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班休息有錢拿?無薪假沒錢?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33702/42954/
【澄清稿】勞動部:勞雇雙方協商縮減工時(無薪假),每月薪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最後異動日期: 108-12-29
針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於電視辯論會中再次提及「無薪假給6成薪」的構想,勞動部鄭重澄清,即便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但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部指出,韓國瑜市長及其國政顧問團曾多次提出「無薪假勞工沒錢領,要修改《就業保險法》,由保險支付6成薪」的構想,顯然是對於現行制度不瞭解,且有可能誤導雇主違反法令。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即便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但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月薪30,000元的勞工為例,若只領6成薪,就只有18,000元,遠低於基本工資。「無薪假給6成薪」這種不成熟的構想,反而會對許多勞工朋友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