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懂啥英文,丟進系統去比就好,內容根本不重要。重疊率不高,就縮小範圍,像是整篇15%雷同。把雷同的部分的原本章節,當成分母,隨便都七八成抄襲。抄襲有幾種,一種是拿別人的版本改一改,當自己的用,林志堅就是這種,還不是雷同章節,是整篇下去比對。另一種就是把別人的資料當成自己的用,就塔綠班在吵的虹安論文,給學校判定沒問題,連會都不用開,給原始資料出處資策會說沒授權問題,是抄個鳥啦。張善政的更好笑,拿比對論文的方式去抓他團隊收集資料沒註明出處?欸,資料收集比較,到現在農委會也不去提告,拿回所謂被爽賺的5000萬。張善政這案子,什麼情況叫抄襲,就是像林志堅那樣,拿別人的版本改一改,當自己的用被抓包,才有可能被判定成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