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ceanplus (plus++)標題 [新聞] 張淑晶狀告房客拿到8萬7千 法官判房客免時間 Mon Apr 20 17:00:48 2020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9650
自由時報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張淑晶狀告房客拿到8萬7千 法官判房客免登報道歉
去年炒得沸沸揚揚的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案,張淑晶一審被判5年6個月徒刑,其中一名阮
姓女房客遭張淑晶「追殺」,該名女房客原本跟張淑晶「約定」承租套房,並預付訂金1
萬2500元,豈料後來得知遇到大名鼎鼎的「張淑晶」,後悔退租,張淑晶將阮女一狀告到
法院,要求付餘款8萬7500元,並在四大報對她登報道歉。
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今判決阮女應付餘款8萬7500元給張淑晶,但不用登報道歉。
張淑晶被控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踢爆後,
仍低價承租新北市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並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
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月租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
單親媽媽等人。
檢方介入偵辦,發現她在出租房屋過程中,除了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等方式
,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她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其中在新北市
的部分新北地院認定共78人受害,去年4月認定她違返詐欺罪,判刑8年2月。
而張淑晶事後也告一名目前設籍於彰化縣的阮姓女房客。判決書指出,阮女於去年7月1日
透過租屋網,租下張淑晶一間位於台北市的套房,雙方透過LINE約定每月租金1萬2500元
,阮女預付首月訂金1萬2500元,取得房卡,進入所租房間卻發現裡面還有人,阮女不想
租,但張淑晶說:「這名房客,今天到期,妳今晚可先睡另一間。」
判決書指出,阮女勉強答應後,出去購物後返回租屋處,卻見有1名男性房客持鐵棒敲擊1
樓越南籍房客之房門,阮女感到很害怕,要求退租,張淑晶說「這種事很平常」,她不同
意退租,雙方鬧到警察局,在警局阮女才得知張淑晶就是跟多名房客鬧得不可開交的「新
聞人物」,阮女覺得自己可能跟其它受害者一樣,因此更堅決不想租。
事後阮女向媒體投訴,指稱自己也受張淑晶坑殺,她認為兩造沒有寫成文字契約,因此這
段租賃關係無效。
但張淑晶向法官說,雙方已透過LINE做成約定,因此契約有效,所以從去年7月1日至2月
底(訴訟進行日)為止共8個月,阮女需付給她10萬元租金,此外她認定,阮女透過媒體
對她的名譽造成傷害,因此必須在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登報道歉。
法官表示,租賃契約為諾成契約,僅需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已成立,不以簽訂書面契約為
成立要件,兩造既已口頭約定以每月1萬2500元租賃關係,等於雙方合意租約成立,因此
阮女扣除已付1萬2500元訂金,還須付8萬7500元。
張淑晶主張其名譽權遭被告侵害,法官表示,被告向記者所陳述的事情,並非全然無據,
且媒體在報導時亦有尋求平衡,因此阮女沒有必要於四大報做登報道歉。
正義也許遲到,但總是會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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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ceanplus (111.83.182.147 臺灣), 04/20/2020 17:01:17
推 zsp9081a: 屁啦 這種正義只來了半條腿,是殘了吧4F 04/20 17:02
推 sank: 正義沒有遲到,是沒有來好嗎,張淑晶沒再怕跑法院的5F 04/20 17:02
噓 gn0331: 看合約啊~法盲笑死6F 04/20 17:02
推 powyo: 台灣瑞典少女8F 04/20 17:03
推 junior1006: 她搞錯東西啊...... 那個租賃本來不會因為沒有文字就9F 04/20 17:03
→ zsp9081a: 是說拿棍子敲門不能拿來抵抗合約作成嗎?11F 04/20 17:03
推 cidcheng: 所以其實租賃的部分法院是判張淑晶贏的12F 04/20 17:03
推 elfria: 房客要提前退租,屋主不同意。。可以不同意嗎???
房客要提前退租,屋主不同意。。可以不同意嗎???19F 04/20 17:06
→ baiya: 提前退租也不行喔21F 04/20 17:06
→ elfria: 我一直以為提前退租最多賠一部份押金而已。。。22F 04/20 17:06
→ Anvec: 不合理吧 Line 裡面有說一次租要租多久嗎24F 04/20 17:06
→ Anvec: 如果沒有說 退租是合理的吧28F 04/20 17:07
→ elfria: 估計應該是定型化契約之前,屋主隨便加了一堆奇奇怪怪條款29F 04/20 17:07
→ Anvec: 沒有書面合約 只有line30F 04/20 17:07
→ elfria: 現在應該是一律照定型化契約31F 04/20 17:08
噓 steelheart3: 正義會到?你確定張淑晶每一件坑殺房客都有吐回去?可能正義會來吧 但絕對不是透過法律32F 04/20 17:08
→ elfria: 對喔...只有line..這樣隨時能退吧?34F 04/20 17:08
推 solsol: 這官司房客輸了啊 標題還寫的跟贏一樣36F 04/20 17:08
→ elfria: 這要不要上訴? 除非真的住了4個月,不然不致於要賠錢37F 04/20 17:08
推 rei196: 必勝必勝正義必勝39F 04/20 17:09
→ zsp9081a: 因為不知道line的完整內容,不知道他們到底是到了那種40F 04/20 17:09
→ Anvec: 法院的算法是租房日到開庭日 我覺得這不合理
法院的算法沒有合約可以依循 但代表應該沒講租約期間吧43F 04/20 17:09
→ sexygnome: 喔~被告看來沒主張退租,只就契約不成立答辯吧45F 04/20 17:10
推 junior1006: 這個會輸完全沒辦法 抗辯合約非書面無效不可能贏49F 04/20 17:10
推 SiFox: 恐怕是沒看合約就簽下去,這案沒啥好爭議的50F 04/20 17:12
噓 kenryu: 這種事很平常51F 04/20 17:13
推 elfria: 問題是沒合約。。只是line上面的對話就成立的54F 04/20 17:14
推 pinjose: 感覺不合理啊,退租不是最多扣押金?55F 04/20 17:15
推 reyes2222: 有入住?這不是最多算違約賠押金就好?56F 04/20 17:15
推 cindycincia: 不懂法律的打民事很吃虧....法院也不太鳥你怎麼打57F 04/20 17:16
→ cindycincia: 他是說租賃契約無效也就是溯及既往自始無效....當然會輸60F 04/20 17:17
推 sdyy: 超慘62F 04/20 17:18
推 elfria: 感覺如果有律師的話,有可能會贏。。。64F 04/20 17:20
推 pavacana: 這個女的只要每天收租然後打官司就好66F 04/20 17:20
→ elfria: 是說租屋人沒有律師幫忙,主張的東西又不合規定67F 04/20 17:20
推 sdyy: 通常提前退不就賠兩個月租金 這要賠8個月也太扯68F 04/20 17:20
推 mopigou: 判刑還在外面趴趴造,難怪都不會怕69F 04/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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