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itaha (哈囉哈囉)標題 [新聞] 環保署、礦物局怠於監督 法院:「默示同時間 Sat May 16 23:14:15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環保署、礦物局怠於監督 法院:「默示同意」業者違規採礦3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利英工礦開採花蓮秀林大理石礦,卻未依法定工法開採,時間長達3年,被環保署開罰
2349萬元,利英工礦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抗罰,合議庭調查後,赫見環保署與
礦物局怠於執行監督追蹤,長達3年不作為,形同「默示同意」,日前撤銷罰鍰,命環保
署另做處分。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利英工礦原為「露天開採法」,而後申請改為「地下室柱法」,卻在礦物局
的「初審」及環保署的「最終審查」通過前,從2013年7月間就違規開採,屬於故意且情
節重大。
惟北高行調查發現,環評法採「雙主管機關制」,也就是環保署與礦物局都是主管機關,
但本案違規開採時間長達3年,兩機關竟然都不作為,顯然有一定程度的「默示同意」、
「間接共犯的故意或幫助」,在執行、追蹤、監督層面上均有明顯的重大疏失。
北高行表示,環保署只指利英工礦故意違規開採,卻未審酌自己和礦物局怠忽執行追蹤與
監督的法定權責義務,逕自認定本案「情節重大」而開罰,顯有違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撤銷原處分,要求環保署另依職權裁量處分。
利英工礦領有經濟部核發的採礦權證,並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經過環保署審查後,決議
有條件通過,讓它得以在花蓮縣秀林鄉開採大理石,但到了2012年間,露天礦場已被開採
完畢,利英工礦便向經濟部礦務局申請,變更為「地下室柱法」開採,礦物局審查後核准
。
依環評法規定,若要變更開採方式,須同時檢附「變更內容對照表」給環保署審查,惟環
保署審查後不同意,利英工礦只好另行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呈請礦物局轉交環保署,
環保署直到2017年3月間開會審核,委員們認為應考量變更採礦方式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有必要重新辦理環評。
但其實在2015年10月間,環保署就派員進行環評監督查核,當時發現利英工礦早就以「地
下室柱法」開採了3坑,長度分別為145、135、20公尺,而2016年8月18日,環保署與礦物
局辦理環差報告現地勘查時,確認利英工礦在申請變更開採工法程序完成前,就逕自變更
為「地下室柱法」開採營運獲利,時間從2013年7月1日到2016年8月18日,長達3年。
環保署到了2017年9月1日才以違反環評法第17條規定,裁罰利英工礦2349萬4400元,利英
工礦不服,向北高行提告抗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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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lux: 817的選擇啊1F 05/16 23:14
推 taso5566: 為什麼環保署知道已經開採長達3年?表示一直都知道8F 05/16 23:18
→ taso5566: 環保署想要開罰違法開採3年,反而打到自己
發現後繼續開採才可以開罰的10F 05/16 23:19
推 bye2007: 是礦務局 不是礦物局12F 05/16 23:22
→ raku: 哇靠....偉哉法官....這樣是廠商只要窮山闢野瞞天過海開採3年沒被抓到,行政機關發現再裁罰也有機會被法院撤銷的意思嗎15F 05/16 23:24
→ raku: 這根本是在鼓勵廠商作奸犯科呀....18F 05/16 23:26
→ Belinda5566: 環評過關就是交給事業主管機關監督才對
台灣環評制度,顆顆19F 05/16 23:26
→ Alphaz: 又幫行政院背鍋 慘21F 05/16 23:27
→ neoa01 …
→ neoa01: 817的選擇,我記得某位女性還弔唁過他,齊柏林真是死的太22F 05/16 23:27
→ neoa01: 不值了,連環保署、礦務局都被法院認證間接共犯的故意幫
→ neoa01: 助,難怪某黨很急著礦業法
推 taso5566: 環保署如何舉證廠商違法開採3年?26F 05/16 23:28
→ raku: 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嗎?那還是給主管機關監督好了27F 05/16 23:28
→ kuankubank: 那這樣以後不管什麼違規 行政機關拖一下 永遠不用罰?28F 05/16 23:28
→ raku: 對事業主管機關來說雖然有義務監督,但他們的KPI就跟這個衝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可能性是有的,說不定還抱著主管機關都沒30F 05/16 23:30
推 taso5566: 環保署一定承認一開始就知道,才會處分3年違法開採32F 05/16 23:31
→ raku: 意見了,幹嘛管這麼多33F 05/16 23:31
推 kuankubank: 如果行政機關疏失就不用罰 那要回頭罰三年前的主管嗎?34F 05/16 23:33
→ raku: 行政疏失可以作默視同意? 這是兩件事吧...35F 05/16 23:33
→ kuankubank: 畢竟裁罰權在主管手中(看是局長 署長 還是局處主管)37F 05/16 23:34
推 taso5566: 其實環保署只能處分2015年10月間至2016年8月18日38F 05/16 23:34
→ kuankubank: 北高行直接腦補 默示同意 也太扯
那人民是否也能腦補法院判決是縱容殺人犯39F 05/16 23:34
推 allforyour2: 民事也有15年追訴期啊,欠錢超過15年中間沒追討的話這欠款就沒效了,行政的更嚴格,5年沒追(發公文)就會失效,有追討最多也是延長五年。不強制執行?有默契啊42F 05/16 23:37
推 dnek: 各種假球,官官相護,知法玩法,然後低等盲信學徒出來洗地46F 05/16 23:42
推 yan1979: 有充值台灣價值了吧 沒4247F 05/16 23:42
推 azytjr: 嘻嘻,礦業法消失了48F 05/16 23:43
→ cms6384: 真的是化外之地耶 KMT執政的地方都這樣嗎52F 05/16 23:52
→ JUSTNONE: 礦業法是KMT的問題 不是完全執政的責任54F 05/17 00:02
推 kuankubank: 套用法官邏輯 全國違建都不用拆了 行政機關拖好幾年56F 05/17 00:04
→ lwamp …
推 lwamp: [url=https://imgur.com/GRZfbxz]https://i.imgur.com/GRZfbxz.jpg[/url]60F 05/17 00:11
推 cp394: 所以我說那個礦業法呢61F 05/17 00:22
推 s8800892000: 三年都不管 呵呵 不愧是最愛礦業法的政黨
不愧是最愛消費礦業法的政黨63F 05/17 00:26
噓 vacuesen: 發現違法行為開罰 不獎勵環保署就算了 還靠背太晚發現65F 05/17 00:28
推 denyy555: 新竹市長/警察默示同意違停可以舉報嗎?或舉報無效?66F 05/17 00:30
→ vacuesen: 難怪公務員要裝死 反正開罰業者還會被檢討 找自己麻煩67F 05/17 00:30
→ denyy555: 這法官很挺犯法者,民進黨執政,守法的人變成白痴了68F 05/17 00:31
→ denyy555: 超過三年就是默示同意,那逃稅三年沒查到就無敵了
又一傑出法官70F 05/17 00:33
推 oneloveone: 法條訂太爛啊 可以叫綠色修法 不過這法案沒利益72F 05/17 00:33
推 scott032: 礦業法??
選前齊柏林 選後挖不停76F 05/17 00:58
推 DARKMS: 放縱企業違規開採結果又被法院打槍撤銷罰款,台灣真是鬼島80F 05/17 01:13
推 w300204: 哀~ 綠色國民黨..84F 05/17 01:40
推 km612tw: 選前齊柏林 選後不介入89F 05/17 02:36
推 f222051618: 想當初齊柏林的兒子還哪個家屬有上PTT發文呢91F 05/17 02:48
推 BabySatan: 所以法官是覺得環保署與礦物局都是共犯,所以處罰太重?92F 05/17 02:49
→ f222051618: 真好奇他們現在的感想 亡親的遺志呢
還是綠共送個花環就覺得能夠安慰在天之靈了93F 05/17 02:49
→ ddoll288: 不作為=默示同意,真的棒,不愧是鬼島95F 05/17 03:10
推 Thorvs: 小英政績+197F 05/17 03:27
推 zxsx811: 廢物綠畜出來打球啊98F 05/17 03:54
噓 qmaper: 偷偷挖不被發現三年等於默示同意
那廠商還不挖爆100F 05/17 05:54
噓 bandee: 垃圾法官102F 05/17 06:27
推 gm3252: 礦業法...103F 05/17 06:35
推 monar: 資進黨無誤107F 05/17 07:52
推 theedge: 詹順貴當初要修環評法 最後因為蘇澳電廠被賴神搞死
這不是礦業法的問題 是環評制度的問題109F 05/17 08:21
推 earnformoney: 2013.7.1-2016.8.18 橫跨藍綠執政 果然垃圾不分藍綠111F 05/17 09:08
推 dwright: 民進黨最痛恨的應該是齊柏林吧112F 05/17 09:25
噓 Syffence: 官僚怠惰沒處置 法匠還不准有新的處置 司法高度又提升了113F 05/17 09:46
→ gwenwoo: 快 通 過 礦 業 法114F 05/17 10:16
推 flowersuger: 高調!太爛了吧!什麼鬼!你沒監督是你的錯?????啊違法還是事實啊115F 05/17 10:32
推 zhalao: 台灣真是違反天堂,礦業法,農地工廠117F 05/17 10:49
推 garcia: 就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還有人不知道?119F 05/17 11:26
推 shi21: 蔡小英之前跟齊柏林保證的礦業法呢?122F 05/17 18:51
推 dick01411: 違規慣犯可以拉執法人員下水的意思?123F 05/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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