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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32437 (dcbz2234)
標題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
時間 Tue Apr 14 09:33:32 2020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陳韋帆

3.完整新聞標題: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4.完整新聞內文: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不是自己。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
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

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
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出。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
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
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
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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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記者:陳韋帆) ...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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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9:33 ks32437.
susaku: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1F 04/14 09:35
ARCHER2234: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2F 04/14 09:35
vowpool: 遇到白鷺了3F 04/14 09:35
susaku: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4F 04/14 09:36
vipgk2002: 偽造本票法院沒有認出來沒責任嗎?5F 04/14 09:36
bg00004: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6F 04/14 09:36
ARCHER2234: 對啊。。。7F 04/14 09:36
pita30: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8F 04/14 09:36
bg00004: 國家應該要賠償!9F 04/14 09:36
conanhide: 這是app業配文嗎10F 04/14 09:37
tarngwon: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11F 04/14 09:37
baiya: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12F 04/14 09:37
kixer2005: 真是扯爆了13F 04/14 09:37
william12tw: 怎麼可能這樣無法可管?14F 04/14 09:37
bg00004: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15F 04/14 09:37
phoenixhong: 這新聞不是時有所聞?到現在還沒修法?16F 04/14 09:37
ARCHER2234: 所以立委都死人,完全沒想要修法嘍17F 04/14 09:37
bg00004: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18F 04/14 09:38
kixer2005: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19F 04/14 09:38
solsol: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20F 04/14 09:38
ARCHER2234: 啊~法院自己裝成善意第三人吧~XD21F 04/14 09:38
pita30: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22F 04/14 09:38
hua0122: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23F 04/14 09:38
pita30: 太狠24F 04/14 09:38
ARCHER2234: 笑死25F 04/14 09:38
glacialfire: 這什麼怪招26F 04/14 09:38
geesegeese: 主要是本票裁定要廢除27F 04/14 09:38
kk8921647: 真的太壞了28F 04/14 09:39
Ben40: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29F 04/14 09:39
wheat1130: 國賠ㄚ30F 04/14 09:39
geesegeese: 現在人還能開本票啊?百年前的制度31F 04/14 09:39
gerund: APP葉姵文+132F 04/14 09:39
Behind4: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33F 04/14 09:39
conanhide: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34F 04/14 09:39
tgth: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35F 04/14 09:40
geesegeese: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36F 04/14 09:40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
Goldentoad: 智障喔37F 04/14 09:40
coffee112: 太屌啦38F 04/14 09:40
waei2020: 這國家問題吧?39F 04/14 09:41
bamama56: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40F 04/14 09:41
fishophobia: 誰說代收要直系親署阿41F 04/14 09:41
mrfreud: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42F 04/14 09:41
iwinlottery: 打房高手43F 04/14 09:41
xpsecret: 這招有點屌欸= =44F 04/14 09:41
einard666: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45F 04/14 09:41
douge: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46F 04/14 09:41
Ruination: 申請法拍不用確認身份嗎?47F 04/14 09:41
mrfreud: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48F 04/14 09:42
waei2020: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49F 04/14 09:42
butt1106: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4/14 09:42
aduijjr: 為什麼不修法呢~?50F 04/14 09:42
bruce511239: 房客太聰明 當學到教訓吧 反正又不缺房51F 04/14 09:42
douge: 詐騙集團用這法律漏洞都幾十年了52F 04/14 09:42
lin793156: 這招以前就有了....53F 04/14 09:42
cage820518: 明明就是政府有問題54F 04/14 09:42
hbj1941: 隨便弄個本票也不查證,有這麼好騙?55F 04/14 09:42
douge: 從我小學聽到我現在小孩跟我那時一樣大56F 04/14 09:42
lpbrother: 這招厲害了57F 04/14 09:43
Jimmywin: 太相信別人的下場58F 04/14 09:43
conanhide: 不對呀偽造本票這邊到底有沒有裁定成功??59F 04/14 09:43
piliwu: 公文送達不合法吧 租戶不能代收公文60F 04/14 09:43
mrfreud: 法官亂判 誤判 冤判 都 沒 有 賠 償 責 任 61F 04/14 09:43
iwinlottery: 這應該視屋主意願原價買回 之後再追討吧62F 04/14 09:43
verydolungbe: 早說過本票裁定才是大問題 只修支付命令搞鬼喔!63F 04/14 09:43
als8855: 怕64F 04/14 09:43
douge: 反正只要把信件攔下來  法官就跟智障一樣65F 04/14 09:43
conanhide: 雙掛號不用本人蓋章嗎??66F 04/14 09:43
dynamo: 5000萬本票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認定有效了?  這法律有點鬆67F 04/14 09:43
denyy555: 完美的詐騙,蔡英文政績+168F 04/14 09:43
donation12: 偽造本票<----這是爭議處69F 04/14 09:43
douge: 當時修法就只修1/3 我看立委自己本身就是金光黨吧70F 04/14 09:44
dynamo: 感覺偽造本票比印假鈔還好賺71F 04/14 09:44
kudo0930: 既然知道疏失為什麼不專案處理72F 04/14 09:44
DON3000: 應該要改成租戶不能收73F 04/14 09:44
denyy555: 詐騙成本太低了,刑法也一直跟不上74F 04/14 09:44
douge: 郵差哪有管租戶的75F 04/14 09:45
w3951: 本票裁定走非訟程序 本來就不會實質審理==76F 04/14 09:45
amare1015: 這種善良古意的房東很少見 我都不敢這樣搞XD77F 04/14 09:45
kudo0930: 本票都假的,還裁定屁78F 04/14 09:45
KMSNY: 偽造本票連法院都能騙==79F 04/14 09:45
hua0122: 偽造本票沒無罪 問題在只能找人賠錢拿不回房80F 04/14 09:45
douge: 銀行讓人拿偽造文件來申請文件 也都沒法律責任81F 04/14 09:45
lin793156: 其實掛號本來就不能別人收...不用改,只是大家都習慣代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82F 04/14 09:45
douge: 這一系列垃圾法律 讓金光黨用了幾十年84F 04/14 09:45
kodak2222: 漏洞惡法不改~卻搞簡訊mail通知政府卸責~這新聞公開85F 04/14 09:45
denyy555: 盡到保管責作,還是被詐騙,就是政府失能了86F 04/14 09:45
kinghtt: 本票裁定時法院是怎麼去確認債權雙方身份?87F 04/14 09:46
kodak2222: 操作手法啦88F 04/14 09:46
derrick1220: 官: 哼!反正又不是我的房子89F 04/14 09:46
palindromes: 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90F 04/14 09:46
douge: 你不出席就放棄權利阿  笑死91F 04/14 09:46
kid1a2b3c4d: 這招其實好多年了,而且每年都會看到這種新聞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92F 04/14 09:46
g50360: 明明就是公家機關的問題 幹哩94F 04/14 09:46
deltaz: 支付命令這個不是已經修法改掉了??95F 04/14 09:46
ARCHER2234: 難道立委們是詐騙集團的頭領嗎?96F 04/14 09:46
douge: 法官就智障阿  從來不會想到沒出席是因為信件被人攔下來97F 04/14 09:46
palindromes: 鑽法律漏洞 很可怕98F 04/14 09:46
AustinPowers: 這就是蠢... 超過1000種方法可以騙到你錢99F 04/14 09:47
d22426539: 法院審理的沒收我是不信拉551F 04/14 10:57
Reborn0817: 這房客真天才552F 04/14 10:57
ns871202: 相關法 儘快改善吧553F 04/14 10:58
takechance: 申請裁定當下申請人不用寫自己資料嗎?法院不用確認嗎?554F 04/14 10:58
wujunda: 有房子出租也不缺房啦!555F 04/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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