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kaHakkinen (過氣老人)標題 [新聞] 花光積蓄幫女友還30萬助學貸款 痴情男交時間 Sun Jan 3 08:20:3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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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花光積蓄幫女友還30萬助學貸款 痴情男交往1年半分手後要不回
4.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男子花光積蓄幫女友還助學貸款,但分手後卻要不回這筆錢。示意圖(資料照)
2021/01/02 10:58
張姓男子以「結婚為前提」和王姓女子交往,他見王女畢業後還要就學貸款壓力很大,於
是花光積蓄幫王女還貸款,沒想到兩人交往1年半後分手,張想拿回這筆「結婚基金」,
但法官認為是「自願贈與」,判張男敗訴。
判決指出,2018年2月,張男和王女相戀,1個月後,張男拿出30萬元要幫剛出社會工作的
王女還掉助學貸款,他想要「讓老婆早點放鬆」,王女推說自己不急著還錢,但張仍堅持
要王女收下這筆錢,還說「因為老婆真的很好,很值得我付出」。
王女拿這筆錢去還助學貸款後,兩人卻在交往1年半後分手,張男不想人財兩失,要求王
女還錢,但王女卻回他:「你付這筆錢的時候,我有跟你說過,如果我們分手了怎麼辦?
你的回答是,絕對不會分手」,張男卻說,「給你這筆錢是以結婚為前提,現在這個前提
已經不可能履行 」、「就是因為後來沒有結婚,所以你應該還我啊」。
但王女還是不肯還錢給張男,張男無奈只好上法院提告,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張男出示自
己的銀行存摺強調,他拿30萬「借錢」給王女後,存摺裡只剩幾百元,當時他和王女才交
往1個月,不可能平白無故送給女方30萬,這筆錢應該算借貸關係,但王女出示兩人對話
紀錄,證明自己收下這筆錢時,張男從來沒有提到「借貸」字句。
法官也認為,這筆錢是張男在熱戀期間為討對方歡心或單純表達真心鞏固感情而贈與財物
,當時張男已將王女視為結婚對象,且張男也無法舉證兩人有借貸證明,因此判張男敗訴
,王女可以不用還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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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ilde: 一定是認識時沒叫她先自我介紹的關係3F 01/03 08:22
噓 EXUAN: 渣渣5F 01/03 08:23
→ goldduck: 自己要付別怪東怪西
就算結婚一樣要付然後離婚6F 01/03 08:23
推 Ahhhhaaaa: 徵求一個人無償贈送給我30萬還學貸 我是乞丐 謝謝10F 01/03 08:25
推 ChiaAz: -.-.......本來想說點什麼12F 01/03 08:25
推 Ahhhhaaaa: 一年半 大概548天 30萬平均一天547元18F 01/03 08:27
噓 Andy5566: 積蓄只夠拿來繳助學貸款,還想跟人已結婚為前提交往?讓你幹一年半都不只30萬了,你根本賺到!19F 01/03 08:27
推 akway: 可憐哪22F 01/03 08:28
推 oriron: 蠢台男,可憐哪23F 01/03 08:29
推 joesong: 花30萬買人生經驗,划得來24F 01/03 08:29
推 abobstar: 男的真沒用,先裝大方給錢 分手了還要回來25F 01/03 08:30
→ flavorBZ …
推 flavorBZ: 都是癡,白癡跟癡情的差別是?27F 01/03 08:30
噓 poqwiuer: 強迫給錢 還要強迫還錢 噁勳28F 01/03 08:30
→ link4517: 徵求叔叔 我不想努力了 幫我還學貸 嘻嘻29F 01/03 08:30
推 mucorn: 這種贈與要繳稅嗎?30F 01/03 08:31
推 sesee: 才30,繳什麼稅32F 01/03 08:31
推 newstyle: 身邊就有這種例子,幫女友當保人,分手後繼續幫她繳XDDD34F 01/03 08:31
推 dkl1027: 30萬還好啦 小錢買經驗35F 01/03 08:32
→ hohohoha: 1年半30萬可以喝很多不同的茶...36F 01/03 08:32
噓 Andy5566: 我還沒畢業戶頭就超過30萬了,出社會只有30萬誰要跟你結37F 01/03 08:32
推 anper: 廢物分手還要把錢拿回來38F 01/03 08:32
→ noesy1123: 看開點 每周幹2次一年半也78次 學生妹算0.5K也要78W40F 01/03 08:32
推 wuu831: 男森真的好好騙42F 01/03 08:33
→ noesy1123: 花30萬享受78萬的價值 倒賺48萬 就別計較了44F 01/03 08:34
推 cores: 幫別人老婆還學貸,可憐哪48F 01/03 08:35
→ snowbox: 不知道上床次數有多少50F 01/03 08:36
推 sesee: 分手是誰的問題這是要怎麼算啦 XDDD51F 01/03 08:37
推 GOFEN: 早就用到穴了,只能算貴了點而已53F 01/03 08:37
→ bident: 女的才能快速還款 男的慢慢還學貸吧54F 01/03 08:37
→ koxinga: 快速還學貸新招喔喔59F 01/03 08:38
推 Andy5566: 這女的已經很厚道,跟你交往一年半,不幹夠本是你的問題60F 01/03 08:39
推 newstyle: 還男的爽到勒,女的爽又有錢拿,交往過程男的八成也被當工具人使用~61F 01/03 08:40
→ marktak: 高雄 不好的東西跑出來了 自己管好64F 01/03 08:40
推 suPerFlyK: 花30萬 有爽到就好了啦 有人還沒爽到勒 (安慰)65F 01/03 08:40
推 bbbruce: 女生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66F 01/03 08:40
→ q2520q: 這男的自己想當凱子,當初女方就説不用了還硬給,事後後悔還想討回來有夠可悲70F 01/03 08:42
→ q2520q: 有盤子捧著錢上門,拒絕幾次還是硬要給幹嘛不拿73F 01/03 08:43
推 ghgn: 哈哈 花錢養女友的都是盤子 不要聽信女人那套 8+9跟女人拿錢還不是愛的要死 花錢養女友的盤子 可憐哪74F 01/03 08:44
→ Nfox: “王女推說自己不急著還錢,但張仍堅持要王女收下這筆錢”77F 01/03 08:46
推 Kurisu: 30萬有沒有30次? 沒有的話難怪一堆寧可選擇吃高級魚茶 可撥 台灣生育率越來越低不是沒原因78F 01/03 08:46
推 LWEN: 這算事後愈想愈不對勁嗎81F 01/03 08:47
推 menshuei: 我認為是不道義,但要還的話,似乎也沒有什麼太好的理82F 01/03 08:47
推 linceass: 這種母豬以後上社會新聞我也不會太意外85F 01/03 08:48
→ jeff0811: 30萬,換跟22歲大學畢業妹子交往一年半仔細算一算還挺便宜的
再去要這個錢實在是不太上道了92F 01/03 08:50
推 kavlen: 先不要管錢啦 這男的先驗智商好嗎95F 01/03 08:51
噓 lovelybird: 推文好可怕....男的也可以選擇先結婚再幫付錢吧97F 01/03 08:52
推 hino105: 一定很正,一年半30萬值得了XD602F 01/03 13:42
推 ohlong: 台女正一點大概都能30歲前財富自由吧603F 01/0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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