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面的內容,應該可以看出"管就是有兼職"吧~ 只是程序被校方幫忙極速補齊了,所以"證據"顯示沒有不法....也看得出他的履歷就是有不實,只是被認定那是他自己寫的沒有公務員登載不實~
從這判決看到了一切合法,但也會心知肚明的了解,他在台大裡有特權啦!!
就像民進黨各種疑似弊案一樣,沒有法院判政府官員有罪,但你就當作民進黨很清廉了嗎?!!
"而北檢從在2018年開始,就接到許多民眾檢舉,陸續分9件他字案展開調查,其中包括管被指參與遴選時,隱匿曾到台哥大兼職董事的經歷,涉及偽造文書等罪,但檢察官調查,管任台哥大董事時,只是台大教授,沒有兼任校務行政職,且有請台哥大回饋學校,所有程序都依校方相關兼職規定辦理。
檢察官認為,管有權製作自己的履歷文件,並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問題,至於管被指違法赴陸授課部分,經查管在因公職等因素受管制期間,都沒有未經核准擅自出境等紀錄,查無違法情事,因此在日前將所有相關案件全部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