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aulispig (關心高立德的牙齒狀況)標題 [新聞]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時間 Sat Jul 11 20:07:49 2020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賴于榛
3.完整新聞標題:
政府約聘雇滿3年可獲有職等職務 人總:不會變公務員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在草案說明中指出,未來政府公開
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若符合相關資格,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研究等機關機構組
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的職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表示,約聘人員不可能變
成公務員,且草案僅是在徵詢階段。
施能傑說,草案僅是讓特定領域的資深約聘人員經審查後,能有職稱,在機關裡面扮演一
定角色,但草案仍在徵詢階段,之所以提出,是立法院過去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屢屢關心
相關約聘人員是否法制化,因此提出整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施能傑指出,公務人員考試是公務人力資源的一環,但現行高普考不會涵蓋所有政府需要
的專長人才,因此思考這些約聘僱人員如果在機關內做得相當久,條件資格也很好,可否
擔任機關裡面有職稱職務的人,草案針對公開競爭的遴選制度、薪資制度、工作考核、續
約、終止契約等都有規範,是整套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希望回應立法院的關心,也提出
討論。
但一套新的人力制度是否會對公務體系帶來衝擊,約聘人員擔任有職稱的職務會否帶來競
合關係影響機關運作。施能傑表示,草案是一個良性的想法,開放各界討論,再看看討論
結果怎麼樣。
人事行政總處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取
得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查後
得以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一般
行政機關。
人總說,第二、這是為了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更完整的法制化,也是立院所
關心的課題;第三,權利義務法制化內容,包括如何公開競爭遴選、不同等別所需具備資
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終止聘約、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規範、參加勞保和勞退等等。
人總也強調,目前僅是草案的徵詢階段,歡迎各界提供寶貴的意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9EKZrn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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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des: 那薪水也別領阿1F 07/11 20:08
※ 編輯: paulispig (110.26.62.149 臺灣), 07/11/2020 20:09:23
→ rodes: 當大家是忘了薪水這回事逆2F 07/11 20:08
推 gino0717: 換個名字反正不要是公務員就好了3F 07/11 20:10
→ sofaly: 約聘如果這麼優秀早就邊工作邊考公務員4F 07/11 20:10
推 slashlin: 不是公務員就好 不然會被監督5F 07/11 20:11
※ 編輯: paulispig (110.26.62.149 臺灣), 07/11/2020 20:12:16
→ BaRanKa: 不用背責任 然後職等跟內部關係比考進來的高 超爽10F 07/11 20:11
→ soulfully: 溫水煮青蛙罷了…吃相越來越難看,我沒台灣價值11F 07/11 20:12
推 Hirano: 一直洗風向說可以轉正 現在被打臉又在洗別的XDDD13F 07/11 20:14
→ rodes: 這就是後門大開條款阿
公務員出包 是以法律責任的
約聘出包 責任在哪14F 07/11 20:14
推 C13H16ClNO: 一個職等各自表述? 有沒有職等究竟好在哪差在哪?17F 07/11 20:15
推 dannpptt: 有職等 直接變你主管啊 太舒服啦18F 07/11 20:15
→ A80211ab: 不是公務員但是無責萬年酬庸缺19F 07/11 20:15
噓 enel1111: 不會變公務員 但是會成為萬年約聘20F 07/11 20:16
→ BaRanKa: 就無責 這部會機關出包趕走換去別機關做
或是負責扛責 反正是約聘的 不怕沒關係21F 07/11 20:17
→ raku: 約聘出包,照樣用公務員的法律去...因為是廣義公務員23F 07/11 20:17
噓 blue999: 蟑螂最愛 817最愛24F 07/11 20:18
→ s981231072: 有些人有實力考試,到職後承辦就一句我不會丟給約聘僱在納涼,有本事都別招約聘僱阿25F 07/11 20:19
推 Moogle: 柯糞繼續快樂吃屎。27F 07/11 20:19
→ C13H16ClNO: 人家都說不會變成公務員了怎會是甚麼廣義公務員?29F 07/11 20:20
→ Hirano: 你先搞清楚公務員跟公務人員的區別吧31F 07/11 20:21
推 edcs: 多半是酬庸或有靠山的33F 07/11 20:23
推 dogdudu: 考不過不會繞過哦,什麼?沒法條依據?稍等,馬上處理。34F 07/11 20:26
→ trywish: 約聘出包其實有事的是管理人員。你說開除約聘的?一年一聘不用開除也馬上走不是?然後這種人要給他更高等的職位35F 07/11 20:27
→ trywish: 做做。還好這邊預設應該不會是什麼大問題的缺,不然約聘出事還真的沒什麼事。38F 07/11 20:28
推 bobby4755: 政府周邊的XX會 XX所 XX院不是蠻多比公職更好的缺41F 07/11 20:29
→ tingover: 真有背景才不會來這種屎缺XD42F 07/11 20:30
→ s981231072: 有一種文化叫做會出事的案件不會給公務員承辦,當然不是每個地方都這樣,給大家參考43F 07/11 20:30
→ trywish: 給約聘辦,出事還是約聘上面的管理人員擔。對方畢竟只是一年一聘的對象,所以正常來說,只是比較累得會給約聘的去做,但上面不可能裝死,畢竟對方出包換你死。所以該管的還是會管。45F 07/11 20:32
→ yzelly: 笑死人了,擺明讓安插進去的人可以領更多薪,這啥白痴政策49F 07/11 20:33
→ trywish: 而且這東西,大家在罵的是有些約聘的都是有背景的,一年一聘,可以聘到三年,還能高升領更多錢。然後這種人大多會在比較輕鬆的職位,大家在罵的是這個。50F 07/11 20:33
→ tingover: 前面推文有人說了 真的爽的缺不在公務機關53F 07/11 20:35
噓 duo0518: 不會變公務員 但是會變萬年約聘僱56F 07/11 20:39
→ ZIQQ001: 不是公務員 福利一樣 甚至更好 不用負責 很適合權貴 樁腳後代57F 07/11 20:39
→ ZIQQ001: 傻了才讓他們變公務員 一不小心就付刑事責任 不變有事都60F 07/11 20:40
推 thinkfun: 用考試決定較公平吧?約聘主管不會佔用公務員職缺嗎?61F 07/11 20:40
推 utuyuy: 還是要繳稅呀 不然這些走後門靠關係進公家單位的約聘人員64F 07/11 20:40
→ utuyuy: 薪水哪來?66F 07/11 20:41
→ kamisanma: 農地工廠都能合法了 約聘轉正也是早晚的事67F 07/11 20:42
推 utuyuy: 哇那超爽的 不具公務員約聘主管有權 出包出事就下面有公務員資格的負責 有權無責免做事 納稅錢薪水領到笑~68F 07/11 20:44
→ AVR0: 公職名額會變少,都約雇71F 07/11 20:46
推 stlinman: 領公務人員的薪水,但不用扛公務人員的責任 ?!72F 07/11 20:48
推 Fino5566: 不會變公務員 不過非常有機會享有同等待遇
近親繁殖起來 家族企業妥妥的73F 07/11 20:48
推 DarkerDuck: DPP都執政多久了,累積了三年台灣價值早就屌打黨國餘孽75F 07/11 20:49
噓 mouz: 變得比公務員還大吧76F 07/11 20:51
推 este1a: 操你媽綠共77F 07/11 20:52
噓 ZIQQ001: 這個人事長一下子三級機關首長要改成政務官 一下子又要把約聘轉正 他真的很懂的幫民進黨服務78F 07/11 20:55
推 blove: 之前不是通過可以剝奪退休金條文 這群人也適用嗎?不會萬年不被資遣還不用擔責任吧80F 07/11 21:00
推 ZhouGongJin: 階級複製不容動搖,皇親國戚才是王道,沒背景高考吃屎做一輩子奴隸吧。民進黨做的真的是太棒了83F 07/11 21:05
噓 winiS: 拿家產出來抵押再說85F 07/11 21:06
→ neoa01: 約聘 爽更爽,還可升等高級爽90F 07/11 21:13
→ neoa01: 之前砍軍公教年金是說財政困難,dpp執政後景氣變好了,可以大灑幣、加薪了(巡山員、約聘雇等)92F 07/11 21:16
推 freedom56: 巡山員本來就該加薪zzzz 舉例別亂舉94F 07/11 21:17
噓 firelin: 台灣價值。馬的,dpp真的綠共95F 07/11 21:25
推 DAEVA: 酬庸大黨 顏色正確96F 07/1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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