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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標題 Re: [新聞]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
時間 Wed Apr  8 19:24:07 2020


※ 引述《silentknight (清純男)》之銘言:
: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警方找屍塊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7745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 犯下華山性侵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一審遭處死刑,但台灣高等法院以陳「曾經」自
: 首為由,將他減為無期徒刑,高姓女死者父親聽聞結果不可置信,批評「判決不公不義」
: 。判決遭立委質疑是為廢死「超前部屬」,高院今天上午11點多發聲明稿澄清是因符合自
: 首要件才減刑,但聲明稿隨即撤下,但下午3點又重新上架,指陳有「帶警方尋獲屍塊」
: 。
: 本案一審時,第一線辦案的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證述,清查陳
: 社交關係,發現男女關係複雜,甚至破案前婚外產子,早鎖定陳,前年6月17日勸陳認罪
: 時,陳眼神慌張、身體冒汗,破案無關自首。
: 今天下午高院再度對外說明,指陳伯謙「自首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並帶同警方尋獲
: 屍塊,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偵辦」,陳因自首而取得有利的量刑因子,就屬極
: 刑之罪,量刑上「未可忽視而不予斟酌仍處以與原審相同之極刑」,因此依刑法第62條前
: 段規定,改判無期徒刑。高院強調,這是合議庭對具體個案,依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 所為的審判。
: 華山分屍案高院的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陳玉雲、受命法官邱滋杉。
: 對於高院一再指警察「無客觀證據可指向被告犯案」、「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
: 偵辦」,警方也不服氣。辦案人員指出,當初調查時就和家屬說「人死了」,連搜救犬也
: 有反應,搜救犬教官指被害人應該在「野居草堂」草屋內遇害。
: 高父不平地說,陳伯謙只承認偷竊、分屍,不承認性侵與殺人,責任全推給身分不詳的「
: Eric」犯案,結果高院判決與法庭審理無關,「說陳伯謙符合自首,司法正義已死」。
: 林俊燁在台北地院作證時表示,2018年6月3日高女家屬到派出所請求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
: ,警方調閱華山草原周遭所有監視器畫面,只有拍到高女在5月31日下午以步行進入草原
: ,家屬說有去華山草原查訪,陳伯謙告知高女有去草堂,並將物品放在裡頭,陳還向家屬
: 說她之後就去參加其他的講座,並在6月1日凌晨3點時向他說會再回來拿東西。
: 林說,經檢查,高女沒有參加陳所說的講座,6月中旬時,死者家屬有請搜救犬去華山草
: 原周遭找尋,搜救犬的反應是高女已經遇害,遇害地點就在草堂裡面,他判斷陳的說詞確
: 實可疑。陳曾經留給高父一張名片,名片的地址是在文山區的劍道協會,家屬也沒有發現
: 到她有出現在劍道協會;警方也查證高女不可能出現在苗栗的「彩虹協會」,警方在網路
: 上發現有一個女子的留言,女子自稱是陳的女友並且懷孕了,陳對女子置之不理。
: 林俊燁證稱,他當時與高女家屬討論案情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高女遭性侵,她可能不知道
: 要怎麼面對家人,所以陳先找個地方安置,第二是陳「已經殺害高女」。北院認定陳伯謙
: 雖坦承部分犯行,但他既未在為警發覺他為犯罪嫌疑人之前就說,即與刑法自首要件不符
: 。

可以請那些博學多聞讀很多書的法律人解釋給我這個法盲一下這是依據什麼判決的嗎?

我是覺得啦,

每次都要找理由太累了,

直接列怎樣不會判死就好,

這樣大家也有個依歸。

(1) 不殺法律人
(2) 不嗆法官
(3) 殺3人以下

還有人要補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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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er123: 建議殺法律人及相關親友凌遲啦 法官準備高潮1F 04/08 19:25
A80211ab: 有讀書2F 04/08 19:25
ADDIEX: 肛五樓3F 04/08 19:26
gino0717: 有給理由很不錯了 之前幾個都是"找不到理由非判死不可4F 04/08 19:26
sustainer123: 殺律師的被判死 看之後更審會不會下莊啦5F 04/08 19:26
GetMoney: 台大畢業         嗯~可教化,可對社會有貢獻,你可回家了6F 04/08 19:27
louise13: 廢死看到都高潮了7F 04/08 19:28
Hall: 可以寫信給美國控告蔡英文司法改革失敗嗎8F 04/08 19:28
starRaver2: 少了精神疾病9F 04/08 19:31
Hall: 法官這硬凹的醜態真的白癡 念法律的連邏輯都不通10F 04/08 19:31
asdf70044: 這些判決都會帶給日後越殺越狠的人莫大的勇氣<311F 04/08 19:35
h129875230: 性侵殺人 才無期嗎?12F 04/08 19:38
laechan: 以前好像有(2)然後也沒被判死的,就那個嗆說在台灣殺一兩13F 04/08 19:45
aweara: 分屍分13塊 嫌太少 所以惡行不重大喔14F 04/08 19:48
namie1231: 模範生15F 04/08 19:50
papafrita: 法官對的起受害者家屬嗎…?16F 04/08 19:52
bij831: 少了小時候當班上幹部,這也可免死刑17F 04/08 19:53
initialdark: 廢死表示:不管怎樣都不能判死18F 04/08 19:54
lockbolt: 別跟法律人討論邏輯19F 04/08 19:56
nocturne821: 在大街上把嬰兒頭顱剁下來好像也不會死刑的樣子20F 04/08 20:00
k092236: 恐龍法官 台灣可憐哪21F 04/08 20:00
kinghtt: 找屍塊是被抓之後的事,這也能拿來免死刑太扯22F 04/08 20:23
Orz9106: 有簽聯絡簿也可以免死23F 04/08 20:24
blockcat: 呃,被殺的是欠了他什麼?24F 04/08 20:25
damm: 幹拎涼,法匠會叫你先看判決書25F 04/08 20:36
darktasi: 恐龍法官也太多吧這樣還不判死26F 04/08 20:37
Kakehiko: 建議直接正面表列什麼情況會判死 大家就不用猜來猜去27F 04/08 20:57
wayaba: 公佈法官家屬小孩在哪 我就相信司法 留於斯里蘭卡28F 04/08 21:02
swgun: 就先有結論再找理由啊 法律人不承認而已
就心有定見還要裝一副高高在上的假面孔29F 04/08 21:03
rosemoli: 坐上酒駕車 卻當場被格殺31F 04/08 21:05
swgun: 何必操作什麼永山標準?就告訴被害人家人 我不判死
判死是落後野蠻人的思考 不要叫我幫你們報復對方32F 04/08 21:05
Dovahkiin: 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女兒,判無期! 10年假釋出來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
不斷消費新被害者,又有油水,把餅做大,廢死奧義!34F 04/08 21:19
denyy555: 1.是男人,2.是女人,皆不判死38F 04/08 22:59
ccccccccccc: 你這個太麻煩 我建議唯一死刑39F 04/08 22:59
lucifer666: 有神經病40F 04/08 23:23
triangle10: 殺法官的家屬,以外的人皆不會處死41F 04/08 23:54
hamel: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42F 04/0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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