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不要仇女仇成那樣,夫妻勸和不勸離,從賴對話看,女方終於認錯了,既然有認錯就事緩則圓吧,男方對離婚一事不必太堅持,兩個人還是可以再好好談談!但從對話中女方的掌控慾有點過強這點在事後的溝通真的不可少,不然類似的狀況往後還是會繼續爆,另外講到真的離婚要用500萬換房真的大可不必,這有點吃人夠夠觀感真的不好,男方都說車子給女方了,女方真的不必什麼都想拿,最後看文中對話,女方真的太活在自己的世界了,導致想說貼上網公審,沒想到被噴的滿臉豆花,如果這次事後能有個好的收場,女方真的要多出去走走,找份工作打發一下時間也好,不要想說活在貴婦團的小圈圈,那真的會跟世界脫節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