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aipeixcity (金宇彬)標題 [新聞] 離婚後「11年付1760萬」給前妻 他快退時間 Tue Apr 21 22:00:41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離婚後「11年付1760萬」給前妻 他快退休慘喊窮~法官不領情
4.完整新聞內文:
在科技業上班的賈姓男子因對婚姻不忠,與妻18年婚姻在2008年時畫下句點,離婚協議書
上,賈男答應每月給付前妻5萬生活費,直到她再婚或就職,怎料2019年2月開始賈男不再
給錢,前妻氣得告上法院。法庭上賈男稱,離婚至今已給付前妻1760萬元,應夠她生活51
年,現在他收入大不如前,已無力再支出該費用,但法官審結判他仍須繼續履約。
現年58歲的賈男1990年與郭姓女子結婚,婚後育有4女,現都已成年,夫妻倆在2008年時
因賈男對婚姻不忠離婚,當時離婚協議書上清楚表示,除非郭女再婚或就職,否則賈男每
月須支付她5萬元生活費。但郭女控訴,賈男自2019年2月至3月間,已累積欠下2期生活費
共10萬元,新竹地院一審判賈男應給付10萬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賈男主張,自己離婚後不僅已將郭女名下房屋的房貸繳清,還
給了郭女500萬,同時更按月支付5萬元生活費,至今11年,總計已給付1760萬元,這些費
用應足夠支應前妻51年的生活必要開銷,又現在4名女兒都已成年,對媽媽也有撫養義務
,她生活應不虞匱乏。
賈男再稱,現年58歲的他已接近退休,接下來將無固定收入,過去除了負擔了4名女兒的
生活費、學費,他還有扶養自己的母親,近幾年下來收入已入不敷出,未來還要繼續償還
每月6萬6千元的房貸,對此盼求法官能酌減或免除他每月給前妻生活費的義務。
高院審理時表示,契約成立後如果原內容顯失公平、須做變更,都可以向法院增、減給付
或變更其他原有的效果,但法官經查發現,賈男2009年申報所得歲為637萬餘元,2018年
是203萬餘元,另他還持有公司股份,雖總體而言收入減少,但在簽協議書時,既然知道
自己每月要給付生活費,就應該預做儲蓄、投資等安排規劃,來分擔財務上的風險,因此
如果以「收入所得、經濟狀況大不如前」,並不能做為減額生活費的理由。
法院審酌,賈男財產合計仍有1104萬,要申請減免或免除5萬元生活費理實在有些牽強,
且郭女離婚前就因精神疾病就診,離婚後因治療精神疾病及其他病症難以工作獲取報酬,
求償有理,審結判賈男除償還10萬元外,也須繼續支付前妻生活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1/1696270.htm
6.備註:
法院審酌,賈男財產合計仍有1104萬,
要申請減免或免除5萬元生活費理實在有些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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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個情形不可能在台灣發生?
(A)開計程車被飛機撞到
(B)開漁船被飛彈打到
(C)合法在國道上騎乘重機
(D)家中屋頂被阿帕契墜落壓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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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foxboy: 還是殺了實在 可教化1F 04/21 22:01
→ tamama000: 反觀政府砍公務員年金就他媽一堆大道理3F 04/21 22:01
噓 Carfish: 台男管不住小頭又哭窮 可悲4F 04/21 22:02
→ YLTYY: (づ′・ω・)づ養老金都要給光了5F 04/21 22:02
→ TllDA: 5*12*11=1760 台式數學10F 04/21 22:02
推 STi2011: 不是 殺人犯有人權跟生存權 阿這個沒有? 要燒光財產?14F 04/21 22:02
推 trylin: 幹嘛給500萬阿 分開付不是可以付100個月16F 04/21 22:02
推 DALUGI: 女生好手好腳 不懂贍養費意義 需要養小孩?17F 04/21 22:02
→ trylin: 還幫繳房貸 ...20F 04/21 22:03
→ STi2011: 怎麼看都看不懂你台灣司法22F 04/21 22:03
→ mm0518mm: 不管男女 好聚好散不好嗎 搞個婚姻不忠累死自己23F 04/21 22:03
推 luben: 637萬 還蠻屌的25F 04/21 22:03
→ trywish: 找工作又不可能比5萬多,頂多看能不能再婚。但有錢的話,31F 04/21 22:04
→ trywish: 本來就不見得要結婚了。只能說當初簽的太蠢了。34F 04/21 22:04
→ Alphaz: 活該 管不住小頭36F 04/21 22:05
推 ren740719: 神經,那女的故意不結婚只找愛人不就要養到死?37F 04/21 22:05
推 lapdada: 慘 但條件也是當初講完結果,本身應該賺很大沒在怕38F 04/21 22:05
→ yu800910: 自己大頭管不住小頭 還敢怪前妻39F 04/21 22:05
推 yoher: 協議書不是法官逼你簽的 是你自願的 只能怪自己當時蠢40F 04/21 22:05
推 DEVIN929: 會嗎 我覺得很合理阿,沒那個屁股簽那個約 就付出代價44F 04/21 22:06
→ peiring: 一年所得稅2百多萬,一個月5萬只是他的零頭,大家不用替他45F 04/21 22:06
推 needeng: 絕對別跟台女結婚,會誤一生46F 04/21 22:06
→ yu800910: 有種當年就不要養小三 偶爾喝茶吃魚 不就沒這問題了48F 04/21 22:06
推 nk: 打官司變更合約阿 確實沒必要照顧女的一輩子49F 04/21 22:06
→ QBey: 看不懂? 欠錢還錢什麼叫看不懂50F 04/21 22:06
推 a8330028: 財產剩1104 他自己下半輩子不用活喔52F 04/21 22:06
推 s655131: 這種吸血契約不簽會怎樣嗎53F 04/21 22:06
→ Rrrxddd: 都沒人 認出來聖文幕僚55F 04/21 22:07
推 ghgn: 蠢誒 誰叫你要結婚57F 04/21 22:07
→ DEVIN929: 這麼好談離婚 大概也是為了結小三吧58F 04/21 22:07
→ douge: 法官自己說可以重估 然後收入1/3了 又說你自己不早安排59F 04/21 22:07
→ rockon15: 這母豬太誇張了吧 那一輩子不結婚 就爽領五萬61F 04/21 22:07
→ douge: 黑人問號63F 04/21 22:07
→ ghgn: 愛玩就別結婚64F 04/21 22:07
推 nk: 一個月給五萬11年也就660萬 給到1760萬已經有足夠理由打官司了68F 04/21 22:08
推 dbjdx: 真的自己過得好就好 結三小婚69F 04/21 22:08
→ zxcz1471: 結婚嘛...看敘述應該也年紀不小了 機會也很低 而且年紀73F 04/21 22:08
→ whitecow: 多少人一輩子可以賺超過兩千萬74F 04/21 22:09
噓 FL5566: 當初離婚直接財產對半分還比較乾脆75F 04/21 22:09
→ zxcz1471: 也有了 你要那女的找月薪5萬工作... 我看板友能有5萬月77F 04/21 22:09
推 yoher: 再說一次 你自己簽的 沒人逼你 當初裝闊要簽自己活該78F 04/21 22:09
→ nk: 財產分配不是重點 贍養費無止境的合約才是問題79F 04/21 22:10
推 elijah: 自己要答應這種條件,怪誰,八成是理工男,被女人吃死死81F 04/21 22:10
→ zxcz1471: 薪工作也不多吧(差不多小主管級了) 不找工作也很正常84F 04/21 22:11
→ wetor: 偷吃一次養人老婆到退休 爽85F 04/21 22:11
→ nk: 可能也沒想到女的就真的完全不上班86F 04/21 22:11
→ douge: 這種都算數 退休金政府就可以毀約 lol87F 04/21 22:11
→ nk: 退休金也可以直接破產阿 到時問題更大90F 04/21 22:12
推 qaz630210: 房貸+500萬+11年5萬 = 1760萬啦91F 04/21 22:12
→ douge: 法官怎麼不覺得政府本來就應該提早存錢付退休金呢? XD94F 04/21 22:12
推 DEVIN929: 契約兩邊同意簽的 不合理也沒提修正單方中止被吃死活該95F 04/21 22:12
推 candn: 偷吃被抓到的下場!離婚好貴706F 04/22 19:17
→ gwenwoo: 五毛水準 支那日常707F 04/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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