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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ssmy88 (小八)
標題 [新聞] 姦殺犯逃死 法官神回:判死報復嫌犯不妥
時間 Thu May 21 07:25:25 2020


姦殺犯逃死 法官神回:判死報復嫌犯不妥

記者 陳聖璋 / 台南報導4 小時前

https://i.imgur.com/tHXlMYg.png
[圖]
 
合議庭法官強調,由國家以刑罰手段來殺死加害者(死刑),以代替被害者家屬報復加害
者,並非國家刑罰之目的。



2018年10月,24歲的成大陳姓女碩生,遭清潔工林榮富殺害,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20
日宣判,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由國家以死刑來殺死加害者,以代替被害者家屬報復,並
非國家刑罰目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理由指出,本案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已自白陳述,並有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
鑑定報告書、血清證物鑑定書、相驗屍體證明書、解剖照片、台南市警察局現場勘察採證報
告等可資佐證。被告辯稱殺人後才猥褻污辱屍體云云,為事後卸責之詞。



被告辯稱為了與陳女商討借款事宜,邀約陳女前往諮商室,復因陳女講話讓人情緒失控才起
意殺害云云,有關借款次數、各次借款金額等細節,前後所述矛盾,所稱與陳女爭吵動手勒
頸之經過,與現場勘察照片等卷存事證不符,不足採信。


被告經原審囑託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鑑定結果,認為被告無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為本案
犯行時,其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及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皆未達顯著減低,無刑法第19條第
1項、第2項行為不罰或得減輕其刑規定適用。


對於檢察官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量處被告死刑,而被告上訴原判決認事用法有違誤,請求
撤銷原判決,改論殺人罪及污辱屍體罪,並量處適當之刑部分,合議庭認為強制猥褻而故意
殺害被害人罪,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非唯一死刑之罪。


被告雖屬故意殺人之犯罪,然其具體情節而言,其與陳女無重大仇怨,起初僅為滿足色欲,
尚無殺害陳女之動機、目的。犯罪手段造成陳女重大痛苦而死去,犯罪所生損害為陳女生命
權喪失及陳女家屬失去至親,同時引發陳女父母身心疾病之種種痛苦,無以復加,犯後態度
難認有悔過認錯之心。




被告未能與陳女家屬進行和解及達成損害賠償事宜,因被告經濟狀況確屬不佳及弱勢,不能
因為被告未能與陳女家屬進行商談和解或達成和解賠償,即據以對被告判處死刑。綜合被告
整體量刑因子,尚非達於極端嚴重、情節重大地步,原判決未量處被告死刑,核與兩人權公
約、刑法第57條、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無違。


合議庭法官強調,「死刑」與「嚇阻犯罪」之間,夾雜著諸多不確定因素,難以證明死刑是
否可以產生嚇阻殺人犯罪的功能。刑法為國家刑罰之手段,被害者家屬應該得到撫慰,但由
國家以刑罰手段來殺死加害者(死刑),以代替被害者家屬報復加害者,並非國家刑罰之目
的。



https://i.imgur.com/xwfFlIn.jpg
[圖]
 
陳姓女大生遭姦殺,合議庭法官強調,尚非達於極端嚴重、情節重大地步,用死刑代替被
害者家屬報復加害者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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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ib: 不妥?1F 05/21 07:25
MarkFung: 台灣男權世界第一2F 05/21 07:25
ymib: 姦殺的是法官女兒才不會不妥嗎?3F 05/21 07:26
A80211ab: 你說不妥就不妥 有公投過嗎4F 05/21 07:26
yan1979: 沒姦殺法律人都可以教化5F 05/21 07:26
Liking: 科科6F 05/21 07:26
[圖]
 
bradyhau106: 沒病也不能判死 笑死 看來大家不用去驗思覺失調了8F 05/21 07:27
love0504: 殺一個而已才不會死刑 嘻嘻9F 05/21 07:27
s01714: 人家法律人耶,說不妥就是不妥辣10F 05/21 07:28
love0504: 死刑是報復加害者哦11F 05/21 07:28
hayato24: 幹你娘老機掰死法官,祝妳女兒被姦殺12F 05/21 07:28
kt040: 反正殺人=不會判死? 啥時候法官會被殺呢13F 05/21 07:29
smallz: 法官還不死?14F 05/21 07:31
lesnaree2: 法官好厲害喔15F 05/21 07:31
backzerg: 翻譯:又不是強姦我,不准報復16F 05/21 07:32
lesnaree2: 這他媽就廢死法官阿 所以台灣根本實質廢死17F 05/21 07:33
ARCHER2234: 法匠快出來該幾聲啊18F 05/21 07:33
iamgyfan:19F 05/21 07:33
bear123: 法官不意外20F 05/21 07:34
arrenwu: 挖 他們等於是在說他們支持廢死了XDDDD21F 05/21 07:34
spirit119: 不是殺死法律系的 不會判死22F 05/21 07:34
wugi: 司改政績+123F 05/21 07:35
a631097: 被害者和廣大群眾無法接受的司法體系我看也極為不妥24F 05/21 07:35
a1k2j3b: 就有智障他媽不是聯合國成員,自己在那邊人權公約自嗨啊==25F 05/21 07:35
vicious666: 難怪法律人總能嗆人法盲,這種判決真的非法律專才是看不透的。不過我還是當個法盲比較對得起良心。27F 05/21 07:36
LuMya: 他媽再犯怎麼辦 法官又不用負責 抄你媽的29F 05/21 07:38
allen820521: 台灣真的是犯罪者天堂30F 05/21 07:38
candysagaboy: 法官是社會菁英阿 鄉民敢嘴?31F 05/21 07:38
LuMya: 被姦殺的永遠都是底層人民 幹你娘32F 05/21 07:39
boogieman: 幹你法官神回 納稅錢養你何用??33F 05/21 07:40
shiauji: QQ34F 05/21 07:40
piece1: 鬼島廢死派完全贏了!如有死刑純屬選舉操弄35F 05/21 07:40
pokyhoyo: 44關進去最快69歲出獄,69應該軟屌了吧?也算教化成功,家屬要往好處想看開點36F 05/21 07:40
iamznon: 若這個法條是正確的..那人民要這個法律有何用..38F 05/21 07:40
peter5140: 法律系可以廢了,養這種法官幹嘛39F 05/21 07:41
iamznon: 全台平凡人時時身在險境.是人民自求多褔還是不要這個法40F 05/21 07:41
Mezerized: 以牙還牙本來就是過時的觀念41F 05/21 07:42
lesnaree2: 軟屌還有別的方式啊 通常只會更變態42F 05/21 07:42
xxxg00w0: 一個有可能是未來社會棟樑的無辜女性被汙辱還丟了一條人43F 05/21 07:42
iamznon: 長年下來.真的法離人民平凡百姓太遠.直接廢除卡實在44F 05/21 07:42
xxxg00w0: 命,居然未達極端嚴重情節重大不宜判死……真的話給你們說就飽了…45F 05/21 07:42
lesnaree2: 真的應該以德報怨 國賠他五百萬 送她幾個小學生幹
不夠的話一個月一個47F 05/21 07:42
luben: 法官又救人一命了 陰德值get!  在台灣當法官救人>行醫49F 05/21 07:43
xxxg00w0: 我都弄不清楚到底是承審法官還是被告律師了,用盡藉口開脫就是沒種判死,再來牽拖立法端,刑度不是沒給你們衡量耶 幹50F 05/21 07:44
iamznon: 若總統的國民法官不能判符合人民安居安心..那也是喊爽的53F 05/21 07:44
jetli022476: 任何刑法都是在懲罰剝奪加害人啊 什麼自由刑生命刑 要貶低說成是報復 隨便你54F 05/21 07:44
ilovebooks91: 真希望下次出事的是這種法官的家屬56F 05/21 07:44
serrier: 所以之前判撞死女友和律師的法官是???
法官你可以專業用語一點好嗎57F 05/21 07:45
xxxg00w0: 去你媽的司改59F 05/21 07:45
a0986188522: 無法嚇阻犯罪?那把整個刑法廢掉好了...60F 05/21 07:45
polyasia: 偏偏國家又不允許被害者家屬報復加害者。法官滿嘴幹話61F 05/21 07:45
nocturnesw: 希望未來不要發生在該法官的親人上唷62F 05/21 07:45
serrier: 520司法改革.521法官大禮.總統和法務部長你好棒啊63F 05/21 07:46
luben: 法官考上就神  天下無敵64F 05/21 07:46
ppttpptt: 希望這些法官有天家人也會得到一樣的報應65F 05/21 07:46
tjtsyhssy: 唉 被害者真的永遠是受傷害最深的那一個66F 05/21 07:47
tanakataro: 又一黑道皇帝橫空出世67F 05/21 07:47
hikaru77613: 沒救了,私刑正義吧68F 05/21 07:47
ray2000: 感覺法官比人民養的狗還不如  狗起碼還會護主人  納稅養69F 05/21 07:47
steelheart3: 根本照自己喜好判 死不死都可以有理由 沒水準70F 05/21 07:47
scott01: 恐龍法官 怎麼說都有理由71F 05/21 07:47
ray2000: 這些幹嘛72F 05/21 07:47
metallica007: 小英執政的法律這樣剛好拉沒啥意外的73F 05/21 07:48
adamacon: 無期徒刑關25年就能假釋出來,繼續再犯案74F 05/21 07:48
LaoDa5815566: 殺人無罪~法匠萬歲75F 05/21 07:48
adamacon: 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76F 05/21 07:48
misu2718: 幹,不意外,但仍舊...文組吃屎77F 05/21 07:48
iamznon: 法官應輪流下凡間吧..去追嫌犯當警察一陣子.及檢察官查案78F 05/21 07:48
asdf70044: 神說不準殺 一群死賤民還敢亂洨洨79F 05/21 07:49
bingchuan: 可澆花80F 05/21 07:49
luben: 大家不可以復加害者 法官說的,神壇一天不拆,法官天下無敵81F 05/21 07:49
qers4609: 廢死ing 但是其它配套措施補上了嘛82F 05/21 07:49
iamznon: 再輪流像LONGSTAY一樣.去一般百姓人家住一住吧83F 05/21 07:49
lowpk: 死刑沒廢除,憑什麼說這些阿斯巴辣的話84F 05/21 07:50
makimakimaki: 真希望恐龍法官家人受害 想看看恐龍法官怎麼判決85F 05/21 07:51
EMIRU720: 死形爭議不是你法官該管的事。超釋法律人86F 05/21 07:51
polo608: 死的不是法律人當然沒有罪大惡極87F 05/21 07:51
htggh556: 等一下就有人開始嘴法盲了88F 05/21 07:52
STi2011: 人人都相信司法89F 05/21 07:53
dnek: 果然是個吠死主義者,去死吧90F 05/21 07:54
gustavvv: 殺女大生妥妥的!91F 05/21 07:54
buyala: 誰跟你報復,是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好嗎92F 05/21 07:54
zombieguy: 台灣果然犯罪天堂93F 05/21 07:54
nynn1111: 可能判死要寫比較多報告 很麻煩吧 就像警察用槍(? 低能法官94F 05/21 07:54
luben: 相信法官是神,有問題都是立法者的問題,不然你就是法盲,謗神96F 05/21 07:55
BerserkerAxe: 判得好 民眾反對也只是鍵盤笑死97F 05/21 07:55
k092236: 犯罪天堂98F 05/21 07:57
bobo919: 要不然你要讓受害者家屬自己去報復嗎99F 05/21 07:57
cerwvk: 千萬記得   DPP的立法委員都有一份功勞.  立法呢?294F 05/21 09:23
Rsew: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295F 05/21 09:23
mioaria: 司法改革 我呸296F 05/21 09:24
RN211264: 臺灣法律297F 05/21 09:24
Oldskull: 係勒靠北殺小!這種法官真的了然!看要去哪轟幹啦!298F 05/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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