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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l3532 (Liese)
標題 [新聞] 縱火害9死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須直接殺
時間 Thu Dec 15 13:52: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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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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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害死9人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定「須直接殺人故意」才能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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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緬甸華僑李國輝4年半前凌晨於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
釀成9死5傷慘劇,歷審從一審至更二審都認定他觸犯「情節最重大之犯行」,且犯後無悔
意,無教化可能,4度都判死刑,高院更三審開庭時,李國輝辯稱案發時有幻聽情形,律
師主張不得判死刑,更三審依鑑定結果雖認定李犯案時精神正常,但兩公約的「情節最重
大之罪」以「殺人直接故意」為限,李害死9人僅屬「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今改判
李國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逆轉免死,可上訴。在押的李今未出庭聆判。


高院更三審合議庭由審判長蔡廣昇、受命法官許文章、陪席法官汪怡君審理。更三審判決
指出,李國輝因長期施用安非他命致影響工作、已達中、重度身心障礙程度,雖有幻聽、
幻覺、妄想,縱火犯行乃源於欲報復陳姓友人,欲縱火燒死他,對陳已有「直接殺人故意
」,對被害的9人並無「殺人故意」,僅屬「間接殺人故意(即不確定故意)」。


更三審表示,李國輝雖主張他有幻聽等情形,律師主張案發時無辨識能力,不過,從李國
輝案發當天、犯案前後的表現,其購買汽油,有慎防溢出、查看是否有人觀看,再藏入雜
物塑膠箱、於走道換裝的舉動,事後並知曉躲避追查等表現,均無法證明當時他有心神喪
失、精神耗弱等情形,不構成刑法第19條第1項、或第2項的減刑事由。


更三審審理認定,依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生存權的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重
大之罪」才可判處死刑,且限縮在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本案中,原審認定李國輝犯
行是基於放火燒死陳姓友人的直接故意而產生未遂結果,對9位被害人則是「殺人的不確
定故意」而導致其死亡,與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規定仍有所區別,因此改判李無
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53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已取得我國籍,曾有2次放火前科被判刑確定,檢方指控,李
因施用安非他命而造成障礙症,2017年11月,因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挑
釁、嘲諷他,遂先2度在蘇姓同鄉的家門口放置汽油瓶以示警告,同月22日凌晨竟在租屋
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
,另有5人燒燙傷。


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供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
縱火,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也承認前案縱火被逮時,警方有告
誡他放火的危險性,他案發後換裝是為了躲警察。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定李
罪無可逭,判處死刑。


不過,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特地開庭進行生死辯,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永義指控,李國
輝僅因細故竟蓄意縱火奪走9條人命,且至今沒有表達一絲歉意,應維持死刑,但最高法
院仍認為有再審理查明必要,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三審。


高院更三審時,李自稱有肝積水症狀,已4、5個月不舒服,請求交保,檢方則主張李均有
戒護就醫,應繼續羈押,更三審仍裁定繼續羈押李。

更三審審理時,李國輝辯稱當時有幻聽情形,耳中傳來「聲音」才縱火,律師主張李國輝
有精神疾病不得判死,驚險逃生的陳姓被害人出庭痛罵李國輝「一直說謊」,高檢署則主
張,經鑑定,李國輝案發時有辨識能力、無精神障礙,應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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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害死9人改判免死理由 更三審認定「須直接殺人故意」才能判死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緬甸華僑李國輝4年半前凌晨於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5傷慘劇,歷審從一審至更二審都認定他觸犯「情節最重大之犯行」,且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4度都判死刑,高院更三審開庭時,李國輝辯稱案發時有幻聽情形,律師主張不得判死刑,更三審依鑑定結果雖認定李犯案時精神正常,但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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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ALOTGO: ㄏㄏ2F 49.159.181.61 台灣 12/15 13:53
matico: 司法改革大成功3F 210.202.218.253 台灣 12/15 13:53
omfg5487: 八卦法盲又翻車了 我們又贏了4F 59.124.203.227 台灣 12/15 13:53
kuma525566: 這才是我熟悉的司法嘛5F 42.79.205.221 台灣 12/15 13:53
super10000: wtf 不爽亂丟炸彈也可以就是了6F 223.137.116.188 台灣 12/15 13:54
belucky: 嗯  熟悉的味道7F 39.15.39.11 台灣 12/15 13:54
loby1234: 民進黨執政不意外8F 42.75.111.85 台灣 12/15 13:54
Sanco: 司法改革成功~~為何不廢掉死刑?9F 163.23.173.249 台灣 12/15 13:54
revit: 鄭捷有殺人之故意嗎?只是把刀子放進去一下下而已10F 118.167.120.158 台灣 12/15 13:54
ab4daa: 我放火燒你家不是故意要燒死你啦12F 111.82.44.67 台灣 12/15 13:55
su4vu6: 就繼續上訴而已啊 又還沒判玩13F 36.230.127.242 台灣 12/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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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每個死刑跟無期都是上訴到不能上為止15F 36.230.127.242 台灣 12/15 13:55
zxm00038: 去你的16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5
Adinger: 所以記者是要來幫忙教育大家…還是?17F 59.124.215.117 台灣 12/15 13:56
asdf70044: 真給你直接殺人 你最高法院仔照樣會幫18F 114.32.143.78 台灣 12/15 13:56
zxm00038: 放火沒想過會燒死人,只是針對不特定人而已,草你媽,保護壞人的19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6
asdf70044: 找藉口理由脫罪啦21F 114.32.143.78 台灣 12/15 13:56
galleon2000: 以後縱火的全部免死了?! 偉哉鬼島22F 59.124.2.4 台灣 12/15 13:57
darkMood: 不意外,法院職責就是盡可能輕判人渣。23F 175.182.25.72 台灣 12/15 13:57
zxm00038: 去你媽國民法官到底要不要上路了啦24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7
catsondbs: 這樣酒駕殺人也是間接殺人故意?25F 101.78.192.38 香港 12/15 13:57
chordrain: 司法改革成功 是不是以後殺人可以一刀一刀慢慢劃就不是直接讓他死26F 49.158.133.10 台灣 12/15 13:57
zxm00038: 酒駕殺人本來就不會判死28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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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lzj524: 心情不好亂放火 不是故意的不能判死  酒30F 1.34.72.168 台灣 12/15 13:57
gene51604: 法官又自己訂規則了31F 36.233.225.182 台灣 12/15 13:58
xulzj524: 駕撞死人也不能判死 各位懂了齁32F 1.34.72.168 台灣 12/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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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sondbs: 把仇人殺了然後說本來是想殺仇人的媽34F 101.78.192.38 香港 12/15 13:58
keepkef: 司法已死35F 111.241.64.163 台灣 12/15 13:58
XiaoWeitw: 三小36F 1.162.62.123 台灣 12/15 13:58
zxm00038: 我只是想讓他流血,沒有要故意殺他,沒37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8
neoa01 
neoa01: 小英民進黨司改政績。38F 223.136.131.55 台灣 12/15 13:58
zxm00038: 想到流血太多了39F 111.242.11.197 台灣 12/15 13:58
neoa01 
neoa01: 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40F 223.136.131.55 台灣 12/15 13:58
eko112: 司法改革加害者安全網 好讚~41F 114.40.115.182 台灣 12/15 13:58
asdf70044: 從頭到尾都嘛自由心證而已42F 114.32.143.78 台灣 12/1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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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airaqua: 倫家不速故意的44F 1.200.31.134 台灣 12/15 14:00
mars050615: 下次知道要燒誰家了嗎?45F 223.136.8.201 台灣 12/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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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ania5972: 台灣殺人扣搭到9人囉~~可喜可賀48F 1.162.68.241 台灣 12/15 14:02
bobby94507: 虐死都無罪啦49F 118.161.131.36 台灣 12/15 14:02
live1002: ......50F 36.226.13.23 台灣 12/15 14:02
richard520: 台灣殺人無罪51F 114.32.122.8 台灣 12/15 14:03
shellback: 縱火這種比直接砍人還惡毒的 反而沒事52F 118.163.108.246 台灣 12/15 14:03
raxsc: 不殺法官都不算故意 嘻嘻53F 112.78.95.143 台灣 12/15 14:03
shellback: 什麼垃圾兩公約54F 118.163.108.246 台灣 12/15 14:03
crazydj: 感恩蔡英文 贊嘆蔡英文55F 36.232.198.111 台灣 12/15 14:04
dusty20695: 那次是故意的?每個都有病每個都抄經56F 36.239.133.173 台灣 12/15 14:04
splong: 這種判定方式邏輯根本就有問題,當然極端57F 111.248.193.34 台灣 12/15 14:04
dusty20695: 台灣真的沒壞人欸58F 36.239.133.173 台灣 12/15 14:05
splong: 狀況第三人可以直接認定犯罪者有殺人故意59F 111.248.193.34 台灣 12/15 14:05
lml99: 以後把人丟下河也不算了60F 42.77.151.139 台灣 12/15 14:05
village0817: 蔡廣昇 許文章 汪怡君法官 人才啊61F 223.139.96.251 台灣 12/15 14:06
splong: 但是更多時候是有疑義的狀況吧62F 111.248.193.34 台灣 12/15 14:06
matico: 法盲三小,他前四次都被判死刑,前四個法63F 210.202.218.253 台灣 12/15 14:06
lwswjs: 想死還死不了 厲害了64F 49.216.93.139 台灣 12/15 14:06
matico: 官都法盲?65F 210.202.218.253 台灣 12/15 14:06
jokerjuju: 哈哈 鬼島韭菜算什麼 我們只要歐豬公約66F 1.168.179.198 台灣 12/15 14:06
Sanish: 沒有歉意…67F 111.242.1.85 台灣 12/15 14:06
pray: 三審豬腳麵線68F 27.53.225.204 台灣 12/15 14:06
coffee112: 唉69F 1.174.217.211 台灣 12/15 14:07
Sanish: 以前至少要有悔意或是和解才會免死,現在都免了70F 111.242.1.85 台灣 12/15 14:07
a7788783: 幹恁娘供三洨?72F 111.83.232.94 台灣 12/15 14:07
DLHZ: 嗯嗯哈哈73F 49.217.199.87 台灣 12/15 14:07
splong: 這個垃圾兩公約沒人敢廢掉嗎74F 111.248.193.34 台灣 12/15 14:07
floz: 幹他媽的法官造法....75F 114.24.179.11 台灣 12/15 14:07
LoCKeR941010: 厲害了這種法官76F 220.136.28.236 台灣 12/15 14:08
ericsyyang: 法匠不意外77F 114.140.153.153 台灣 12/15 14:08
foxey: 翻譯:放火燒死人只要死的不是你的目標免死78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08
hung0925: 好棒的法官!如果是燒到你家還會這樣判79F 118.163.110.208 台灣 12/15 14:09
dododododora: 可憐80F 223.136.142.180 台灣 12/15 14:09
foxey: 放火不就明知可能會燒死人? 幹你媽的不確定81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09
sam30292002: 小英政績+182F 60.250.233.180 台灣 12/15 14:10
hjnklm: 鬼島法官真的棒一個個都在想辦法幫殺人犯83F 114.137.87.196 台灣 12/15 14:10
foxey: 不確定的話吸毒酒駕恐攻千面人下毒都沒事了84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10
hjnklm: 減輕罪刑,祝你們晚上睡得安穩85F 114.137.87.196 台灣 12/15 14:10
foxey: 照你這理論 千面人下毒毒死100萬人也免死86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10
GenesisXD: 社會安全網大成功 小英政績+187F 118.165.11.209 台灣 12/15 14:11
gn01693664: 法律人:法盲又被我們打臉了88F 42.79.12.9 台灣 12/15 14:11
jayouch: 這些法官怎麼不被燒死算了89F 101.10.62.179 台灣 12/15 14:11
foxey: 千面人也不知道下毒吃了死掉的是誰嘛90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11
coffee777: 我真的很希望這法官被燒死,幹91F 140.134.166.70 台灣 12/15 14:11
foxey: 毒死10億人也是不確定故意喔 啾咪咧幹
幹你的放火燒房子知道一定不會燒死人才來不確定故意喇92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12
al0w0l: 欸不是,那恐怖攻擊算不算?95F 42.73.11.69 台灣 12/15 14:14
foxey: 賓拉登恐攻撞大樓他也不確定故意會殺到誰啊你美國是在派突擊隊殺他三小喔?不懂法律96F 59.124.242.209 台灣 12/15 14:14
overthinkin: 台灣的法官真棒98F 1.174.105.3 台灣 12/15 14:15
lolic: 意思是法官家不小心燒起來也考以
*可以99F 223.140.91.94 台灣 12/15 14:15
imega: 垃圾277F 101.10.106.16 台灣 12/15 20:47
KDGC: 不就跟換臉一樣 沒傷到法官政客的都不算重罪278F 175.182.108.137 台灣 12/15 21:40
kenichisun: 廢死一大勝利279F 114.43.88.96 台灣 12/15 21:41
orz151426: 兩公約根本不是法律,媽的根本瀆職280F 223.140.246.13 台灣 12/15 21:44
AN94: 推 法盲崩潰可憐 去看包青天打手槍啦 現代社會要有文明法治的樣子281F 27.240.233.29 台灣 12/1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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