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完牙齒 或 不小心手掌受金創而出血
吸吞自己的血 嚐過甜頭後 就回不去了
不過 自殘 也是傷害"自然人" 會損害個人法益 社會法益 也會造業的
合先敘明
至於 因傷病截肢的殘肢 去泌尿科診所割包皮後的皺褶血肉 鼻竇炎開刀切割刮除的的痰涕血肉
甚至去理髮剃剪下來的自己髮絲
歸屬權的法律問題 我倒是沒研究 但感覺上可是很有趣的研究題目
最後 捐血250cc 要求捐血車所屬主管同意抽500cc並回報上級
另外250cc要捐血中心幫忙包裝讓自己收回自用
捐血中心會同意嗎?
必竟 自己的血 可是 專屬於自己的"食材"
而自己的痰涕淚 吞入肚子 也是有營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