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標題 [新聞] 14歲慘遭色班導4度性侵 她苦讀法律系提告時間 Fri Apr 3 03:49:35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14歲慘遭色班導4度性侵 她苦讀法律系提告獲判賠1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李姓國中男班導師當年關懷14歲女學生取得信任,
竟在校內、住處等地4度性交得逞,學生隱忍直到上大學,念法律系,
靠自己勇敢提告並求償;刑事部分,一審判狼師2年6月,
民事部份,因被害人超過2年才求償判免賠,但父母獲判賠100萬元,全案確定。
(情境照)
https://i.imgur.com/hFygu7H.jpg
2020-04-03 00:10:28〔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新北市李姓國中男班級導師當年發現14歲女學生小珍(化名)對住校生活不適應,
多次關懷取得信任,竟在校內、住處等地4度性交得逞,小珍難忘陰影,
隱忍直到上大學,念法律系,靠自己勇敢提告並求償;
一審依4個「與少女性交罪」判李姓狼師2年6月,民事部份,
高院因小珍超過2年才求償,判李免賠,她的父母獲判賠10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李男自小珍就讀國中一年級起即是她的班級導師,
因為小珍對住校不大適應,李男藉機關懷,拉近兩人關係。
不久,小珍升上三年級後,李男竟利用晚自習名義,
或要求她幫忙拿東西至沒有人的教室、生物實驗室、其住處等地,和她4度性交。
小珍國中畢業後,一直因此事心中有陰影,直到考進大學法律系後,
得知李男所為乃犯罪行為,才向同學李女吐露心事,並在李女建議下告知父母,
對李男提告,並要求賠償她300萬元、父母各200萬元。
小珍好友李女出庭證稱,小珍為了講出這件事,承受很大壓力,也做惡夢,
每次跟她講這件事時都情緒崩潰、大哭、發抖,這種事對女生很丟臉,也
是一個人生污點,
「她沒有必要說謊話讓父母傷心」。
基隆地院刑事庭為查明此事,也對李男、小珍測謊,結果對於有無性交等關鍵問題,
李男有不實反應,小珍則沒有,
加上李男和李妻事後有向小珍、其父母道歉頻稱「對不起」,
甚至登門下跪求原諒,因此判李男犯行明確,判2年6月徒刑,可上訴。
民事求償部分,李男庭訊仍否認和小珍性交,但高院認為,小珍和李男無怨無仇,
她庭訊時曾一度感謝李男當年頗照顧而有恩於她,可見並無誣啗的動機和意圖,
考量小珍至今每次回憶此事,都會出現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反應情形,
及一審刑事判決李男涉嫌和她4度性交等結果,足以認定小珍身心遭受重大創傷。
高院認定,小珍於2016年初即提出刑事告訴,卻直到2018年中才提出附帶民事求償,
已逾2年追訴時效,判李男免賠,另外須賠償小珍父母各50萬元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21616
6.備註: 文組不要讀什麼中文系了,讀法律系實用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Xa7Ih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856978.A.AD8.html
推 SydLrio: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女孩提告十年不遲2F 04/03 03:50
推 d841129: 「直到考進大學法律系後,得知李男所為乃犯罪行為」
??????5F 04/03 03:51
推 mizuhara: 加害人姓名沒公佈,天曉得他是否仍在教育現場毀女不倦??7F 04/03 03:52
推 L1ON: 到高院了哦 我對這案子有印象,原來是有登門道歉8F 04/03 03:53
→ L1ON: 那就 呵呵10F 04/03 03:53
→ rootpresent: 好啦 李茂生 外找喔
講個笑話來聽聽吧
14 兩小無猜條款以外 是性侵喔
小弟火奧戰法師11F 04/03 03:53
推 SKLS: 這麼久以前要嘛就裝死否認到底15F 04/03 03:56
→ SKLS: 登門下跪道歉等於是送上證據了18F 04/03 03:57
→ rootpresent: 哪個賺我就不多說了
靠腰這還要法律系老師教喔
老規矩 先道歉的人錯21F 04/03 03:58
推 backzerg: 真的有幹就沒什麼好說的 去死吧 教育者的恥辱24F 04/03 04:03
推 Hecarim: 不然死不道歉被判更重喔?25F 04/03 04:05
推 DH0617: 這除了老師道歉 要怎麼舉證呢 認真問27F 04/03 04:14
→ li72716: 發憤圖強的故事 老師用心良苦(x
4年後越想越不對勁29F 04/03 04:35
→ benza: 當下不知道李男所為乃犯罪行為……哎。34F 04/03 04:48
推 dreamdds: 這老師不知道用這招幹過幾個了 早該抓去閹了41F 04/03 05:35
推 DamnHungry: 以生理學角度看,14歲腦袋都還沒長穩,怎麼能期待她即時作出正確的判斷?長大後能這樣勇敢替自己發聲已經很棒了
真的很看不慣每次這種文都有些很莫名的論點出現47F 04/03 07:44
推 mingxian: 推文有人想檢討被害人結果被大家打臉打到變智障51F 04/03 08:45
推 sean5236921: 新聞這樣寫 不就代表這種多年之後的罪 裝傻就好了 根本沒證據 自己低能愛道歉^_^52F 04/03 08:49
推 s130350: 狼師9成以上都台男,真的很噁54F 04/03 08:52
→ sean5236921: 到底是妓者低能後果都不想 還是往後的加害者更低能有教程給你 還不會照著用^_^?55F 04/03 08:53
推 Nravir: 苦讀到法律系才判這樣很虧耶58F 04/03 09:14
推 keepwild: 基隆地院108年度重訴字第32號民事判決,噁心李男59F 04/03 09:31
推 iiichu: 法律系讀條文時才會讀到一堆實際案例啊 在這之前就跟上面推文那種妳當時沒反抗沒殺死對方就是自願的一樣的想法吧^^60F 04/03 09:35
噓 pippen2002: 刑法容許合意性交~~ X! 偶偶偶!
我認識一個 跟16歲的男孩XX 到天亮64F 04/03 10:07
→ gwenwoo: 五毛水準 支那日常71F 04/03 12:35
推 twolight: 幹他媽一堆白痴鄉民,只會嫌受害小孩笨,垃圾畜男73F 04/03 15:36
推 jjiansh: 勵志 吉這種拉基不用客氣74F 04/03 16:34
→ linja: 當一年左右就可以假釋出來了,跟當兵沒兩樣75F 04/03 16:36
推 a06w6y7: 垃圾老師沒什麼好說的76F 04/03 1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