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uzzard (Buzzard)標題 [新聞] 快訊/韓國瑜救罷免出招再抗告!法院打臉時間 Tue Jun 2 16:21:41 2020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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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韓國瑜救罷免出招再抗告!法院打臉 週六確定投票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案,本週六將進行投票。為了阻止投票進行,韓國瑜委任律師向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結果遭北高行駁回。韓國瑜再提出抗告,並
要求最高行政法院自為裁定。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2日下午駁回韓國瑜抗告,罷免案確
定不會停止執行,本週六將可以投票。
民間團體Wecare不滿韓國瑜施政成績,提起罷免案經連署過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經公告
6月6日舉辦罷免投票,韓國瑜為了阻止罷免案投票,連三次向法院聲請緊急處分,要求「
停止執行」罷免案,但三次均遭法院駁回。但韓國瑜仍不放棄,再度要求律師向最高行政
法院提出抗告。
本案在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認為韓國瑜一開始以罷韓偷跑為由,4月間首度聲
請停止執行,但遭駁回確定。最後中選會於4月17日公告罷免案成立,並訂6月6日投票。
但本案韓國瑜又在5月11日才提出訴願,並在提出訴願第二天,就以受理訴願機關怠惰為
由,提出本件訴訟的緊急處分「停止執行」。故北高行認為本案時間的急迫性,顯然可歸
責於韓國瑜自身延宕,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
另外韓國瑜也主張依選罷法第75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得罷免。但北高行認為,該規定中
的「不得罷免」是指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不得提出罷免案;不過罷免案提出前認同罷
免而形成共同意識所進行的提議活動,本質上為一種意見表達的方式,是言論自由等基本
權的體現,應受憲法的保障。
此外韓國瑜也主張,若罷免案通過將使他的公民權(服公職、參政)、名譽權以及市長任
期,均受到難以回復之損害,要求停止執行。但北高行認為,此乃個人臆測罷免案投票結
果通過所可能發生的影響或損害,屬於主觀利益,與聲請案所要求保護法律上利益不符合
,故北高行駁回韓國瑜請求。
韓國瑜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上週五受理後,隨即分案,合議庭最後採信北高行的理由
,認為如果停止執行,對於高雄市選區選舉人行使參政權之公益所造成重大不利之影響,
甚於不停止執行對韓國瑜所造成之損害,因此裁定駁回韓國瑜抗告,罷免案確定不會停止
執行,本週六將如期舉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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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6:21 buz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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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ow282: 別掙扎了,星期五直接提辭職7F 06/0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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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alicevvn: 罷免市長門檻這麼高,又不一定會過,在鬧什麼?31F 06/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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