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標題 [新聞] 女兒長期遭騷擾 父怒殺獲減刑 時間 Tue Jul 14 09:00:46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7月14日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兒長期遭騷擾 父怒殺獲減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蔡姓男子不滿汪姓計程車司機追求他女兒,還騷擾恐嚇「你女兒亂交男友就要讓她死
」,在驅趕守在住處外的汪時,拿刀刺死汪。一、二審分別因情可憫恕及自首,判蔡六年半
、六年二月,但最高法院認為因減刑兩次,最高不得判超過五年,自為判決蔡有期徒刑四年
定讞。
汪姓男子二○一五年十一月起對常搭計程車蔡姓女子產生好感,追求遭拒仍持續示好,但蔡
女堅持不願意見面和聯繫。汪失去理智頻頻騷擾,不斷打電話或傳簡訊恐嚇,甚至開計程車
到蔡家附近徘徊守候,更於清晨時敲打大門要求蔡女父親提供女兒的聯繫方式,再投遞未具
名紙條和郵件。蔡姓男子不堪汪姓男子頻騷擾,常和汪口角衝突,但汪連里長介入勸阻都不
罷手。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清晨近六時,汪再度開計程車停在蔡家大門口,蔡要求他離開,雙方
激烈爭吵。汪說「如果你女兒亂交男朋友就要她死」、「若不是看你年紀大,也要找人處理
你」,蔡氣得回家拿水果刀,朝坐在計程車內的汪胸腹猛刺。汪身中八刀,送醫不治。
蔡在一審時供稱沒有想要殺害汪的犯意,「拿刀只是想嚇嚇他」;一審認為,蔡有殺人犯意
,但考量蔡平時素行佳,且身為單親爸爸獨自撫養三名子女長大,因不堪長期被汪騷擾恐嚇
,加上自身健康狀況不佳,不堪負荷沉重壓力才臨時起意殺害汪。若依殺人罪判處最低刑責
十年仍嫌過重,且已賠償二百萬元給汪母,依情堪憫恕減刑,判刑六年六月。
二審認為,一審沒有依自首規定減刑,而蔡除賠償二百萬元外,又賠償一○六萬餘元給家屬
,和家屬達成和解,加上汪本身也有過失,改判六年二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以蔡
符合自首規定、情堪憫恕二次減刑,應判五年以下,自為改判四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99511
6.備註:
即刻救援
千萬不要找女兒麻煩
I will look for you,I will find you,and I will kill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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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yldsk: 還要賠錢給人家?1F 07/14 09:01
推 kairi5217: 叫人教訓一下就可以了 捅這種賠上人生真的太不值5F 07/14 09:02
推 k1400: 台灣沒有跟蹤狂保護令真是可惜6F 07/14 09:02
→ k1400: 叫人教訓可以但是叫不到人9F 07/14 09:03
推 sinomin: 他不先動手可能哪天女兒就被拖走了欸11F 07/14 09:03
推 kerodo: 為民除害。這種炸彈不除。改天也是死別人家女兒14F 07/14 09:04
推 asdf70044: 值得了 誰知道哪天變成女兒掛了 換他家屬賠你三百多萬15F 07/14 09:06
推 hw1: 殺得好16F 07/14 09:06
推 hedonist: 搞什麼? 應該表揚蔡才對。17F 07/14 09:06
推 makapaka: 這種的應該判更輕一點,恐怖跟蹤狂真的會毀了他女兒的一生,今天如果不是他殺變態,改天就變成變態上門滅門了18F 07/14 09:06
推 kosuke: I will find you and I will kill you.20F 07/14 09:06
推 candyrainbow: 這種垃圾殺了真的為民除害,不只跟蹤還恐嚇,作為父母真的很擔心子女哪天慘遭這種垃圾毒手。而且還賠垃圾家屬360萬,這種垃圾家屬養出這種垃圾真一丘之貉22F 07/14 09:07
推 gooee: 他要是不殺,過不久可能就有他女兒的新聞了......26F 07/14 09:07
推 hedonist: 殺警察無罪,殺垃圾4年,搞什麼啊。28F 07/14 09:08
→ Insania: 養出這種小孩還敢拿賠償金,我呸29F 07/14 09:08
推 gunfighter: 太衝動了 下禮拜五社會安全網就好了 為什麼不相信黨30F 07/14 09:09
推 JAY711230: 垃圾法律對這種垃圾人沒辦法,社會安全一堆破網唷31F 07/14 09:09
推 scum5566: 想叫人處理,結果自己先被處理掉 可憐哪32F 07/14 09:09
推 hw1: 為民除害頒獎狀都來不及了33F 07/14 09:09
推 seal998: 國家應該付清潔費給這個老爸36F 07/14 09:10
→ BaRanKa: Good luck38F 07/14 09:10
推 leutk: 還陪那麼多喔為社會除害應該要給他錢阿39F 07/14 09:10
推 lisido: 所以現階段的法律到底對這種案例有什麼幫助?能防範嗎?40F 07/14 09:10
噓 stock5566: 有人威脅要殺我女兒我也會親手殺了他41F 07/14 09:10
→ leutk: 畢竟當公權力不能保護被害人 只好自己處理避免造成自己遺42F 07/14 09:11
推 popai430: 這是為民除害吧,應該獎勵。43F 07/14 09:11
→ leutk: 憾44F 07/14 09:11
→ Blue6: 我覺得還可以更低,那種人殺掉剛好而已45F 07/14 09:12
推 euruing: 還要賠錢還要關,對方就是個拉基啊有什麼道理好講的46F 07/14 09:12
→ e1q3z9c7: 自己找死還要人家不殺你??48F 07/14 09:12
推 steelheart3: 做了一件該做的事情 還要卑躬屈膝才能緩刑 這種人死49F 07/14 09:12
推 hedonist: 政府無力保護人民,害得他必須殺人,應該國賠給蔡。50F 07/14 09:12
→ Blue6: 一堆毒品竊盜都易科罰金而已 這個是為民除害吧52F 07/14 09:12
推 Zeroyeu: 殺個垃圾自保還要陪300萬 台灣果然是天堂 罪犯天堂53F 07/14 09:13
→ Blue6: 臺灣法官不是都很喜歡縱放嗎 怎麼這個不放54F 07/14 09:13
推 kkcash: 為民除害,應該要表揚!55F 07/14 09:13
推 Fino5566: 減完還要四年 你有試過喝酒開車撞嗎57F 07/14 09:13
→ e1q3z9c7: 精神有問題可以無罪 伸張正義要關 台灣司法真的棒60F 07/14 09:13
推 diiky: 計程車也太垃圾~~~也不自己照照鏡子61F 07/14 09:14
→ steelheart3: 台灣法官:這個沒有律師幫他喬一個精神病 沒付錢該死63F 07/14 09:14
推 kkira: 垃圾法律 清垃圾還要罰錢被關64F 07/14 09:14
→ coffee112: 爸爸應該要先去喝酒在撞死那個垃圾 這樣應該最划算65F 07/14 09:14
推 iam0718: 噁心台男-1 下次記得先喝酒66F 07/14 09:14
推 Ark727: 台灣連恩尼遜69F 07/14 09:15
推 physicsdk: 死了個沒路用還恐嚇別人的兒子,換200萬,值了74F 07/14 09:15
推 YALEMY: 很棒 殺的好75F 07/14 09:15
推 zp3m06: 汪母竟然有臉收錢 哀哀.....77F 07/14 09:16
→ YALEMY: 很棒 殺的好78F 07/14 09:16
→ zoin: 法律保護不了人民 懲罰私刑教育的受害者 ..83F 07/14 09:17
推 CMPunk: 開小黃就這種垃圾在敗壞名聲阿 還一天到晚該該叫87F 07/14 09:18
推 dream0131: 這種人警察不抓,只能透過私刑正義了88F 07/14 09:18
推 Xinlong: 花300萬+關4年換女兒生命安全 這爸爸這樣也算值得90F 07/14 09:18
推 YALEMY: 比起女兒被殺先把垃圾殺掉才是對的91F 07/14 09:19
→ truffaut: 日本的比較嚴格 台灣都菸黨罩著 每天都在秀下陷92F 07/14 09:19
推 deani: 鄉民的邏輯又錯亂了,殺人不就是該被千刀萬剮嗎?93F 07/14 09:19
噓 Dia149: 竟然有罪???96F 07/14 09:20
推 jeans520: 我要是爸爸才不敢只找人扁一顆未爆彈98F 07/14 09:21
推 cp2569: 為民除害(敬禮585F 07/15 03:05
推 k5a: 如果是你女兒 被這樣威脅和恐嚇 還說要處理掉你 我想很多人都會做出內文中父親做出的事586F 07/15 03:09
推 z3728: 殺得好588F 07/15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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