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有些人喔 根本搞不清楚 [法律]跟[安全]在意義上的差別...
是 看到大車退三步 是很安全 也是行人注意安全的保障方式 可是有沒有先去搞清楚啊 法律法規是要幹三小用的? 什麼叫做要嘴政府之前先想想? 按照你的邏輯來講 那定法規幹嘛? 直接廢除不是更好? 放在那邊給人家嘴? 就因為一個[安全]? 再者...這種跟黑道擁槍自重有什麼分別? 不要跟我講什麼法律有說槍枝是犯罪三小的 為了保障安全 弄個一把槍在身上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不行嗎? 這種邏輯有沒有87%像? 整天哭要說用生命捍衛法律?! 沒有素養沒有素質才會覺得別人是用生命捍衛啦 怎麼不講講就是有些民主低能智障 一副不違法好像會死的嘴臉 整天把別人的命放在刀子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