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鐵自1964東海道新幹線通車起,就開始發生經營虧損,1968開始接受政府補貼,經數次改革成效不彰,1985年單年度赤字已高達2兆3千億日圓,相當於每天日本國鐵平均虧損63億日圓,至1987年移轉民營前23年間,累積虧損達25兆4千億日圓,加計未來應負擔之員工退休年金費用、鐵路建設之資本支出,負債總額高達37.2兆日圓,約等於日本當時一年稅收,不得已在1986年10月24日,國會壓倒性通過了『日本國鐵改革關連法案』,將日本國鐵分割民營化,成為現在的「JR 集團」。JR 集團依地區劃分,由北到南共有「JR 北海道」、「JR 東日本」、「JR 西日本」、「JR 東海」、「JR 四國」、「JR 九州」6 間公司,以及專責全國鐵路貨運的「JR 貨物」。
台鐵才走出第一步的公司化,想當國家資產的小偷們,就受不了該該叫,將來如果進入民營化,那不包圍鐵路不準火車行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