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1231002 (肥閃-II)
標題 [問卦] 新聞下面留言被鴿子告~
時間 Sat May  1 01:17:44 2021



台灣真的很棒

不檢討自己為什麼會被罵

遇到老百姓告到你不要不要的

真的優秀啊~

守備範圍超廣的

新聞留言都管的到

https://i.imgur.com/t8x0oOH.jpg
[圖]

https://reurl.cc/XenpyD
(縮網址)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785768578124852&id=124616330906800&

哎~怎麼辦啊

有沒有鍵盤律師來分析一下

侮辱公署罪是什麼東西

最近鴿子黑黑的事情大家自己小心唷

亂留言等等侮辱公署罪就來了:)

對了

前幾天去民雄吃鵝肉真的好吃

難怪排隊排的不要不要的

大家還是要守法唷

不說了

我要去大夜班打工賺罰金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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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7.19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Z3kwt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803066.A.DE7.html
pinhanpaul: 塗成這樣誰看得懂啊1F 05/01 01:18
jackycheny: 五樓肛門賺罰金2F 05/01 01:18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18:56
andytaso: 所以你留了什麼言3F 05/01 01:18
你看看裡面留言哪個可以告的?有牌流氓?收保護費?還是什麼~科科
ah937609: 民雄鬼屋還在嗎4F 05/01 01:19
Tass: 網址縮一下不難吧5F 05/01 01:19
縮了
rinatwo: 縮網址很難嗎6F 05/01 01:19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19:33
sustaining: 鴿子爆氣?7F 05/01 01:19
heavensun: 重點沒講 你留了什麼言8F 05/01 01:20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0:42
rinatwo: 笑了  公然侮辱案 你沒指名道姓 或者特定人士就沒事9F 05/01 01:20
OPPAISuki: 怕10F 05/01 01:21
DarkIllusion: 我猜你是講保護費的那個11F 05/01 01:21
我不想曝光別猜啦^_^
rinatwo: 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806 號12F 05/01 01:21
cs09312: 你是不是那個說保護費的13F 05/01 01:21
rinatwo: 既非對於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自不構成刑法第30914F 05/01 01:21
他告我刑法140
rinatwo: 條及第310條之罪15F 05/01 01:22
cosmite:16F 05/01 01:22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2:21
hiimjack: 侮辱公署是刑法140II 不是309.310 ==17F 05/01 01:22
rinatwo: 案由 公然侮辱案18F 05/01 01:23
到現場是140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3:09
DarkIllusion: 有牌流氓的那個沒人理 大概不是19F 05/01 01:23
我是要告訴大家新聞留言要小心 現在警察很優秀
別猜啦qq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3:29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3:48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4:15
rinatwo: 告他公文書登載不實阿 傳你用309 結果用侮辱公署20F 05/01 01:24
我在7-11打工沒錢請律師...不知道這些
prog: 所以你是哪一個21F 05/01 01:24
rinatwo: 這是程序不正義 對於被告的訴訟抗辯權是有害的22F 05/01 01:24
em4: 怕...23F 05/01 01:24
反正大家別罵鴿子了 等等去警局版聚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4:57
turbomons: 過去有判例 有個女生在警政署舉牌抗議 警察白癡24F 05/01 01:25
heavensun: 你又沒指名對人   公家單位算可受公評吧25F 05/01 01:25
鴿子說你有罪就有罪 移送地檢署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5:31
turbomons: 雖然經過纏訟還是獲判無罪26F 05/01 01:25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6:04
rinatwo: 侮辱公署很難成立啦 你只要拿出判決書有相關證明就可了警察一堆包庇 收賄的 拿出來就說你只是合理評論27F 05/01 01:26
andytaso: 其實你花個四萬請律師,有很大機會不起訴29F 05/01 01:26
sowenvoy: 政府做事不會,告人民倒是很會。30F 05/01 01:26
新聞留言也被告 真的...台灣警察水平顯著提高
rinatwo: 不用請律師浪費錢啦 這種案子幾乎不會起訴的31F 05/01 01:27
andytaso: 就看你覺不覺得前科值不值四萬去換了32F 05/01 01:27
查過了這個不會有前科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7:25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7:42
turbomons: 這就某黨帶起的風氣啊 濫訴爛訟 想要壓制一切不利言論33F 05/01 01:27
rinatwo: 你只要就你罵的 判決書上有警察被判刑的前例就安全了34F 05/01 01:28
Tomince: 侮辱公署是什麼鬼法@@???共產黨?35F 05/01 01:28
有牌OO專用的 大家小心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8:46
slimak: 文輝 下次別亂留言36F 05/01 01:28
被你發現我是獅子丸了...
ms0545173: 怎麼不寫公安37F 05/01 01:28
turbomons: 一般人怕纏訟耗時浪費時間 最好的選擇就是吃河蟹閉上嘴38F 05/01 01:28
不知道的還要去吃幾次鵝肉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9:06
andytaso: 呃,刑法除非不起訴,不然只要有判,小電腦都查的到39F 05/01 01:29
zakijudelo: 如果是告你刑法第140條第2項,那你可能是有對非個人留40F 05/01 01:29
裡面留言串每一個罵髒話啊
zakijudelo: 言罵髒話吧41F 05/01 01:29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29:46
Lawleit: 李政緯4ni?42F 05/01 01:30
不要猜啦 qwq
superob: 有掛有推43F 05/01 01:30
沒掛 我是說大家留言要小心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0:24
vickyshan: ……44F 05/01 01:30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0:41
andytaso: 以後記得加個問號45F 05/01 01:30
加問號一樣可以告 真的 不唬爛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0:59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1:23
mach1210: 這麽容易被嚇喔46F 05/01 01:32
老百姓看到警察腿都軟了
zakijudelo: 那可能有留髒話的都被告了吧,政府最近在網路上下很大的功夫,自己小心47F 05/01 01:32
Irene534: 怕被告就不要罵呀49F 05/01 01:32
ssivart: 被垃圾鴿子告 真雖小50F 05/01 01:32
你這個留言很危險
turbomons: https://reurl.cc/dVZ9oz 找到了 這篇還是豬油的社論51F 05/01 01:32
法操》「侮辱公署罪」是不是已經過時了? - 自由評論網
[圖]
「侮辱公署罪」所訂定的年代,行政機關作為國家公權力的表徵,地位可說是高高在上、不容侵犯,但在如今重視人權的民主體制之中已顯不適用。 ...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2:47
GhostFather: 可以告 但不會被起訴啦52F 05/01 01:32
rinatwo: 基本上 法律上對於公署的言論自由更加寬鬆53F 05/01 01:33
turbomons: 法操》「侮辱公署罪」是不是已經過時了?54F 05/01 01:33
rinatwo: 若公然侮辱 誹謗都不成立 那就更難成立侮辱公署罪55F 05/01 01:33
告訴我們FB要開分身+跳板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3:46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4:17
turbomons: 「侮辱公署罪」屬威權體制的象徵 挾持人民言論自由的56F 05/01 01:34
鴿子哪管你:)說你侮辱就侮辱
turbomons: 凶器57F 05/01 01:35
Irene534: 170則留言  其他人沒被告  你覺得是誰的問題58F 05/01 01:35
我已經聯絡到好幾個被告了:)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5:26
DarkIllusion: 當然是警察的問題59F 05/01 01:35
hiimjack: 是說這個也很難反告公文書登載不實吧 對方只要抗辯說不60F 05/01 01:35
s6525480: 我現在開始懷疑 當初民進黨教我 宋省長老k們箝制言論61F 05/01 01:35
hiimjack: 小心寫錯不就好了62F 05/01 01:35
vickyshan: 這幾天八卦版又是松山分局又是北投分局副本,鄉民們63F 05/01 01:35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5:47
s6525480: 到底是不是真的了64F 05/01 01:35
我不想曝光 只是告訴各位真的會被告
pobby920: 誇張 真的很扯65F 05/01 01:36
pokyhoyo: 告不成啦 不過一堆車卡在那邊 依法開罰的話有啥好罵?66F 05/01 01:36
turbomons: 惡法亦法 但應該很難被定罪 只是要辛苦多跑幾趟67F 05/01 01:36
KimDaeYeon: 侮辱公署找阿航啊,他有經驗68F 05/01 01:36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6:29
vickyshan: 感覺也很危險阿?69F 05/01 01:36
rinatwo: 不小心寫錯 那去跟檢察官跟法官說阿70F 05/01 01:36
Lawleit: 政緯我跟你說,直接認罪表示悔意爭取緩起訴比較實在。71F 05/01 01:36
呵呵呵 我不是緯緯啦 我是獅子丸
rinatwo: 詐欺被告也說 我說我自己是檢察官 也是不小心講錯啊72F 05/01 01:36
a24285293: 蔡英文政績73F 05/01 01:37
matthewlien: 塗成這樣,只會影射,沒頭沒尾,是要帶什麼風向74F 05/01 01:37
要不然我要給你看什麼 身分證字號?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7:11
hiimjack: 檢察官應該是會採信啦 畢竟檢察官很了解鴿子素質…75F 05/01 01:37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7:34
fukdog073: 真的有牌oo76F 05/01 01:38
rinatwo: 反正台灣鴿子刑求都沒事了 官官相衛麻77F 05/01 01:38
zamperla: 去警察局一次就領教到什麼叫作有牌流氓了78F 05/01 01:38
警察態度很好啦 感覺就是要我跑一趟促進民雄經濟而已
a24285293: 蔡英文養的阿79F 05/01 01:39
rinatwo: 看看蘇建和被電懶趴 蘇炳坤被吊豬 紀富仁被踩下體80F 05/01 01:39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39:37
soy915221: FB會提供個資給警察?還是你的首頁全都自己寫出來?81F 05/01 01:39
警察很厲害啦
rinatwo: 那一個有被檢察官起訴 那一個有被法官判刑的82F 05/01 01:39
utuyuy: 查IP告小老百姓很會 遇上黑道就軟趴趴83F 05/01 01:40
jasonpig: 警總復辟84F 05/01 01:40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0:57
s9234032: 下次記得用酸的85F 05/01 01:40
千萬別提什麼流氓啦 還是收錢黑黑的 或者保護費什麼的qq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1:38
s9234032: 賊頭會被告嗎 ㄏㄏ86F 05/01 01:42
DarkIllusion: 警察就是吃飽太閒了才會跑去各新聞底下一個一個告87F 05/01 01:42
zakijudelo: 你就事論事批評都還不容易成立,但罵髒話就很明顯了,88F 05/01 01:42
跟檢察官道歉有用嗎...說我錯了
zakijudelo: 爭取緩起訴吧,檢察官也不想多一件案子在那煩89F 05/01 01:42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3:33
lieney: 推 這條爛法真的該修了90F 05/01 01:43
jones210272: 純噓流氓91F 05/01 01:44
ioupoiu: 要亂罵人 怪我?92F 05/01 01:44
老人別鬧
DarkIllusion: 增加別人工作量 以為別人都跟他們一樣閒93F 05/01 01:44
可能民雄比較...幽靜(怕)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4:44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5:16
bornwinner: 等不起訴後,換你告誣告罪啊,誣告是公訴罪,你告發94F 05/01 01:46
研究過了 誣告罪是我沒有嘴他 他栽贓我有嘴才會成案
bornwinner: 後就沒你的事了95F 05/01 01:46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7:09
DarkIllusion: 誣告不會成立喇==96F 05/01 01:47
有留言都可以告。除非沒留言他誣告你有留言才會成案
raphael1994: 誣告哪會成立 對方就真的覺得你有問題啊97F 05/01 01:47
專業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8:44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1/2021 01:49:03
stockking: 這應該沒事吧…但就是有點煩98F 05/01 01:49
astrophy: 這種的就別亂教了,找個律師就沒事的東西,沒必要搞什99F 05/01 01:49
Dix123: QQ564F 05/01 21:02
imhideji: 講什麼都沒說565F 05/01 21:17
S780122: 這政腐越來越誇張了566F 05/01 23:43
z2wen: 你用310第三項 或311第三款 應該穩穩的567F 05/01 23:59
謝謝專家幫助
※ 編輯: z1231002 (59.115.167.193 臺灣), 05/02/2021 01:50:55
pase139: 人家就好心分享過來人經驗+勸世 其他酸民是在嘴什麼568F 05/02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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