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inew13 (Caffrey)標題 [新聞]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時間 Tue Apr 20 17:56:21 2021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當「副總裁」 要賠250萬
2021/04/20 14:42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李羿璇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57703
著名的「護國神山」台積電一直都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工作,然而一名負責採購業務的薛姓
經理卻在簽下競業禁止條款後,跳槽到大陸半導體公司,台積電也為此怒告上法院,一審
時桃園地院判定薛男該賠償台積電250萬元,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也於日前對此案做出
判決。
判決書指出,薛男於1999年開始任職於台積電,2004年時開始負責採購業務,並自2011年
7月起擔任採購處經理至2016年離職,由於薛男擔任採購部門的重要職位,對於台積電重
要採購資訊非常了解,曾接觸過許多商業秘密、營業秘密等,所以為了避免同業不當競爭
,就簽屬競業禁止協議,約定薛男字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受雇於台積電的競爭對手。
而後薛男於2015年5月被公司發現接受廠商招待,於是雙方協商後,讓薛男自請離職,並
簽下切結書,確認台積電於2016年7 月一次性給付其229萬元,包含了2016年7月發放之
2015年剩餘的分紅獎金,以及依據離職競業禁止約定應按月給付被告之「特別離職金」18
個月之總額。
但後來台積電於2017年4月寄信確認薛男是否有遵守競業禁止協議時,卻發現他已經任職
於大陸半導體公司,有許多技術和產品是與台積電為競爭關係。台積電認為薛男明知這份
工作屬於協議禁止範圍,但仍到該間公司任職採購副總裁一直,由此可見是故意違反協定
,於是向法院要求其應該償還補償金117萬270元及給付違約金1140萬676元,總計求償
1557萬946元。
桃園地院經審酌後,認定薛男違反競業禁止協議,但請求賠償1557萬946元屬實過高,依
法酌減為250萬元。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薛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後,日前高
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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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gogobar: 護國神山給不起錢XDDDDDDDDDD4F 04/20 17:57
→ nitvx: 250萬,對方挖鼻孔說這什麼鳥價格,零頭而已7F 04/20 17:57
推 cjoe: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8F 04/20 17:58
噓 wirewool: 250萬 我還是趕緊跳槽好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10F 04/20 17:58
→ cjoe: 看來跳槽比較划算13F 04/20 17:58
→ OrzOGC: 西台灣幫他出就好了17F 04/20 17:59
推 a76126: 大陸:250萬 整組人都來 我付22F 04/20 18:00
推 HisVol: 挖他的公司會幫忙出吧,這機密太便宜24F 04/20 18:00
推 gerund: 250XDDDDDDDDDDDDDDDDD26F 04/20 18:01
噓 wirewool: 250萬 挖個100個都不困難 笑死28F 04/20 18:01
推 Alphaz: 一堆勞工都在當賣國賊 還振振有詞的說台灣老闆給不起薪
水29F 04/20 18:02
推 douge: 法官真仁慈 對於盜技術的心中的尺直接幫忙costdown
難怪台灣是金融犯罪的天堂 獲利>>>>法律責任31F 04/20 18:02
推 dda: 法官484中國派來的啊 異業合作33F 04/20 18:03
推 closedltw: 離值都有拿GG錢了還這樣幹,結果只賠250萬?34F 04/20 18:03
→ SEzter: 這擋不住的,就算兩億對岸都會給Orz..35F 04/20 18:03
推 losage: 250萬,難怪一直被挖走。鬼島法官笑死人36F 04/20 18:03
推 copak: 台積應該也不差這一千萬,只是罰250萬好像對違約的人不痛38F 04/20 18:04
推 lastphil: 台灣人就該是自由的 超脫中國美國 支持判決39F 04/20 18:04
→ copak: 不癢,這文組法官不知行情嗎?40F 04/20 18:04
推 kc: 250...這他在對岸一個月薪水吧?41F 04/20 18:04
→ douge: 有這種恐龍法官 台灣根本沒救了42F 04/20 18:04
推 Killercat: 話說這種手腳不乾淨的 還敢請 這中國廠商心臟也滿大的43F 04/20 18:05
→ douge: 國外是會判 這件事情損害公司多少利潤 台灣法官判44F 04/20 18:05
→ brabra: 才250萬,台灣法院真佛45F 04/20 18:05
→ douge: 文組智缺判決47F 04/20 18:05
推 lime1207: 裁培250萬? 多加一個0吧48F 04/20 18:05
推 closedltw: 明顯違約還連違約金都不用賠,當初離職GG根本不該付錢的49F 04/20 18:05
推 gene51604: 台灣法規跟法官真的跟不上時代XD 文組悲哀50F 04/20 18:05
推 GeeBen: 250萬搞垮台積電很便宜54F 04/20 18:06
推 pita30: 250而以是幸鼓勵跳槽的意思?55F 04/20 18:06
→ lime1207: 這法官是不是也早就被中國挖走了56F 04/20 18:06
推 LeafLu: 250W 廢到笑57F 04/20 18:06
→ douge: 這法官不是收過錢就是法匠 來亂的59F 04/20 18:07
→ newwind: 台積出走的。 廠商不一定會理了60F 04/20 18:07
→ douge: 根本沒規定不能判1500萬 什麼垃圾判決61F 04/20 18:07
→ newwind: 而且這已經三年了。 感覺沒什麼影響了65F 04/20 18:07
→ ultraccs: 如果老這樣判 根本沒人管法律66F 04/20 18:08
→ bkebke: 其實採購還滿重要的 廠商配的話 別人買什麼跟著買就對了68F 04/20 18:08
推 degneva: 有利用價值別說250萬啦 2500萬+違約金支那都會幫你付好70F 04/20 18:09
推 wheat1130: 台績店:賠我250是瞧不起我,還是瞧不起他?72F 04/20 18:09
→ t7556281: 文組低能連協議都不會看可憐哪73F 04/20 18:09
推 HCTL: 應該判260億吧,250萬是要笑死人嗎74F 04/20 18:09
噓 zzro: 這是有給競業禁止特別離職金的 寫這種的公司沒給都白寫的75F 04/20 18:09
→ degneva: 這種讓他吃10年牢飯還比較算是處罰76F 04/20 18:09
推 sid300: 都是奴工 大陸挖角薪水高多了77F 04/20 18:09
推 Xceberus: 說真的專業領域的商業行為 法官搞得懂界線嗎79F 04/20 18:10
推 swgun: 中國會出錢我保證80F 04/20 18:10
推 scum5566: 才250萬 是在鼓勵跳槽嗎81F 04/20 18:10
推 joke3547: 大陸:250w?零錢,我幫你出82F 04/20 18:11
推 otter: 法官真不愧是文組之首83F 04/20 18:11
→ mij: 250萬難怪要跳了84F 04/20 18:11
推 mudee: 250萬 偉哉中華民國法官 這不是擺明了叫中國廠咂錢挖人嗎 給十億挖人都不為過 只罰250萬 笑鼠倫 難怪中國人老是恥笑臺灣85F 04/20 18:11
推 qaz223gy: 250萬?不加一兩個0說不過去吧?88F 04/20 18:12
噓 rmoira: 不愧是恐龍法官 自認1557萬太高 賠1/6就好89F 04/20 18:12
噓 agong: 鬼島防波堤: 台GG採購250萬 笑90F 04/20 18:13
→ wemee: 不是研發就Ok 大家別緊張 明天台積電繼續噴91F 04/20 18:13
→ mudee: 臺灣培養十幾年的人才 250萬就能買斷 替中國創造數百數千億產值 中國不挖你臺灣人才 要挖誰?92F 04/20 18:14
噓 a27588679: 人家副總卻說求償1557萬太高 是看不起副總逆?96F 04/20 18:14
推 iem2000: 250w 大概3個月薪水吧?97F 04/20 18:15
→ KENGOD0204: 法官只會靠腰工作量變多,這種損害廠商利益的判250萬,象牙塔只會在那邊演很辛苦,新聞只敢寫賠償太多減為250萬,可見簽定合約是符合法律98F 04/20 18:15
推 liveinmyway: 法官腦無解 還求償過高 在美國看看會賠多少
對岸看到只會爽而已 250萬便宜 可以多挖幾個人620F 04/21 11:40
推 hamel: 不是研發的,還好623F 04/21 12:22
→ vicdecx: 還要查有無利益衝突624F 04/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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