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標題 [新聞] 逼車釀2死引關注 日本修法列危險駕駛並嚴時間 Sat Jun 6 14:17:41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黃名璽/陳政一
3.完整新聞標題:
逼車釀2死引關注 日本修法列危險駕駛並嚴懲
因為3年前兩人枉死,日本參議院院會今天一致表決修正通過「自動車運轉處罰法」,將
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逼停他車等行為,定位為處罰較重的「危險駕駛」,希望藉此遏止逼車
歪風。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參議院今天通過修法主要目的是遏止逼車,將下列兩種類型
行為加進「危險駕駛」的處罰範圍內。
第一,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進入行進中車輛前方逼停對
方或讓對方明顯接近自己。
第二,同樣以妨害他人通行為目的,並以肇生重大交通危險速度,在高速公路或自動車(
汽車)專用道路上,讓行進中車輛停止或減速。
2017年6月5日東名高速公路上發生逼車致死傷事件,導致社會上出現修法呼聲。當年45歲
萩山嘉久駕駛的廂型車,被26歲無業男子石橋和步逼停在內線超車道,造成廂型車遭大卡
車追撞,萩山與39歲妻子萩山友香枉死;他們的大女兒與二女兒受傷。
日本共同社報導,除了自動車運轉處罰法修正通過,國會2日也修正通過道路交通法嚴懲
逼車行為,日本政府
希望藉由這2項修法,減少惡質駕駛行為。
東名高速公路死傷事件在一審及二審時,檢辯雙方對被告是否適用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有
所爭論,主要是因為日本原本的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有一項要件,就是「要非常接近行駛
中的車輛,且用會肇生重大危險的速度來駕車」。
雖然這起事件發生在雙方都停車後,但檢方當時認為,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駛是一般情況,
停車等反而也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時速零公里同屬具危險的速度」。
因此,日本國會今天完成修法後,未來只要是符合要件的逼車行為,就可適用「危險駕駛
」;如果
惡質逼車造成死亡事故,最高可處20年有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2UiyT6p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i.imgur.com/9lWnE3F.png
台灣逼車重判10個月 :)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對於重機上國道,交通部這樣說:
https://i.imgur.com/q1zsmXs.jpg
看留言猜事故車輛:
https://i.imgur.com/lqbbZzF.jpg
重機的終極防衛駕駛:
https://youtu.be/mIs8EzWw3ow
when you're on your bike, you're on your ow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13.5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spK8H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424264.A.478.html
推 twerk: 反觀4F 06/06 14:18
推 yoher: 等於無期了6F 06/06 14:18
推 fur: 日本果然先進,台灣遇到這種事情當做沒看到8F 06/06 14:19
推 golttt: 台灣立委什麼時候要上班?9F 06/06 14:19
→ CREA …
推 CREA: 甚麼落後國家 連防衛駕駛的觀念都沒有11F 06/06 14:19
→ leo841102 …
噓 leo841102: 反觀三小?台灣人不是只會別用生命捍衛路權?13F 06/06 14:19
推 fur: 台灣防疫防得那麼好有屁用,路上殺人兇手一堆,比病毒還可怕16F 06/06 14:20
→ fur: ,專殺自己人18F 06/06 14:20
→ castjane: 台灣道路安全法直接比照日本可能會好一點19F 06/06 14:20
推 a810086: 反觀呆丸郎的摩托車好有人情味,好方便,不能禁21F 06/06 14:20
推 JC910: 自己選的立委怪誰?25F 06/06 14:21
推 dWoWb: 反觀27F 06/06 14:21
推 KCKCLIN: 日本禁摩了喔 反觀哩 可憐哪XD28F 06/06 14:21
推 funkD: 反觀29F 06/06 14:22
→ KCKCLIN: 重點搞不清處只會幹話真的很好笑31F 06/06 14:22
→ nk101: 東南亞國家 各位對政府不要期待太多32F 06/06 14:22
推 qmzoak: 反觀台灣司法 冥共黨 一黨獨大囉33F 06/06 14:22
推 q13461346: 台灣又沒有交通法規 反觀什麼=..=35F 06/06 14:23
推 abadjoke: 台灣人能夠接受被車撞死不能接受得病死
所以一個武漢肺炎病死的人數比日本少就覺得屌打日本了37F 06/06 14:23
→ winiS: 好像也沒多嚴重,要撞死最高才20年39F 06/06 14:24
→ abadjoke: 快快樂樂過著防疫成功的日子然後出門被車撞40F 06/06 14:24
噓 frankexs: 反觀台灣重大惡行頂多10年42F 06/06 14:24
推 shirokase: 反觀。但你們自己投出來的藍蛆綠蟑痢萎,現在才在事後嘴,有夠噁的43F 06/06 14:24
→ lwamp …
推 lwamp: 台灣人有台灣人的玩法 我們都用生命教訓違規仔46F 06/06 14:24
推 seishin: 去年那個宮崎文夫的逼車事件應該也是立法的原因之一47F 06/06 14:24
噓 tedann: 新聞提到的原本事件跟摩托車有關係嗎49F 06/06 14:25
推 antonny: 沒辦法阿,會抗爭的抗一抗都真香進去惹 完全執政有用嗎50F 06/06 14:25
推 sss1524: 部長都隨便插位置給落選人了 有人在乎嗎?51F 06/06 14:25
推 MK47: 反觀52F 06/06 14:25
推 vios10009: 台灣遇到這種事,肯定是先檢討被逼車的人。53F 06/06 14:25
→ winiS: 台灣不到十年啦 撞死還跑的才七年 是追不上沒錯 但20還不夠54F 06/06 14:26
推 aduijjr: 反觀只會炒房畜生立委55F 06/06 14:26
推 inmee: 反觀 台灣用大家的納稅錢補助6萬了56F 06/06 14:26
推 qa456: 高譚市台灣57F 06/06 14:26
推 a810086: 呆丸的計程車好便民,每個車站下來到處都是,呆丸最美的風景58F 06/06 14:26
推 Fanning: 反觀台灣修通姦最快60F 06/06 14:26
噓 jeeyi345: 日本怎麼被法盲輿論引導?沒有專業61F 06/06 14:26
→ winiS: 放火燒房都可以最低七年最高無期了 逼車應該重一點62F 06/06 14:26
推 mmes: 反觀台灣垃圾政客63F 06/06 14:27
→ eva19452002: 才2死就要立法,日本人還真是草莓,看來根性已經不在64F 06/06 14:27
推 shinkiro: 反觀綠共62席立委過半,蛇鼠一窩一事無成65F 06/06 14:28
噓 frankexs: 修通姦哪裡快了,連文組都不如,去讀歷史啦69F 06/06 14:29
推 a810086: 呆丸郎的大腦政治只限於統獨,其他不重要73F 06/06 14:31
推 evarei6124: 逼車時思覺失調發作嗎?有吸毒嗎? 有的話可以無罪呦<375F 06/06 14:31
推 dlshao: 反觀鬼島交通76F 06/06 14:32
噓 kuso10582: 反觀台灣 還不修法 三寶比日本多那麼多79F 06/06 14:33
推 kbten: 反觀81F 06/06 14:33
推 kbten: 台灣一年車禍死亡近3000人,立委在睡覺嗎?86F 06/06 14:36
推 wann31828: 反觀 酒駕發言人 殺人犯當司改委員87F 06/06 14:36
推 lauxc: 立法委員:Zzzz....92F 06/06 14:37
推 abadjoke: 日本的司法改到把輕罪變重罪96F 06/06 14:38
→ abadjoke: 台灣的司法改到讓殺人變無罪98F 06/06 14:38
推 ymuit: 只能說日本做得好 希望台灣加油201F 06/06 1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