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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0110 (小豪)
標題 [新聞] 司法人員摘蜜蘋果還,狠嗆老農「沒讀法
時間 Sat Dec 26 13:02: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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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王煌忠


3.完整新聞標題:
司法人員捲梨山蜜蘋果強摘案 狠嗆不識字老農「沒讀法律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

汪姓果農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今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

更令他氣結的是,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我們會尊重權責機關辦理,並視偵辦情形做下一步處理,至於相關細節我們不做評論。」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他表示,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汪姓果農向《蘋果》出示這起強摘風波發生當下的雙方對話錄音檔,還原事發經過。孫姓檢事官當下咄咄逼人嗆汪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你沒讀法律啦」、「不懂(法律)就不要和人爭辯」、「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自承沒讀什麼書又不識字,被孫男「連環炮」一陣搶白後,氣得一度語塞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但是,劉男不死心,今年9月再向台中地院申請土地鑑界,10月14日法官現勘,指示「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他也點頭答應。怎料,五天後、10月19日他巡視果園,卻發現劉姓地主夫妻帶著孫男、和另外兩名女性友人偷採他在這塊爭議土地上所種植的蜜蘋果。

汪男說,「我衝上前制止,並且告訴他們『法院說這些水果是我的』」孫男竟然霸氣質問:「你怎麼證明這水果是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雙方一來一往,孫男嗆聲:「你判決書不拿出來!一槍斃命的東西不拿出來!」汪回說:「等法院啊!法院(判決書)還沒來」。

孫竟毫不客氣:「你幾歲了啊?從有判決書講到變成沒有判決書!」汪男解釋:「不是幾歲的問題,是法院說這水果是我的啊」。孫男繼續咄咄逼人回說:「我也可以說是我的(水果)啊」,更反問汪男:「那是你種的嗎?」汪篤定說:「是我種的啊!」孫男則要王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



(新增:照片)

相關新聞:司法人員仗權欺民有前例 檢座劉承武遭懲處、林俊佑免職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

汪姓果農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今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

更令他氣結的是,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我們會尊重權責機關辦理,並視偵辦情形做下一步處理,至於相關細節我們不做評論。」


劉姓地主夫妻(後左一、左二)與孫姓檢事官(圖右二)及另外2名女友人,無視汪姓果農當下警告,仍態度強硬採摘蜜蘋果。汪姓果農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他表示,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汪姓果農向《蘋果》出示這起強摘風波發生當下的雙方對話錄音檔,還原事發經過。孫姓檢事官當下咄咄逼人嗆汪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你沒讀法律啦」、「不懂(法律)就不要和人爭辯」、「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自承沒讀什麼書又不識字,被孫男「連環炮」一陣搶白後,氣得一度語塞!


汪姓果農望著最後三株老欉蜜蘋果,全被劉姓地主等人在一個禮拜內採光,內心感嘆萬分。王煌忠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但是,劉男不死心,今年9月再向台中地院申請土地鑑界,10月14日法官現勘,指示「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他也點頭答應。怎料,五天後、10月19日他巡視果園,卻發現劉姓地主夫妻帶著孫男、和另外兩名女性友人偷採他在這塊爭議土地上所種植的蜜蘋果

汪男說,「我衝上前制止,並且告訴他們『法院說這些水果是我的』」孫男竟然霸氣質問:「你怎麼證明這水果是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雙方一來一往,孫男嗆聲:「你判決書不拿出來!一槍斃命的東西不拿出來!」汪回說:「等法院啊!法院(判決書)還沒來」。

孫竟毫不客氣:「你幾歲了啊?從有判決書講到變成沒有判決書!」汪男解釋:「不是幾歲的問題,是法院說這水果是我的啊」。孫男繼續咄咄逼人回說:「我也可以說是我的(水果)啊」,更反問汪男:「那是你種的嗎?」汪篤定說:「是我種的啊!」孫男則要王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

汪男當場見孫男等5人完全無視他警告,繼續強摘蜜蘋果,還在現場大啖果實,氣焰實在囂張,當場立刻報警。但當警方抵達果園時,孫男馬上向警員出示一張紅色、印有天秤圖案的服務證。後來經友人告知,他才知那是司法人員的證件。

汪男說,劉姓地主等5人當下拒絕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只有他跟著警方先回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劉姓地土等人返回自己的工寮,事後才在警方通知下到案說明。

據了解,孫男當天是應友人邀請到梨山果園參觀,與汪男的一來一往的對話卻是霸氣十足,不像只是受邀作客。但當汪姓果農拿起手機要拍下他的面容時,他又刻意彎腰低頭躲避。

《蘋果》試圖取得劉姓地主的回應,但汪男表示,他並無劉姓地主的連絡電話,警方也稱不便提供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對於這起檢察事務官被質疑,疑似利用司法人員背景施壓的爭議案,說法相當保守,只強調當事人已經提出說明。桃檢尊重權責機關偵辦動作,但現階段不做評論。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表示,全案已依照竊盜罪偵辦,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劉男等相關被告說詞。至於孫姓檢事官是否曾向警員出示桃園地檢署服務證件,派出所方面也不願說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ook&utm_content=photo_post
【獨家/原音重現】司法人員捲梨山蜜蘋果強摘案 狠嗆不識字老農「沒讀法律」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地主曾控汪男竊盜獲不起訴、 照片)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汪姓果農... ...

 


6.備註:
仗勢欺人,好大的官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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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XD: 好大的官威1F 12/26 13:03
orze04: 法律人 呵呵2F 12/26 13:05
antonny: 怎樣! 有種來考阿 全台灣司法官8成以上心態都是這樣3F 12/26 13:07
warmman: 包大人,好大的官威呀4F 12/26 13:08
peiring: 桃園不意外5F 12/26 13:09
blaketitle: 官官相衛 最後還是會裁定不起訴的啦6F 12/26 13:09
longlydreami: 這種檢察事務官怎麼不去死一死7F 12/26 13:09
bighorse0: 又是法律人8F 12/26 13:09
zszsdd: 裁決的還是自己人,最後也是會沒事結案9F 12/26 13:10
ChildX: 這才叫狗官10F 12/26 13:11
j55888819: 這就是文組的菁英耶 呵呵11F 12/26 13:11
likebj: 直接去勢12F 12/26 13:13
Sylph: 檢事官這麼大?13F 12/26 13:13
decolonize: 法律人素質14F 12/26 13:13
antonny: 放心喇,法律人就是越大的壓越小的 上樑不正下樑歪15F 12/26 13:14
excercang: 只能說不意外16F 12/26 13:16
uiue: 法律人素質17F 12/26 13:16
silentsoccer: 這種檢查官啦...知法犯法你各位的訴訟就靠這種貨色18F 12/26 13:18
Jerryh0312: 垃圾法律狗,真該亂棒打死20F 12/26 13:18
tom92186: 法律人都是這種咖嗎21F 12/26 13:19
jasonpig: 好大的官威阿,法律人不意外22F 12/26 13:20
joesong: 不是檢察官啦,是檢事官23F 12/26 13:20
onstar: 所以新聞寫的,果樹在別人土地上?24F 12/26 13:20
spirit119: 監察院還在睡?五權分立到哪去了?25F 12/26 13:20
douxid: 地主讓人種46年?這46年都在國外深造?26F 12/26 13:22
onstar: 鄉民真是容易操弄,看清楚,果樹種在誰的土地上?27F 12/26 13:22
xxxg00w0: 「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說明啥啊?說明哪個分局辦的嗎?28F 12/26 13:22
onstar: 對地主來說,這我土地上的果樹耶!
鄉民真可憐,聽一方說法就氣沖沖30F 12/26 13:23
mucorn: 這算強盜了吧?用竊盜?32F 12/26 13:24
mimicwpe: 讀法律這麼偉大喔33F 12/26 13:24
Lailungsheng: 好囂張34F 12/26 13:24
onstar: 如果我是那位檢事官,就來告一排
單就新聞所述事實,地主沒出租,是可以採收自己土地上果實35F 12/26 13:25
eayterrr: 讀法律果然是高等人種呢 呵呵 不演了37F 12/26 13:26
specialcook: 垃圾場之王還是垃圾38F 12/26 13:29
zxcvbnmnbvcx: 法律人不意外..39F 12/26 13:29
flyqoo: DPP不意外40F 12/26 13:31
polestar0505: 法匠都這種垃圾啦 不服來辯41F 12/26 13:32
papafrita: 人家台灣價值滿滿也42F 12/26 13:32
duriamon: 再投綠共呀!爽歪歪囉!呵呵!43F 12/26 13:33
saiboos: 法律人亂源44F 12/26 13:33
reaturn: 法律人會講法律保障懂法律的人45F 12/26 13:33
[圖]
superob: 呵呵47F 12/26 13:34
duriamon: 那吳念真推薦的政治人物跟政黨有做到他圖中說的嗎?我快笑死了,哈哈哈!
會信吳念真的都什麼人?呵呵!48F 12/26 13:34
kudo0930: 司法改革?51F 12/26 13:36
monkeydog119 
monkeydog119: http://i.imgur.com/ZRVM1rk.jpg52F 12/26 13:37
kudo0930: 推文又有目幹在恐嚇53F 12/26 13:38
CrushQQ: 某樓是沒看就裝里長伯喔,就說摘完才需要歸還,水果還是農民的,要裝
里長伯前拜託把新聞讀完很難?54F 12/26 13:39
boogieman: 跟政黨有什麼關係?腦袋裝屎 搞不好他們還國民黨的57F 12/26 13:40
imApig: 垃圾58F 12/26 13:41
fundme: 標準臺灣精神:地主+法律人59F 12/26 13:41
ken1990710: 自己亂種怪不了別人吧60F 12/26 13:41
lwswjs: 官阿61F 12/26 13:41
hqu:  隨身攜帶錄音筆的農民也是不常見啦62F 12/26 13:41
cvnn: 官啊 這世道連欺壓百姓都出來了63F 12/26 13:42
duriamon: 台灣又要回到車輪黨毒害台灣之前那段美妙的佃農與地主關64F 12/26 13:42
neoa01 
neoa01: 小英司改政績,司法就是台灣的太上皇65F 12/26 13:42
duriamon: 係了嗎?回到那個美好年代,爽歪歪耶!呵呵!66F 12/26 13:42
loby1234: 跟民進黨一樣67F 12/26 13:43
s762ok: 好大的官威啊......68F 12/26 13:43
aCCQ: 地主帶著個讀書人欺負沒念啥書的農民怎麼感覺從古到今都沒變69F 12/26 13:44
d22426539: 檢察官不收賄就不是模範檢察官了 這就是台灣70F 12/26 13:47
reaturn: 司法體系就是球員兼裁判71F 12/26 13:48
pearlsally: 自己人(* ︶ *)♡72F 12/26 13:48
kinghtt: 這可以改告強盜吧?在物主面前強取水果73F 12/26 13:48
maximu: 好大的官威阿74F 12/26 13:48
iMANIA: 扯75F 12/26 13:48
everOrz: 呵 台灣司法76F 12/26 13:49
ted886tw: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77F 12/26 13:52
paulispig: 高調 等高手查案78F 12/26 13:52
hosen: 報導太偏頗,23顆果樹偷種到別人家的地幾十年79F 12/26 13:53
jaguars33: 科科 檢事官很敢嘛 看看法務部怎麼處理80F 12/26 13:53
YLTYY: 法律人素質81F 12/26 13:54
haohaobobo: 這不是課本上常見的在鄰地種植水果的案例嗎 翻翻書就82F 12/26 13:54
duriamon: 偏頗嗎?第二段內文要不要唸一下?呵呵!83F 12/26 13:54
haohaobobo: 有答案了啊84F 12/26 13:54
ul6na: 瓜張85F 12/26 13:54
hosen: 法官已經指示歸還,不是你不採收就能無限期佔有果樹86F 12/26 13:55
haohaobobo: 越界種植的所有權歸屬 這還需要爭執嗎87F 12/26 13:56
duriamon: 所以法官說什麼?88F 12/26 13:56
wjonz0102: 法律人又再嗆人法盲了89F 12/26 13:56
duriamon: 法官大還是檢事官大?90F 12/26 13:56
jim1122: 唸法律的就是這樣禍國殃民,只有把法律人集體炮決才能解決問題91F 12/26 13:56
sky1020: 資訊太少了,所有權跟收取權又不同93F 12/2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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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en: 在人家的土地種果樹,自始果樹所有權是土地的主人的95F 12/26 14:01
JHGF2468A: 我以為只有課本會出現這種題目,沒想到真的有96F 12/26 14:01
sion1993: 呵呵 法律人97F 12/26 14:02
JHGF2468A: 以法律上來說,擅自把果樹種在別人的土地上,那個就是土地所有人的98F 12/26 14:02
airflow: 沒叫你返還之前的不當得利已經很好了,那裡仗勢欺人?
不懂法律還知道錄音咧, 裝可憐就天下無敵嗎?
蒸蚌,30萬元你自己說的,那把白種40年的獲利攤開照比例算到時候不要再出來揪媒體靠腰仗勢欺人喔408F 12/27 13:21
duriamon: 好氣!好氣!呵呵!412F 12/2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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