人就打電話吧 ㄏㄏ50F 11/26 09:48
推 chenglihao: 優文必m啦.法官想怎麼判.跟有沒有證照沒有直接關係XD51F 11/26 09:48
噓 afiend0927: 有證照會不一樣?天真三小?消防隊的EMT被告是家常便飯好嗎?52F 11/26 09:48
噓 syldsk: 找到起訴書了,她用拳頭尻54F 11/26 09:49
推 wylscott: 醫護人員CPR都有可能被告了 沒證照被告意外嗎?56F 11/26 09:49
→ syldsk: 臺中地檢署107年度偵字第33849號58F 11/26 09:50
→ syldsk: 當時告訴人是蹲著暈倒,被告看到就靠過來,然後右手用拳頭,搥告訴人右胸口,再帶旋轉下壓,這樣打了大概3到5下,而且力道蠻大的。62F 11/26 09:51
→ syldsk: 只看判決書就被說法匠,法官也是衰68F 11/26 09:52
推 deamo0708: 都會貼判決書了內容看一下很難嗎?這案例是用拳頭啊!連cpr都稱不上好嗎69F 11/26 09:53
推 ch333: 謝謝法官教會我 路上看到女警昏倒也不要去救喔 誰叫你沒受到專業訓練71F 11/26 09:53
推 qqwwaass: 有證照的被告死更快...旁邊打打電話就好73F 11/26 09:53
→ lulocke: 有證照 多年未練習 法官會不會說等於無照 ?75F 11/26 09:53
→ skyofyours: 重點是造成骨折這點,今天正常的CPR骨折基本上就是家常便飯,用拳頭打其實效果根本不大,真的在按力道絕對比用拳頭更大力。79F 11/26 09:56
推 idlewolf: 所以說沒事別理了 不是親友也別管了82F 11/26 09:56
→ syldsk: 啊這個就不是因為造成骨折就被判啊,被看到亂做又受傷,當然告啊83F 11/26 09:57
→ c780412: 就說了看到有人倒在路邊最多幫他打電話就好85F 11/26 09:57
推 keita220: 本案施實人有受專業訓練跟證照86F 11/26 09:58
推 samonella: 就電影看太多,以為CPR是用捶的。但重點是如果他當時是以救人為出發,而傷者不救會死的情況下,應可以適用緊87F 11/26 09:59
→ s9234032: 會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的,有那麼簡單?89F 11/26 09:59
推 abobstar: 不是親人的話就別理了 趕快叫救護車比較實在92F 11/26 10:01
→ samonella: 如果在不作為的情況下,傷者會有不可逆死亡的風險,我覺得還是要給施救的人保障。93F 11/26 10:01
→ abobstar: 台灣這種風氣不管有沒有救回來 都可能惹禍上身95F 11/26 10:02
→ Cruel2: 新聞事主有證照又沒斷肋骨,要告什麼?96F 11/26 10:02
→ botnet: 他是有照的耶,拿無照的案例來比?98F 11/26 10:03
推 Timbug: 不對,他的意義是說台灣沒有好撒瑪利亞人法
我救人還要顧慮到無過失,或者是怕被告
因此我得回家翻10年前的急救員證書或20年前的紅十字會證書才能希望我可以減低責任,那我寧可不要救陌生人
簡言之學這些技巧還是只能救家人271F 11/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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