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s32437 (dcbz2234)標題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時間 Tue Apr 14 09:33:32 2020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陳韋帆
3.完整新聞標題: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4.完整新聞內文: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不是自己。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
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
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
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出。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
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
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
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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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9:33 ks32437.
推 susaku: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1F 04/14 09:35
推 ARCHER2234: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2F 04/14 09:35
→ susaku: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4F 04/14 09:36
推 bg00004: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6F 04/14 09:36
推 pita30: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8F 04/14 09:36
噓 tarngwon: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11F 04/14 09:37
→ baiya: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12F 04/14 09:37
→ bg00004: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15F 04/14 09:37
→ bg00004: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18F 04/14 09:38
→ kixer2005: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19F 04/14 09:38
推 solsol: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20F 04/14 09:38
→ pita30: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22F 04/14 09:38
推 hua0122: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23F 04/14 09:38
推 Ben40: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29F 04/14 09:39
推 gerund: APP葉姵文+132F 04/14 09:39
推 Behind4: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33F 04/14 09:39
推 conanhide: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34F 04/14 09:39
→ tgth: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35F 04/14 09:40
→ geesegeese: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36F 04/14 09:40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
噓 bamama56: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40F 04/14 09:41
推 mrfreud: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42F 04/14 09:41
→ einard666: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45F 04/14 09:41
噓 douge: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46F 04/14 09:41
→ mrfreud: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48F 04/14 09:42
※ butt1106: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4/14 09:42
噓 aduijjr: 為什麼不修法呢~?50F 04/14 09:42
→ douge: 詐騙集團用這法律漏洞都幾十年了52F 04/14 09:42
噓 hbj1941: 隨便弄個本票也不查證,有這麼好騙?55F 04/14 09:42
→ douge: 從我小學聽到我現在小孩跟我那時一樣大56F 04/14 09:42
推 conanhide: 不對呀偽造本票這邊到底有沒有裁定成功??59F 04/14 09:43
推 piliwu: 公文送達不合法吧 租戶不能代收公文60F 04/14 09:43
→ mrfreud: 法官亂判 誤判 冤判 都 沒 有 賠 償 責 任 61F 04/14 09:43
→ douge: 反正只要把信件攔下來 法官就跟智障一樣65F 04/14 09:43
推 dynamo: 5000萬本票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認定有效了? 這法律有點鬆67F 04/14 09:43
推 denyy555: 完美的詐騙,蔡英文政績+168F 04/14 09:43
→ douge: 當時修法就只修1/3 我看立委自己本身就是金光黨吧70F 04/14 09:44
→ dynamo: 感覺偽造本票比印假鈔還好賺71F 04/14 09:44
推 kudo0930: 既然知道疏失為什麼不專案處理72F 04/14 09:44
推 DON3000: 應該要改成租戶不能收73F 04/14 09:44
→ denyy555: 詐騙成本太低了,刑法也一直跟不上74F 04/14 09:44
→ douge: 郵差哪有管租戶的75F 04/14 09:45
推 w3951: 本票裁定走非訟程序 本來就不會實質審理==76F 04/14 09:45
推 amare1015: 這種善良古意的房東很少見 我都不敢這樣搞XD77F 04/14 09:45
推 KMSNY: 偽造本票連法院都能騙==79F 04/14 09:45
推 hua0122: 偽造本票沒無罪 問題在只能找人賠錢拿不回房80F 04/14 09:45
→ douge: 銀行讓人拿偽造文件來申請文件 也都沒法律責任81F 04/14 09:45
推 lin793156: 其實掛號本來就不能別人收...不用改,只是大家都習慣代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82F 04/14 09:45
→ douge: 這一系列垃圾法律 讓金光黨用了幾十年84F 04/14 09:45
噓 kodak2222: 漏洞惡法不改~卻搞簡訊mail通知政府卸責~這新聞公開85F 04/14 09:45
→ denyy555: 盡到保管責作,還是被詐騙,就是政府失能了86F 04/14 09:45
推 kinghtt: 本票裁定時法院是怎麼去確認債權雙方身份?87F 04/14 09:46
→ douge: 你不出席就放棄權利阿 笑死91F 04/14 09:46
推 kid1a2b3c4d: 這招其實好多年了,而且每年都會看到這種新聞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92F 04/14 09:46
推 g50360: 明明就是公家機關的問題 幹哩94F 04/14 09:46
推 deltaz: 支付命令這個不是已經修法改掉了??95F 04/14 09:46
→ douge: 法官就智障阿 從來不會想到沒出席是因為信件被人攔下來97F 04/14 09:46
→ takechance: 申請裁定當下申請人不用寫自己資料嗎?法院不用確認嗎?554F 04/14 10:58
推 wujunda: 有房子出租也不缺房啦!555F 04/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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