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hfly (行動才是真實的)標題 [新聞] 北市男拿「吸管搶劫」超商店員:你…確定嗎?時間 Mon Dec 28 06:06:34 2020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董美琪
北市男拿「吸管搶劫」撩下去了! 超商店員:你…確定嗎?
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半夜喝醉拿著一根吸管到超商說「要搶劫」,店員一聽傻
眼回問「你確定嗎?搶奪罪刑度很重」,但仍依公司「遇到搶匪時得配合」
的規定,交出1000元現金,並報警逮人。嫌犯最後被依照強制罪判拘役50天
,可易科罰金5萬。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林姓嫌犯事發當天喝醉走到北市中山區一間超商,
起初要求店員幫他儲值遊戲點數1萬元,但店員說夜班只能儲值4000元,後來
嫌犯再度返回店內,並拿著吸管尖端,邊指店員說要搶劫。店員見狀一頭霧
水反問「你確定嗎?」並一再提醒搶奪罪的刑度很重。不過林嫌回說,「我
沒辦法,我撩下去了,錢拿給我才算搶劫」,於是店員給他1000元並報警逮
人。
被害店員出庭時,向法官表示自己不會怕那根吸管,只是因為公司教育遇到
搶匪不要起衝突,因此配合。最後法官依強制罪,將嫌犯判拘役50日,可易
科罰金5萬元。
對此,律師劉韋廷看此案表示,因為是以吸管來當做一個凶器,顯然不會讓
店員感到恐懼,也沒有造成強暴脅迫,因此沒有讓被害人心生畏懼,最後被
依刑度較輕的強制罪判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228/18856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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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fly (1.200.173.151 臺灣), 12/28/2020 06:07:38
推 Goldpaper: 五樓喝醉掏出屌搶劫,店員看不到也被輕判2F 12/28 06:07
推 SidMax: 走個程序 他就是想進去關5F 12/28 06:08
推 jimmy885: 因為店員是依公司要求就隨便給個1千,所以出庭說不怕呀7F 12/28 06:08
→ LiveInNow: 我做過超商 怎麼不知道有交1000元的流程..10F 12/28 06:10
→ a27588679: "公司教育遇到搶匪不要起衝突"這才是流程吧11F 12/28 06:11
推 marktak: 每家不一樣啊 不然你覺得台灣華碩小編可以下架HOLOLIVE嗎12F 12/28 06:12
推 s9321312: 拿吸管的才是高手吧 用起來跟刀一樣13F 12/28 06:13
→ OverRaven: 不銹鋼吸管對吧 足以讓海龜畏懼的兇器14F 12/28 06:13
推 colan8: 比起給錢 被搶匪破壞器材損失的才大17F 12/28 06:15
推 KGarnett05: 規定是遇到搶劫不要起衝突、配合給錢吧,但這明顯沒真18F 12/28 06:16
推 Orisinal: 樓上 那是店員如果因搶劫受傷 公司要付的成本更高..22F 12/28 06:17
→ colan8: 熟的都知道錢主要不是在收銀機內 明明在裡面的金庫23F 12/28 06:17
推 sazabik: 巴藥巴到腦袋壞掉?25F 12/28 06:19
推 pili30155: 想要吃牢飯 有的吃有得住 總比公園好27F 12/28 06:23
推 NeGe56: 會怕鉛筆跟書的是遇到了john wilk嗎-.-31F 12/28 06:29
→ Killercat: 這廢到連法官都不忍判強盜罪....34F 12/28 06:36
→ vltw5v: 就只是想被關而已36F 12/28 06:37
推 bkm1: 靠杯 你拿菸黨黨證出來 店員還會比較害怕好嗎!38F 12/28 06:38
→ quadrad: 如果是鉛筆你就該害怕了41F 12/28 06:41
→ Blue6: 為什麼記者老是去問這個律師 新聞看到好幾次43F 12/28 06:44
推 DIABLO046: 犯人:喝酒後犯罪,不是都無罪嗎?幹,ptt騙我47F 12/28 06:49
推 beontop: 幸好不是鹹酥雞的竹籤,不然就太危險了50F 12/28 06:54
推 Tifoso: 保險公司或成最大輸家52F 12/28 06:57
推 seems: 店員挖洞54F 12/28 07:00
推 hayate232: 喝醉發酒瘋 不都關2個月左右 不會留紀錄57F 12/28 07:01
→ abcd551: 鐵吸管的話應該有一些攻擊力吧?59F 12/28 07:02
→ jay0215: 是不只一千 但大夜現金好像只能留三千 其他要鎖起藏起來61F 12/28 07:03
推 xisee: ...62F 12/28 07:03
→ hayate232: 也不是無罪阿,就很一般的判決而已 也不是甚麼重大刑案63F 12/28 07:03
推 akway: 工讀生依公司規定 給推64F 12/28 07:04
→ hayate232: 理論上 酒駕判得比這個重,但也就理論上而已65F 12/28 07:04
推 DuMon: 某齁八啦!八嘎No偶No馬細馬say,但掉哦,吸管蛋調!68F 12/28 07:15
推 YummyLin: 店員很聰明,不給他搶到時又在店裡盧,亂搞商品.動手動腳的更麻煩70F 12/28 07:18
推 now99: 拿湯匙更恐怖73F 12/28 07:19
推 Toge: 如果店員遇到的是John Wick……74F 12/28 07:20
推 f77928: John Wick是你?77F 12/28 07:22
推 MalcolmX: 搶匪:這可是塗滿了毒藥的吸管~(吸)83F 12/28 07:25
推 mmchen: 想吃免錢飯吧,20年經濟最好的時候88F 12/28 07:31
推 flac: 這在兩蔣戒嚴時期恐怕還是唯一死刑吧91F 12/28 07:34
推 mathrew: XDDDDDDDDDDDD92F 12/28 07:34
推 twpisces: 搶匪還說錢拿給我才算搶劫 他就只是想進去吃免錢牢飯吧96F 12/28 07:36
→ GABA: 住宿券五十天97F 12/28 07:37
推 kokoro1793: 一千塊可以打發掉就好 都幹出拿吸管搶劫這種荒謬事到時候盧起來大鬧才麻煩,反正監視器都有不怕抓不到369F 12/28 19:06
推 udm: 連十元的美工刀都買不起,卻可以買醉...371F 12/28 19:07
推 ASCL: 為了入獄,走SOP ,守法好罪犯373F 12/28 19:24
推 s5894143: 喝醉欸,不適用第19條嗎?374F 12/2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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