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先調查田姓所長是否用公權力包庇兒子性侵犯罪,以平民憤。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高一期間威脅女同學與之發生性行為。
2019年9月,事發,學校宣導交往要自制潔身自愛,學校也沒通知家屬,更沒積極作為,讓田姓男同學與被害女同學持續同班,此時田所長已知情但未做出任何處理。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之間,性侵偷拍不雅照及影片外流被老師發現,老師未做任何處置。案件有送派出所,但被未成年性侵犯的父親田姓警察所長壓下。
2020年4月,受害者拒絕未成年性侵犯,放學後強制行為遭未成年性侵犯痛毆,不堪長期受辱告知伯父,並由伯父帶往草屯分局中正派出所報案。
2020年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報案並立即由性侵害專責女警完成報案筆錄製作。
2020年4月23日,通知加害人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詢筆錄。
2020年4月28日,聯繫2名證人到案說明。
2020年5月,承辦員警於5月完成蒐證。
2020年6月,依法移請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2020年9月,網友爆料此事,引起與論譁然。
2020年9月,學校將未成年性侵犯轉至隔壁班。
2020年9月10日,草屯分局粉絲專頁,小編PO文以,「以不法方式與交往中A女有性行為發生之情事,並強化被害人A女係弱勢家庭子女、警察偏袒同仁等文字,企圖引起社會同情及網民聲援」,以及「已指派專人注意網路社群留言狀況,適時澄清警方依法辦理之立場」,且五度偷改文,令網友相當不滿,紛紛砲轟,後續遭人轉Po「爆廢公社」社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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