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拖果真是智障,連反駁都用說謊。
《貪污治罪條例》修法增列第6-1條,規定涉及特定罪嫌之公務員經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
至於刑期中國5年,香港公訴10年,簡易3年,澳門3年,台灣5年。各國更嚴格在哪裡?
藍白拖蠢貨果真只會信口開河胡說八道,連反駁別人都用捏造的。真是秀無恥的下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