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slah (知其辱,守其榮)標題 [新聞] 一起踢足球弄傷同學眼 國小童「沒違反規時間 Thu Jun 18 11:08:06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俊忠
3.完整新聞標題:
一起踢足球弄傷同學眼 國小童「沒違反規則」免賠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6-18 00:08:0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4年3月時就讀台南市東區勝利國小5年級的張姓、劉姓兩位
同班同學,在下課一起與數名同學踢足球,當守門員的張生欲彎腰撿球時,劉生猛力踢球
擊中張生右眼,後來造成張生右眼視網膜剝離傷害,張生與父母向劉生及其父母提告求償
醫藥費、慰撫金等共263萬多元,但二審判張生一方敗訴確定。
張生與父母主張,2014年3月28日下午勝利國小下課時,張生與劉生及其他幾位學生玩踢
足球運動,當守門員的張生彎腰欲撿拾落地的足球,劉生竟猛然踢球,足球直接打中張生
的右眼。
事發後的3月31日,張生覺得右眼有異狀、就醫檢查以為無大礙;但直到2015年9月4日學
校做視力檢查發現視力有異,9月21日到醫院檢查、發現右眼有視網膜剝離情形與視野缺
損,即做兩次全身麻醉右眼手術、4次雷射手術,這問題是那次足球外傷導致,因張生右
眼傷害讓父母須陪同就診、工作績效受影響、身心蒙受痛苦,因此提告連帶求償。
劉生一方駁說,張生守球門還未摸到球,任何球員都可進行踢球、射門,劉生當時踢球行
為並未違反足球規則,被告一方並非不想賠償,而是希望有第三方的公正裁決。
台南高分院法官根據雙方說法與醫療機構先後治療張生的就診病歷、鑑定報告,得知這種
眼睛外傷,許多是外力撞擊後隔一段時間才會產生視網膜剝離,其中有8成會在兩年內產
生;且張生右眼被球打中產生視網膜水腫與出血,與1年多後就醫檢出的視網膜剝離位置
一致,即與足球擊中可能有關,可認定張生右眼傷勢應是劉生踢球擊中所致。
法官另審酌劉生當時踢球行為未違反足球規則、無超出運動時的故意或魯莽衝撞行為;張
生右眼所受傷害,是從事運動的雙方,默示他人在不違反運動規則時願意承受運動過程產
生的傷害,劉生的踢球行為有阻卻違法的適用,即是學說上所謂「默示承諾阻卻違法」,
並未構成不法侵權行為要件,所以判決劉生方面不必賠償確定,此案不得上訴。
張生一方的委任律師鄭深元說,事發後,對方家屬曾經坦承劉生有過失近距離踢球,致張
生無法閃躲、擊中眼球,惟上法院後拒不承認,在場小孩均不願出庭作證經過,張生因為
視網膜剝離造成視力異常,無法再參加游泳比賽,歷經一、二審身心俱疲,家屬不願再多
說什麼。
足球運動致正常傷害 律師:推定承諾阻卻違法
律師江信賢表示,阻卻違法事由的意思是該行為已經構成犯罪要件,但因為有阻卻違法事
由,所以沒有不法性。阻卻違法事由包含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依法令的行為、正當業務
行為,被害人同意或推定承諾行為及自助行為等事由,如果符合上面要件,縱使行為符合
犯罪,也不處罰。
江信賢舉例說,在拳擊比賽中,選手互相以拳頭揮拳攻擊對方,縱使彼此有傷害對方的行
為,因為是屬於推定承諾行為,不會以傷害罪論處。但是,像之前拳王泰森在拳擊場上用
嘴巴咬下對手耳朵,這明顯違反推定承諾的範圍,無法視為是阻卻違法事由,故仍論處傷
害罪。又例如消防隊員在救火之際,強行將火場他人的門窗打破用於滅火,因為屬於緊急
避難事由,依法也不能論以毀損罪責。
江律師說明,以本件張生案件為例,除非張生可以舉證、證明該劉姓同學當天明顯是要踢
張生的眼睛,而不是要踢球,屬於重大違規行為,否則,在比賽、運動場上踢球,本就有
可能產生身體碰撞或傷害的行為,球員在參加運動、競賽之際,就是屬於推定承諾阻卻違
法事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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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slah (36.231.103.208 臺灣), 06/18/2020 11:09:31
→ iqqtv: 還踢球1F 06/18 11:09
推 kilof: 自我承擔風險2F 06/18 11:09
推 andy90498: 簡單一句話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故意 不然就沒違反規則3F 06/18 11:10
推 snocia: 單純守門員的風險4F 06/18 11:10
→ iam0718: 一路走來 學生時代這種基掰人看不少了9F 06/18 11:11
推 pizzafan: 小學生沒護具 就不應該讓他當守門 應該算學校失職10F 06/18 11:11
推 abadjoke: 未犯規情況下的確是這樣沒錯啊11F 06/18 11:11
→ kilof: 足球哪有什麼護具阿13F 06/18 11:12
→ aisitelu: 運動受傷 除非對方故意 不然只能認了 不然以後誰敢跟你打球14F 06/18 11:13
→ beejoe: 不過小學生未成年是否足夠理解風險達到推定承諾倒是可以吵16F 06/18 11:13
→ aclock: 早就該禁止國中小完那麼危險的運動了17F 06/18 11:13
推 eipduolc: 小孩管什麼規則......18F 06/18 11:13
推 jasonpig: 運動合理阿,有誰打球不受傷的19F 06/18 11:14
→ eipduolc: 國小應該是限度內安全去執行規則吧20F 06/18 11:14
推 alista: 教育局新指令,踢球太危險,以後足球課一律線上教學21F 06/18 11:14
→ jasonpig: 禁止個屁,就不能學習對自己負責嗎22F 06/18 11:14
→ eipduolc: 踢下去合規則但害人家有可能失明,這動作你還敢做?23F 06/18 11:14
推 snocia: 和某個棒球被丟觸身球在那邊法律野球的一樣,告這種都是享受無罪判決書的美麗24F 06/18 11:14
→ jasonpig: 任何運動都有受傷風險,自己要學會對自己負責26F 06/18 11:15
推 dj720c: 主管單位: 即日起足球場上禁止踢足球27F 06/18 11:15
→ aisitelu: 以前學生時期還看過打籃球跌倒手斷掉的勒 那禁籃球?28F 06/18 11:16
→ eipduolc: 而且這是幾個同學去玩,又不是什麼正式比賽29F 06/18 11:16
→ aisitelu: 如果不是故意的 運動本來就有受傷風險30F 06/18 11:16
→ eipduolc: 要他有失明的覺悟也沒必要吧33F 06/18 11:16
→ eipduolc: 如果以規則講,踢球員應該也不能踢耶35F 06/18 11:17
→ eipduolc: 守門員都已經要彎腰撿球你還敢踢37F 06/18 11:17
→ NTULioner: 以後都改打ps4的運動遊戲就沒問題了39F 06/18 11:17
→ YumingHuang: 如果是球已經在守門員的臉 50cm附近,這樣踢很危險吧41F 06/18 11:19
推 iam0718: 想到躲避球 女同學跑到線邊滑倒 傳球還不是大力往下K42F 06/18 11:19
推 delta0521: 能試看看凹學校,但畢竟是下課時間,而且有守門員就代表是在「球場」,很難要求老師有注意義務或以場地危險阻止。43F 06/18 11:19
→ iam0718: 不過哭一哭而已 這案例比較嚴重46F 06/18 11:19
推 eipduolc: 以前我們玩躲避球老師也是有要求不能故意丟頭
不過我們也不會蠢到丟頭,根本很難中47F 06/18 11:20
推 jasonpig: 其實重點還是有沒有要故意以造成對方傷害為目的踢球49F 06/18 11:20
→ eipduolc: 球在地上是可以踢沒錯啦,但如果有人頭部在附近大概會放53F 06/18 11:22
→ aisitelu: 守門員還沒摸到球都還是活球 本來就能踢 只是小孩不會控制 亂梯54F 06/18 11:22
→ eipduolc: 而且這種踢贏也不能幹嘛,不就玩樂嗎56F 06/18 11:22
推 cjoe: 是不知道國小生多白目嗎57F 06/18 11:22
→ rossihsu: 運動本來就有受傷的風險 某e是在...58F 06/18 11:22
推 abadjoke: 足球在腰部以下的高度就是碰到球的最大59F 06/18 11:22
→ eipduolc: 我知道有風險啊,但這樣就免賠也太誇張61F 06/18 11:23
→ abadjoke: 小學生這種的踢嗨了眼裡也只有球 根本不會想那麼多62F 06/18 11:23
推 jasonpig: 本來就免賠哪裡誇張
學會對自己負責很難嗎,不是所有傷害都能找人負責
台灣人就是習慣什麼都要找個倒霉鬼負責63F 06/18 11:23
→ abadjoke: 這種案例你頂多是社會觀感與道義上希望對方家長66F 06/18 11:24
→ eipduolc: 他應該學會了啦,下次不敢了68F 06/18 11:24
→ abadjoke: 補貼一些醫療費還有慰問金 但是法律上不能強制69F 06/18 11:25
推 syldsk: 哇,說要發展運動,結果連安心訓練都沒辦法70F 06/18 11:25
推 cjoe: 樓上的回覆真是笑死 你要國小生負責到這種程度72F 06/18 11:25
→ aisitelu: 成人比賽更狠吧 球踢到頭也很常發生好嗎73F 06/18 11:26
→ abadjoke: 職業賽場上比這個嚴重的案例我想絕對有75F 06/18 11:27
→ BaRanKa: 前幾個月有一個倒垃圾弄傷人的清寒國小妹妹不知如何80F 06/18 11:28
→ aisitelu: 故意的危險動作會給牌阿 問題是故意很難判定81F 06/18 11:28
推 basakazero: 以前國小有個同學家長也是這樣,後來同學們都說不要跟他玩,到時候被告。變相霸凌86F 06/18 11:29
→ ssccg: 運動就很危險,規則內的傷害還想找人賠?88F 06/18 11:30
→ hw1: 強雄 你是踢球還是踢人啊89F 06/18 11:30
→ cccict: 那上次爸別人門牙弄斷的小朋友就是活該?90F 06/18 11:32
→ ssccg: 如果要吵小學生不熟規則、沒人監督,那大概會是直接禁止沒92F 06/18 11:35
→ ssccg: 有教練在場的運動了啦94F 06/18 11:36
推 Hooz: 真狠 規章沒寫不能踢瞎人啊 弟弟不錯95F 06/18 11:37
→ hmcedamon: 都教你囉 踢死人也頂多紅牌而已 上場跟簽生死狀一樣96F 06/18 11:37
推 zxcv3147: 所以職業球員 不能跟守門員搶球?98F 06/18 11:38
推 diiky: 這判的合理吧....不然棒球中的觸身球不都是傷害罪了99F 06/18 11:39
噓 tsao1211: 這樣踢根本沒意義 守門員身體擋住整個球了,除了受傷會有別的結果嗎
一堆不懂足球的235F 06/18 15:05
推 HBK21: 鬼島司法日常239F 06/18 15:28
推 yudofu: 運動就是有風險240F 06/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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