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istoria (華人生態觀察家)標題 Re: [問卦] 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part two(發錢)時間 Fri May 1 14:42:14 2020
這篇抽獎發錢。認同的話給個推,在前100推中抽出10名,給100P。
人人都必須接受一件事情,人是不完美的,人構成社會本來就不完美,沒有所謂的任何
一種完美的機制可以完全消除這社會上的精神病或是制度缺陷,我們能做的很有限,就是
在問題出現的時候處理問題。
台灣有一小群人很奇妙,在曾博恩調侃鄭南榕和性侵、網紅愛莉莎莎冒犯原住民時,罵到
人家像罵狗一樣,罵到祖宗18代去。甚至有人揚言恐嚇要殺死曾博恩?
但面對明確無疑義的殺警的殺人犯卻要大家多同理和寬容,請問你們同理被害人及家屬了
嗎? 坦白說這樣的道德標準只能說是相當扭曲。
我也不是很喜歡警察,而且警察值勤本來就有被幹掉的風險,所以他可能會殉職正是在他
幹這行時就該接受的,家屬也應該要接受。但50萬就能保釋也太便宜。
法官的判決背離了常理,今天罪犯是瘋的,可以主張無行為能力免死,但放殺人者亂跑的
家人是不是應該罰錢罰個天文數字賠給警眷遺族?而不是由社會大眾來買死掉警察的帳?
開殺人者精神異常證明的醫生也應該要有責任,如果未來治療完成後,他若再犯,法官、
醫生是不是要附上連帶責任?至少罰個三五百萬?我認為你們要讓這種人還有機會進到社
會就應該負連帶責任才對。
回頭說金額,警察出來幹警察也是混一口飯吃,叫砍人的賠個幾千萬也差不多吧?判無罪
就沒辦法民事連帶求償了,要警察家屬怎麼索賠?
而且除了司法之外是該檢討警察的。
像訓練不足、戰鬥能力不足、 震攝力不足、防護裝備不足,他竟然連震暴槍都沒拿出來
用?像車箱這種跑也很難跑的環境,遇到短刀亂砍,把重點放在「阻止他砍」不久你就GG
了。反而應該要把重點放在「把他打趴」尤其是直接攻擊他臉,奪其視力是很重要的。
最無用的還是左膠們,每次遇事就說「不要檢討被害人」然後這次怎麼狂檢討警察?堅挺
廢死?X你媽的你們的邏輯是不能貫通?還是腦袋破洞?說好的不要檢討被害人,不是你們左膠掛在嘴上的嗎?這次警察就是被害人,照你們說的
,你們根本沒有立場檢討警察。
其實稍微比較一下,當我們把這些重大犯罪的犯罪者拿來矯正、教化,所需要的社會成本
是很高的。
第一,他們就醫吃藥也是要花錢,他們家屬願意花錢嗎?或它們根本一貧如洗怎麼辦?這
些成本最後是由社會大眾的稅金承擔嗎?
第二,教化結果最後是好的嗎?根據統計其中搶奪罪有20%的再犯率,竊盜罪有13%的再犯
率,甚至連殺人都有8%的再犯率。也就是說有前科的人,再犯罪的機率本來就遠高於正常
人。看看幾個實際案例: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
續殺人。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
害1人。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
支解棄屍。
林啟銘:有殺人前科,假釋期間跟友人喝酒,卻因細故將友人打死,繼續判無期徒刑。
張添銘:多次殺人的男子張添銘假釋後又吸毒,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法院判處無期徒
刑。
汪体彥:犯下擄人勒贖致死,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又犯下持刀強押女子上車到偏僻
處強盜及殺害案件。
楊英展:2006年犯下強盜槍擊殺人未遂案,被判刑11年,假釋出獄後又為了感情糾紛,殺
害女友姊姊丈夫。
邱志明:隨機殺害一名14歲國中女學生被判無期徒刑,2012年假釋出獄後,又再吸食強力
膠,隨機砍一名56歲婦人4刀被逮,法官認定殺人未遂,判處9年徒刑。
也就是說這些重大犯罪犯罪者,與普通人比的犯罪機率高出非常多。
右翼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成本概念。審判之後,確定重大犯罪,用一顆子彈解決問
題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左膠們不知道為什麼對犯罪者悲天憫人,對普通人咬牙痛恨?
我對罪犯和更生人沒什麼同情心理,他們自己犯罪被抓到自業自得,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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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弱勢的另一面,其實是階級劃分,就是自立於高處進行施捨。
我不想同情任何人的原因,是因為我從來不覺得,
別人沒有資格在同一個基準上,與我合作。
自由路二段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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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2:50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3:26
→ james732: 天價罰金其實也沒啥意義,他兩手攤說我沒錢不然你想怎樣2F 05/01 14:44
強制執行,對其二等親內都搞總能搜到一點錢。
放著瘋子在外面亂跑它們本來就該負責。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4:46:03
推 STimmy: 是說你要怎麼證明這些人是同一群?6F 05/01 14:44
推 hasroten: 法官本來就該負連帶責任 廢物法匠8F 05/01 14:45
→ dieorrun: 跟天災一樣的東西還有人要在那邊補洞9F 05/01 14:45
→ james732: 現行法律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到親屬嗎?我法盲不太了解14F 05/01 14:46
→ dieorrun: 颱風來了不去清掃家園 在那邊嗆人怎不研究讓颱風轉彎16F 05/01 14:46
推 sbflight: 太陽花有罪崩潰 殺警無罪尊重專業24F 05/01 14:48
推 Siika: 錢25F 05/01 14:48
推 ddgs: 保釋是沒有煙滅證據、串供之虞讓你交錢回家等開庭 到底在說什麼27F 05/01 14:49
推 howdo1793: 正常人就算知道會工作殉職 通常還是不會接受的29F 05/01 14:49
推 kasimchiu: 還不錯的論點 可是忽略人性的觀點有點可惜31F 05/01 14:49
推 darkgoblin: 左膠的世界大同要達成就是減少人類,看是無私卻是最自私35F 05/01 14:52
噓 jojobird7878: 所以今天就是要不照現行法做出你覺得“合常理”的判決? 那以後下判決要依照的是法律還是常理?41F 05/01 14:54
噓 jacky507143: 看到你講五十萬保釋太便宜就可以end了 去搞懂保釋是43F 05/01 14:55
50萬本來就很便宜,拿不出來嗎?
推 als8855: 其實有些家屬也很難處理那些人....所以政府的責任應該要45F 05/01 14:55
→ als8855: 去處理,還是贊成死刑比較穩定,不會有再犯的問題47F 05/01 14:55
噓 k7p83n: 要不要誅九族?還是依犯罪程度從一族開始,最高九族?49F 05/01 14:56
推 eterbless: 只要冤死的人比再犯被殺的受害者少就支持死刑54F 05/01 14:59
權責相符。你養的狗咬人你是要賠錢的。
推 donii1991: 不認同你這偏,50萬對年薪百萬,的鄉民是小錢,對鄭嫌60F 05/01 15:02
※ 編輯: Historia (61.223.117.183 臺灣), 05/01/2020 15:04:26
→ bengowa: 中肯 左膠覺青就是智障63F 05/01 15:04
噓 lm314v25: 開精神異常證明要付連帶責任是三小,還要說謊說他沒有64F 05/01 15:05
噓 ddgs: eterbless 那你願意當那個冤死的? 不信任司法又覺得給法院死刑制度會讓社會變正義?邏輯?65F 05/01 15:06
→ lm314v25: 異常,方便處刑不成。我贊成修法成精神異常者不減刑,67F 05/01 15:06
→ lm314v25: 要別人扭曲學術中立來配合你也太噁心。69F 05/01 15:07
→ asd2507: 但是說真的 愛麗莎莎沒有冒犯原住民阿...胡扯?74F 05/01 15:08
推 aduijjr: 殺人的畜生還有人當寶~77F 05/01 15:10
→ isu0911: 內容還不錯,但你每次發錢要人推文實在是 = =80F 05/01 15:11
推 gene51604: 家人有病誰有辦法 也只能兩手一攤丟給政府 但能丟給政府就永遠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丟進去的一天82F 05/01 15:11
→ DON3000: 不認同什麼連帶幾親等 關一輩子好一點90F 05/0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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