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i98btcc (幼斤)標題 [新聞] 婦人拒盤查抵抗被法辦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時間 Wed May 5 20:05:49 202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婦人拒盤查抵抗被法辦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5/05/3521254_1_1.jpg
彰化縣黃姓婦人逆向騎機車被攔查,她拒絕出示證件,又與警察拉扯,法官卻判她無罪,
圖為路邊攔查情景,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2021/05/05 06:1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警局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派出所)楊姓員警,去年7
月6日下午攔下逆向行駛的黃姓婦人,黃婦拒絕拿出身分證,也不告知姓名,楊員揚言「
我要把妳帶到派出所3個小時」,還質疑黃婦偷機車,動手把黃婦強行帶回派出所,黃婦
於警車內腳踹揮拳抵抗,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以妨害公務罪法辦,法院卻認為黃婦是違
規行駛,沒有犯罪之虞,楊員只能開罰單,卻用強制力將黃婦帶至派出所,這不是「依法
執行職務」,判決黃婦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黃婦上述時間於彰化縣福興鄉中正路逆向行駛,楊員攔停要求出示證件,黃
婦拒絕出示,也不願告知身分,楊員動用強制力,將黃婦強行帶到派出所查證身分,黃婦
卻腳踹與徒手抵抗,警方將她逮捕,依妨害公務罪法辦。
彰化地院審理時,黃婦否認妨害公務犯行,她說當時身上真的沒帶證件,如果警察把罰單
寄來,她會繳罰單,楊員則說,他攔查逆向行駛後,透過車牌發現車籍是黃姓婦人,但黃
婦不願說身分,他無法開罰單,才將黃婦帶到派出所查明身分,不過,楊員又改口說,當
時黃婦自承,「機車是跟縣政府偷牽的」,因事涉犯罪,他才將黃婦強行帶回派出所。
法官卻認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7條規定,要查證身分的要件,是合理懷疑有犯罪
嫌疑或有犯罪之虞等,楊員是因黃婦逆向行駛而攔停,違規行駛不是「警察職權行使法」
中,可動用強制力,帶到派出所查證人民身分的要件,另外,同法第8條規定,警察可以
在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予以攔停或採取三項措施,包括要求駕駛或乘客出示證
件,檢查引擎、車身號碼等,或要求駕駛接受酒測,並無「將駕駛人帶回勤務處所」或「
施以強制力」的選項,楊員只能舉發「不服稽查取締」,不能將黃婦帶至派出所。
至於楊員改口說,是黃婦語出「機車是跟縣政府偷牽的」,他才把黃婦帶回分駐所,法官
勘驗密錄器,卻發現當時對話,是楊員質疑黃婦偷機車,黃婦情緒激動回嘴說,「偷牽的
,去跟縣政府偷牽的」,這很明顯是黃婦意氣用事之說,楊員所為,不是「依法執行職務
」,縱使過程中黃婦動手與警察拉扯,也不能用妨害公務論罪,另外,黃婦與楊員拉扯,
楊員未成傷,亦未提告,傷害罪也不成立,據此判決黃婦無罪。
彰化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並指黃婦是自稱「機車是跟縣政府偷牽的」,員警是基
於黃婦有竊盜等犯罪嫌疑,而將黃婦帶到派出所,台中高分院仍不採信,認為一審對黃婦
無罪的理由,已經說明清楚,駁回檢方上訴,黃婦無罪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1254
婦人拒盤查抵抗被法辦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彰化縣警局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派出所)楊姓員警,去年7月6日下午攔下逆向行駛的黃姓婦人,黃婦拒絕拿出身分證,也不告知姓名,楊員揚言「我要把妳帶到派出所3個小時」,還質疑黃婦偷機車,動手把黃婦強行帶回派出所,黃婦於警車內腳踹揮拳抵抗,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以妨害公務罪法辦,法院卻認為黃婦是違規行駛,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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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0:05 zi98btcc.
→ lolic: 怎麼沒有大外割2F 05/05 20:07
→ cwh0105: 開罰單不能看身分證?5F 05/05 20:07
推 Ayreon: 台灣條子的可信度快比8+9還低了6F 05/05 20:07
推 SeanBoog: 欸不是 逆向阿婆還嗆來嗆去的 這應該可以抓吧7F 05/05 20:07
推 losewind: 地檢署怎麼常上訴一些瞎案浪費司法資源8F 05/05 20:08
→ linnx: 法官終於不挺濫權鴿了!感動!10F 05/05 20:08
噓 bathilda: 奇怪,誰知道是不是意氣用事之說?!11F 05/05 20:08
→ yoyoflag: 不開罰單增加國庫收入 反而濫權抓人 不懂利害關係12F 05/05 20:08
推 RINPE: 警察又犯罪了13F 05/05 20:08
→ bathilda: 刁民那麼多,法官還支持妨礙公務的刁民,?!14F 05/05 20:08
→ liquidbox: 騎車逆行不開罰單,把人家當刑事犯罪嫌犯本來就濫權16F 05/05 20:09
→ linnx: 沒證件不能開罰單的話,那請問測速照相怎麼開單?天兵欸17F 05/05 20:09
推 radi035: 沒被大外割很好了 笑~18F 05/05 20:09
→ bathilda: 應該問問法官當時警察應該怎麼做才好,直接放人?19F 05/05 20:09
→ cobrasgo: 逆向,沒證件,也不告知姓名。來你是警察要怎麼辦20F 05/05 20:09
推 jemlin: 一碼歸一碼,這事是逆向阿婆的錯吧,結果發現最大問題就是21F 05/05 20:09
→ liquidbox: 「合理懷疑有犯罪或即將犯罪」才能帶回警局22F 05/05 20:09
→ jemlin: 法官,如果不是常常亂判警察也不會像之前那樣難作事到起23F 05/05 20:10
推 bignoob: 是妨害公務罪無罪 不是不能開罰單 有些人根本沒看內文24F 05/05 20:10
→ mirza: 結果逆向騎車...這法官也是GG28F 05/05 20:10
→ liquidbox: 以前是警察自己濫權慣了,一堆人跟著奴起來29F 05/05 20:10
推 lml99: 警察也不會痛阿30F 05/05 20:10
→ CostDown: 刁民有背景就算意氣用事 鄉民就是口誤自招嫌疑重重31F 05/05 20:10
→ cobrasgo: 那以後逆向都不要攔下來,直接拍車牌好了,最後發現是33F 05/05 20:11
噓 ioupoiu: 笑死 逆向還不能查34F 05/05 20:11
→ linnx: 直接開車主罰單不會?鴿子飼料吃太多腦袋僵化?36F 05/05 20:11
→ cwh0105: 車牌號碼查到車主 驗證對象是否為車主 沒毛病啊37F 05/05 20:11
推 mucorn: 逆向不算犯罪喔?厲害了這見解38F 05/05 20:11
推 bignoob: 測速照相表示:我沒證件也可以開罰單喔39F 05/05 20:11
→ linnx: 逆向違規而已,原來逆向在鄉民眼裡是犯罪啊!42F 05/05 20:12
→ cobrasgo: 中壢那個是警察不對,這個逆向三寶違規連姓名也不肯講44F 05/05 20:13
→ gibbs1286: 賀!!!鴿子活該,直接開交通違規罰單就好的事情45F 05/05 20:13
推 lee85313xd: 警察又調皮 故意挑怒人民 然後再妨礙公務法辦48F 05/05 20:13
→ lwswjs: 逆向有刑法?49F 05/05 20:13
→ linnx: 鄉民當警察看到闖紅燈應該會拔槍射殺現行犯52F 05/05 20:14
→ mirza: 啊誰說無罪的..53F 05/05 20:14
推 jemlin: 不帶回去怎麼開罰單!? 帶的過程三寶阿婆拳打腳踢警察當然告妨礙公務啊,說這沒罪也就是說阿婆拳打腳踢沒錯是警察要54F 05/05 20:14
→ jemlin: 帶回有錯,但問題是那要怎麼開罰單!? 所以說,就是白爛法官搞的爛判決搞到警察很難作事的啊。57F 05/05 20:14
推 ultraccs: 開車主啦 跟偷拍一樣就好了60F 05/05 20:14
推 gibbs1286: 這個法官判得不錯啊,居然有條有理的判決61F 05/05 20:15
→ linnx: 推文一堆以為沒證件就不能開單的雲台灣人63F 05/05 20:16
推 lee85313xd: 所以某樓違規都是直接被帶去警局哦 建議你去申訴64F 05/05 20:16
推 akira00150: 應該是要照車牌開罰單吧,不用身分證,除非確定偷牽68F 05/05 20:16
→ gibbs1286: 真的滿好笑的,怎麼開交通罰單居然還要法官教XD69F 05/05 20:17
→ akira00150: 不然路邊違規停車是怎麼開的 一個一個找車主喔72F 05/05 20:17
推 cobrasgo: 逆向行駛就是蓄意殺人了,法律上不是,問問你自己的良心是不是74F 05/05 20:17
→ mirza: 看看你們注己災難前在幹嘛..啊,,哈逆向騎車無罪,對吧
小精靈再度開啟,守護天和死神模式.....76F 05/05 20:18
推 marknm: 要逆向駕駛 用這招就對了?80F 05/05 20:19
推 gowet: 直接開單就好了不是嗎? 單跟著車又不是跟人82F 05/05 20:19
推 bignoob: 所以現在法院審理還是閻羅王審理84F 05/05 20:19
推 linnx: 怎麼有人看到鴿子被打臉崩到不知所云 XDDD85F 05/05 20:19
推 Sanish: 有車牌號碼還不能開罰單,那被人檢舉被拍照的那種是怎麼開的?86F 05/05 20:19
→ mirza: 人類注己說話,要為注己負責啊..法官大人88F 05/05 20:19
推 cobrasgo: 違規不配合就是刁民,不要和中壢那個例子混在一起89F 05/05 20:19
→ tw689: 內文說的蠻清楚的,有憑有理90F 05/05 20:20
推 jemlin: 內文不就說了嗎,阿婆不說明身份怎確定是車主,今天偷車的偷了你車逆向騎被警察攔下來,只要拒不出示証件警察也是開你罰單然後就放他走嗎? 有些人是仇警仇到忘記是非了嗎!? 還是真以為老人就不會偷機車喔。91F 05/05 20:20
→ cobrasgo: 逆向了,被攔下來,沒帶證件名字也不肯說,這不就標準的刁民,平常大概也是敗類一個95F 05/05 20:21
推 NISNT: 婦人自稱車子是偷的98F 05/05 20:21
推 shelfs: 依規定攔停舉發只能開駕駛人,除非危險不能攔或逃逸,而且如果警察開車主,到時車主申訴或打訴訟說警察未確認身分可436F 05/06 07:43
推 shelfs: 能會被撤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條439F 05/06 07:46
→ balberith: 警職法亂解整天挑釁釣魚的鴿子真的沒啥好幫他說話的440F 05/06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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