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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204 ()
標題 [新聞] 男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及律師 警證述一開
時間 Fri Jun  5 23:37:39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
男法院外開車撞死妻子及律師 警證述一開始即認定殺人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洪當興前年7月間和分居的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在台南地方法院調解離婚後,憤
而開廂型車在法院外撞死李、黃,一、二審均被依殺人罪判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洪男是
否自首尚待釐清,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今天審理,再傳7名員警及法警,員警證述,依
現場傳回訊息,及洪與李為夫妻關係,一開始即認定洪有殺人故意之嫌,當初製作筆錄案
由即為殺人。


然而,洪當興卻指出,警方一開始是以傷害案偵辦,現場傳回訊息後,之後才改為殺人案
,重新製作另一份筆錄。製作筆錄的曾姓員警及賴姓女警均否認此一說法,女警說,當時
還由她宣誓其相關權益。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判長詢及,曾所作筆錄詢問洪「如何殺害黃政雄與導致李怡慧受傷」
,何以認定「殺害」。

曾表示,製作筆錄前,與洪聊了一下發生經過,也看過監視錄影帶內容,雖然光從錄影畫
面無法判斷是否殺人,不過,從現場傳回訊息,洪及李為夫妻關係,律師在離婚調解庭言
 語攻擊洪、妻子口氣不好,且黃已死亡,當下即認定洪有殺人故意之嫌,不可用傷害來
辦。


檢方詢問曾說,洪當下表示要嚇嚇他們,不小心撞上來,為何不會認為僅是恐嚇呢?曾表
示,當下人都死了,不會用恐嚇來辦。

曾強調,製作筆錄案由一開始即是殺人。王姓所長及賴姓女警表示,接獲案件後,依其經
驗法則即已起疑,因此,交通小組將案件交給派出所處理,合理懷疑殺人,不是車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5612/4614883

 

6.備註:

沒有教化可能的經典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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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NOB: 法官養的狗1F 06/05 23:38
protect6090 
protect6090: 法官:撞律師!?死刑確定!!!!!!2F 06/05 23:38
markban: 殺法律人唯一死刑3F 06/05 23:39
brella 
brella: 台南高分院最近新聞真多4F 06/05 23:39
REDROSES: 殺律師跟殺一般人的差別5F 06/05 23:39
brella 
brella: 這件不會死刑6F 06/05 23:39
hahaha021225: 可教化呢@@?7F 06/05 23:39
makimakimaki: 放心在台灣殺一個兩個沒事沒事 如果有精神病更好8F 06/05 23:40
abc55322: 撞死律師不意外9F 06/05 23:40
david3809: 身分正確10F 06/05 23:40
ptthaw: 殺同行 這個時候就不能教化了11F 06/05 23:40
gusser: 送精神艦定阿 有病殺法律人看他們怎麼搞12F 06/05 23:41
sammoon: 慘了 竟然動到法律人13F 06/05 23:42
js52666: 可教化啦!他是被逼急的!14F 06/05 23:42
DustToDust: 法律系就是台灣亂源15F 06/05 23:44
liwang21320: 唉唉誰叫你撞律師 現在精神病也救不了你啦16F 06/05 23:44
qsxwdc: 法律系是這十幾年來亂台之源!不事生產!比8+9更爛17F 06/05 23:45
obdv: 動法律人 不意外18F 06/05 23:45
Semaj543: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尤其法律人比其他人更平等19F 06/05 23:46
obovqq: 他還會抄佛經耶 不能判死啦20F 06/05 23:47
nakayamayyt: 撞死律師就連自首都不算21F 06/05 23:47
wuheroin: 人家是台男欸!可以講道理的!22F 06/05 23:47
[圖]
 
mouz: #防禦性走路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24F 06/05 23:48
nakayamayyt: 姦殺平民老百姓 上銬帶警察找屍塊都算自首25F 06/05 23:48
ericsyyang: 法律人不易外26F 06/05 23:48
s540421: 沒精神病又傷到法律人,活該被從殺人故意開始偵辦27F 06/05 23:50
pekka: 這個應該要無罪吧28F 06/05 23:51
goscowalker: 動到法界的人就等死吧 法式自助餐 開吃29F 06/05 23:51
Nerv: 沒差啦 法匠們只是要警告大家不可以動他們而已啦,沒事兒沒事兒30F 06/05 23:52
tprktpps: 動到法律人還想走阿32F 06/05 23:52
ebv: 法律人就是標準的雙標仔 被批就會跳針 去怪立委啊 我很公正啊33F 06/05 23:52
palapalanhu: 雙標34F 06/05 23:55
kipi91718: 撞了律師還想跑 沒那麼容易35F 06/05 23:56
srxteam0935: 比拔指甲淋熱水虐殺嬰兒還殘忍 沒有教化可能36F 06/05 23:56
zukidelko: 動到法律人 唯一死刑37F 06/05 23:56
s762ok: 疑?不是可教化嗎?38F 06/05 23:58
sustainer123: 垃圾雙標法律人39F 06/05 23:58
ChangWufei: 人人平等 但法律人更為平等40F 06/05 23:58
Falcona: 竟然連不能動法律人都不曉得,建議去鑑定一下行為能力41F 06/05 23:59
senma: 幹動物農場膩42F 06/06 00:00
minagoroshi: 殺別人沒關係,律師?死刑確定w43F 06/06 00:01
Strangers: 法律人高等貴族 你各位賤民竟然敢嘴44F 06/06 00:07
snoopy638: 撞死妻子是傷害 撞死法律人是殺人45F 06/06 00:07
Innofance: 台灣之前有一個殺妻女一共三人才判無期
換成是殺法律人一切都不一樣了,溫馨46F 06/06 00:08
hahaha021225: 動到法律人就不用再講去找立委了@@?48F 06/06 00:11
DLHZ: 心證起來 ㄏ49F 06/06 00:12
lain2002 
lain2002: 殺到法律人一律死刑50F 06/06 00:13
Fino5566: 什麼都可以死 法律人不能死51F 06/06 00:16
karta018: 傷到法律人就很扯了還撞死,管你思覺失調還天魔附身都唯一死刑啦,唯一生還可能就是洪嫌也有法律背景了52F 06/06 00:21
fv: 誰叫你撞死律師 拿刀殺警察都無罪好嗎54F 06/06 00:23
Tenging: 法律人摸毛乞丐55F 06/06 00:27
a00049g: 殺(法律)人56F 06/06 00:27
cvit: 這個有神經病應該也是死刑,安心上路吧57F 06/06 00:29
Tenging: 撞死妻子殺妻重判七年 撞死律師死刑兩次外加民事求償58F 06/06 00:31
bigmao: 過失傷害致死還是故意殺人59F 06/06 00:31
Tenging: 早知道包龍星是個狗官 司法呵呵60F 06/06 00:31
bigmao: 在台灣目前根本就是自由心證法官說的算
台灣司法至今依舊是笑話61F 06/06 00:31
ahlolha: 笑死 這幾隻法狗是智障嗎?63F 06/06 00:44
amows: 撞到法律人? 不管有啥理由 他都死定惹64F 06/06 00:46
lovesinker: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法律人不在之前是在中心65F 06/06 00:55
zoin: 這樣算現行犯還是自首?66F 06/06 01:00
chennylee809: 這個一定人神共憤67F 06/06 01:09
TIPPK: 看有沒有黨證,有的話不用幾年就出來當司改委員68F 06/06 01:34
aadsl: 殺死律師這種下場 殺死平民就過爽爽69F 06/06 01:43
geeg: 撞死法律人,一定要判死刑,有沒有自首不影響心證
不然法官退休後轉律師,人人都來撞一下,這樣還得了70F 06/06 01:43
lalamio: 傻傻的去麥當勞吃個兩小時就有精神鑑定了72F 06/06 01:52
coolrgin: 可教化73F 06/06 01:56
bseiqwkbk:   不要講失調症,就算你有失憶症,你也死定了74F 06/06 01:58
iam0718: 對比標準就是 法律人 高貴尊爵不凡75F 06/06 01:58
lin5656: 這個案例真的經典,要是繼續判死刑,法界等著被嘴一輩子76F 06/06 02:14
diiky: 殺法律人一定要嚴懲77F 06/06 02:28
kasim15: 教化 教化 教化 教化 教化78F 06/06 02:28
obeytherules: 不對啊 撞人一定是意外啊79F 06/06 02:30
sunblues: 只有殺死法律人,才會被判死刑80F 06/06 02:34
lovegensokyo: 竹東姦殺凌虐焚屍少女案都能有悔意可教化了 這個撞死法律人就突然很難教化啦?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法律人比其他人更平等81F 06/06 02:51
puro: 誰叫你撞死法律人 就乖乖當可教化的負面案例吧84F 06/06 02:56
guepard: 記者很會85F 06/06 03:59
adamacon: 這時候就又變不可教化了,蒸蚌86F 06/06 04:56
kis28519: 敢動法律人 唯一死刑87F 06/06 06:02
jin956: 造成法界人恐慌當然是唯一死刑,教化個屁88F 06/06 06:12
JHGF2468A: 你看看你,叫你撞準一點吧,撞到法律人,死定了89F 06/06 06:37
homer00: 殺警察無罪,諷刺90F 06/06 06:45
dragonne: 今天不弄死他,改天法官下班走出門就危險了91F 06/06 07:09
ru370737: 台灣司法92F 06/06 07:39
Aeryzephyr: 可教化吧?才撞死一個?
而且一般不是都用意外過失嗎...93F 06/06 08:16
deerdriver: 警察那邊怪怪的 不要搞到最後辦不成95F 06/06 08:27
swgun: 忘記先開藥再開車的經典案例96F 06/06 08:36
ajan007: 你撞律師該死97F 06/06 08:49
st210113: 造成法律人恐慌這一條就夠死一百次了98F 06/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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