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時間 Sat Mar 6 06:33:4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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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3/06/135.jpg
林男持亡妻存摺及印章到郵局提領存款辦喪事,卻被兒子控告偽造文書。(示意圖,圖中
非本新聞事件郵局,記者李立法攝)
2021/03/06 05:30
父回頭聲請分配剩餘財產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台南市林姓男子的妻子亡故,3天後他拿亡妻存摺及印章領出
32萬多元處理後事,兒子得知後竟對父親提起告訴。屏東地院法官雖理解林男提款的目的
,是為了支付亡妻醫療及喪葬費,但他的行為未經其他有遺產繼承權的親人同意,且已損
害郵局管理儲戶儲金正確性,依此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法界人士說,林男的財產若比妻子少,可依民法規定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林妻扣除平均分配後所剩遺產,由林男及2名子女均分。
林男財產若高過妻子,可直接主張均分遺產。據了解,林男被判刑確定後,已聲請分配夫
妻剩餘財產。
認為沒找兒商量的道理
判決指出,林男妻子2年多前逝世,林男當時在妻子死後3天上郵局領出亡妻的32萬多元存
款,遭兒子控告。林男接受調查時辯稱,這些錢都用在支付妻子醫療和喪葬方面的費用,
因為子女都不處理,只好由他來辦後事,何況這種事沒有父親找兒子商量的道理,且妻子
生前同意他動用存款。
但檢方調查認為,林妻亡故,林與2名子女均有遺產繼承權,林未經2子女同意,不應擅自
領取亡妻存款,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
兒告父偽文 上訴仍有罪
屏院簡易庭也認為,林男未經所有遺產繼承人同意,盜蓋亡者印章提款,已損害其他繼承
人權益及文書公共信用,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上訴後,屏院二審合議庭考量林男無前科及犯行動機,改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
讞。
郵局指出,櫃檯人員若知道林妻已死亡,當天不會讓林男領款,因林事先未告知,逕自持
亡者存摺及印章領走儲金,郵局事後發現也會追究法律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35210
領亡妻錢辦喪事 父挨兒告判刑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父回頭聲請分配剩餘財產台南市林姓男子的妻子亡故,3天後他拿亡妻存摺及印章領出32萬多元處理後事,兒子得知後竟對父親提起告訴。屏東地院法官雖理解林男提款的目的,是為了支付亡妻醫療及喪葬費,但他的行為未經其他有遺產繼承權的親人同意,且已損害郵局管理儲戶儲金正確性,依此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
6.備註:
這下父子也不用當了吧 關係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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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BJ23 …
推 LBJ23: 板上一堆養兒防老的 該給他們看看這篇1F 03/06 06:35
→ LBJ23: 是不是射在牆上比較好
推 kt040: 沒射在牆上 後悔了 把你生出來讓老子被關2個月6F 03/06 06:48
→ Coffier: 那就把他媽的屍體丟路邊用路葬好了7F 03/06 06:49
推 biglarge: 法官不這樣判,找不出其他理由無罪11F 03/06 07:09
→ GameTheory9: 情輕法重、行為人無惡意且無前科、告訴人純粹一己貪念來亂的,被告應該判緩刑!12F 03/06 07:09
推 q123212: …無言 所以養貓正解14F 03/06 07:11
→ Fuuuck: 清官難斷家務事.jpg15F 03/06 07:11
→ ifyoutry: 要分也分不了多少吧,這家庭問題不小.16F 03/06 07:13
推 derekgao: 這種兒子當初應該直接射在牆上17F 03/06 07:18
→ taimu: 養兒防老... 觀念真的要改18F 03/06 07:22
推 yan1979: 幹30萬還要平分 這樣也要搶19F 03/06 07:22
→ iamnotiam: 你們是不是忘了台灣法律是保障壞人用的20F 03/06 07:23
噓 prodd: 當兒子跟老爸計較21F 03/06 07:28
推 qa1122z: 在嘴養兒防老啊,養出不孝子的滿街是,小時是媽媽生,長大就變老婆生,還養兒防老勒22F 03/06 07:40
→ christ7622: 這個都是片面之詞啊,那兒子那邊怎麼說的為啥沒有寫上來24F 03/06 07:41
噓 roy11111: 上面説保障壞人是啥鬼,偽造文書就偽造文書呀
事情就不是這樣處理的26F 03/06 07:50
→ mavschi41: 或許母親生前說過死後不要花錢,從簡處理,但丈夫硬是把錢領出來假辦事真花錢?29F 03/06 07:56
推 Sanco: 爸爸真的拿32萬去辦喪事嗎? 沒聽到子女說法 持保留態度31F 03/06 07:56
→ wbw: 應該射在牆上的32F 03/06 07:58
推 avbb: 才32萬,這孩子真的很魯33F 03/06 07:59
推 DDxMM: 遇到醫療要付錢閃遠遠的,遺產一毛也不放過34F 03/06 08:03
→ tw2000: 情理法 這三個字到底怎麼排列35F 03/06 08:09
噓 Thaichonburi: 這爸爸的說辭 我存疑 。喪事花32萬 以目前有禮儀公司的狀況下。會有單據 不是隨便他說了算的。 真花32萬 子女告這 太不合理了。
攤開單據 喪葬花的錢還是要三個人攤。告他多分不到多少錢。而且還是兩子女提告。 可能找判決書來看再做評論36F 03/06 08:43
推 aprendes: 應該是真的辦喪事 否則還會多一條詐欺43F 03/06 08:55
推 losage: 殺人都可以無罪了。法官你這個時候談公正?48F 03/06 09:17
推 AnpingTW: 才32萬就開告 到底有多沒錢?49F 03/06 09:21
噓 ojkou: 才32萬要3個月,一堆混蛋判的還比這輕,更何況是辦喪事50F 03/06 09:21
→ lukayo: 問題是在法律、法條的荒謬51F 03/06 09:23
推 xheath: 別逗了 某tai
這金額真的太小了53F 03/06 09:31
→ bodielu …
推 bodielu: 早知當初就生塊叉燒56F 03/06 10:03
推 fzxcvbna: 家庭問題不一定是小孩的錯,但是外人很容易說小孩不孝57F 03/06 10:06
推 WMX: 這甚麼兒子58F 03/06 10:24
推 Beetch: 感覺他爸一定有貓膩59F 03/06 10:40
推 denniss: 感覺一定有內情,不然應該不會搞成這樣。60F 03/06 11:00
→ jones2011: 喪事要看怎麼辦,30萬左右是一般行情
如果是基督教或天主教等儀式,可能10萬內搞定吧61F 03/06 11:04
推 philxiao: 其實,法律真的是這樣走,之前也有類似的判例
所以有人提過,長被快要過世的時候,經過他同意先領錢所以有人提過,長輩快要過世的時候,經過他同意先領錢65F 03/0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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