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pen (元)標題 [新聞] 偷開老闆車出去玩酒駕自撞 員工「借用一時間 Tue Mar 19 09:17:3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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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偷開老闆車出去玩酒駕自撞 員工「借用一下」獲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華(化名)2022年10月間因為機車壞掉,竟在未經老闆同意之下,將老闆的轎
車開走,沒想到與朋友飲酒聚會結束,竟在回程發生自撞事故,整件事情才曝了光,他也
因此挨告竊盜罪。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阿華只是「借用」,不構成竊盜罪
,於是裁定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仍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檢方主張,王男明知老闆沒有同意讓他使用轎車,卻還是在2022年10月2日凌晨偷偷拿走
車鑰匙,開車去參加朋友聚會,喝完酒之後,他打算順路載朋友回家,沒想到中途發生自
撞事故,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才揭穿整起事件,訊後則依涉犯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阿華辯稱,當時因為機車壞掉無法使用,才想借用老闆的轎車代步,原本打算先送朋友回
家,再將車子開回去,最後自己走路回家,哪知道中途發生車禍,他真的只是想借用一下
車子,用完就還回去,沒有竊盜的意思。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華從未對外宣稱自己是車主,也有向朋友坦承車子是公司的,而且
從Google地圖研判,實際行車路線與他的說詞並無不符,加上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他有
竊盜意圖,因此採信「借用」一說,裁定阿華無罪;但針對油料消耗的部分,原告方可以
考慮處以行政上罰鍰。
檢方不滿一審判決結果並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表示,阿華的行為仍可以依照社會秩
序維護法開罰,並非無法可罰,他也已經賠償20萬元與老闆達成和解,一審因不能證明他
涉犯竊盜罪嫌,因而做出無罪判決,經查核並無違誤,最終仍認定檢方的上訴理由為無理
由,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19/2702824.htm#ixzz8Usb47U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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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pen 2024-03-19 09:17:32
※ 文章代碼(AID): #1b-EUk-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811054.A.FA4.html
推 bill403777: 統神:是借用,不是偷1F 42.73.181.185 台灣 03/19 09:18
→ Fezico: 原本想說些甚麼,但還是算惹...3F 111.251.173.218 台灣 03/19 09:18
推 pxndx: 和解了還要上溯就是檢方在耍白癡4F 49.216.42.166 台灣 03/19 09:18
推 HOWTOPETER: 法官我也想借你的車5F 118.231.161.188 台灣 03/19 09:19
→ ziso: 這案就檢察官太閒自己在那上訴吧==6F 211.72.185.125 台灣 03/19 09:19
推 mopepe5566: 大家去跟法官借車8F 101.12.93.159 台灣 03/19 09:20
推 herro760920: 幹他媽法官真的是智障9F 113.196.174.254 台灣 03/19 09:20
→ ziso: 人家民事糾紛都和解了 老闆也沒要告10F 211.72.185.125 台灣 03/19 09:20
→ herro760920: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跟和不和解無關,垃圾法官在那邊敗壞風俗的11F 113.196.174.254 台灣 03/19 09:21
→ iam0718: 和解賠償了還硬要搞 正義感爆棚哦13F 111.255.109.149 台灣 03/19 09:22
噓 qt359101: 統神:沒有犯意 那叫借 不是偷14F 223.137.98.74 台灣 03/19 09:22
→ herro760920: 小學生都知道不告而取為之偷了,你他15F 113.196.174.254 台灣 03/19 09:23
→ shooter555: 重點是和解了 老闆都不想告了16F 220.135.135.159 台灣 03/19 09:23
→ herro760920: 媽法官的判斷邏輯是三小17F 113.196.174.254 台灣 03/19 09:23
推 dahlia7357: 和解是重點,沒犯意18F 59.124.115.211 台灣 03/19 09:24
推 leeyeah: 隨便開別人車再丟個油錢就能無罪 超爽19F 223.137.194.35 台灣 03/19 09:25
推 ringil: 法律就醬 法盲把法律學好一起犯罪不好嗎21F 36.233.221.70 台灣 03/19 09:27
噓 b00668880: 老闆不知情就開走算哪門子借用?22F 122.117.13.213 台灣 03/19 09:27
→ hmcedamon: 我沒說那是我的 就不叫偷囉23F 60.251.199.140 台灣 03/19 09:28
→ b00668880: 所以我幹了鄰居的腳踏車騎了兩天再放回原位也能叫借用嗎?24F 122.117.13.213 台灣 03/19 09:29
推 Oisiossos: ○○借用一下26F 180.217.33.22 台灣 03/19 09:29
→ hmcedamon: 法官說你什麼你就什麼囉27F 60.251.199.140 台灣 03/19 09:30
噓 Skytree5: 來來來 錢拿來借用一下28F 219.91.100.47 台灣 03/19 09:31
推 a0652qj: 原告都已經和解了?老闆幫講話就脫身了吧30F 220.134.8.18 台灣 03/19 09:31
→ toro736: 沒辦法,這就使用竊盜,反而這種小事+當事人都和解了,檢察官還要上訴很奇怪32F 49.217.61.139 台灣 03/19 09:32
噓 fishouse: 不是走私是超買!34F 140.114.48.100 台灣 03/19 09:32
推 wellwest: 統神又預言了一波35F 116.89.131.1 台灣 03/19 09:32
推 TPAsavelove: 應該是看你是否將東西佔據來判斷36F 220.228.146.36 台灣 03/19 09:33
推 fly0204: 統神法律小教室有教過37F 1.174.87.50 台灣 03/19 09:33
→ chenggong: 這三小法官?38F 223.137.127.247 台灣 03/19 09:34
推 ghgn: 我以為沒有經過他人同意就拿走他人物品就是偷竊 法官見解真屌39F 123.194.180.94 台灣 03/19 09:35
→ linchw: 白痴 實務早就有使用竊盜的案例了 一堆法41F 101.10.105.97 台灣 03/19 09:37
噓 susaku: 台灣法律到底怎麼了 法官立委都活在異世42F 59.124.165.188 台灣 03/19 09:37
→ linchw: 盲不會現在才知道吧43F 101.10.105.97 台灣 03/19 09:37
→ susaku: 界嗎44F 59.124.165.188 台灣 03/19 09:37
噓 joeii0126: 不告而取謂之偷45F 27.52.33.1 台灣 03/19 09:37
→ linchw: 破壞持有建立持有自己去理解吧46F 101.10.105.97 台灣 03/19 09:38
推 clairehao: 下次小偷就用這招了47F 119.77.139.235 台灣 03/19 09:38
推 nekogogogo2: 法官你老婆或女兒也讓我借用一下48F 101.10.11.29 台灣 03/19 09:39
→ DOOT: 告錯罪了吧=.=49F 59.126.75.112 台灣 03/19 09:40
推 UniversalGod: 大家來跟法官借車~~~50F 180.217.225.84 台灣 03/19 09:40
→ DOOT: 已經賠償20萬元與老闆達成和解51F 59.126.75.112 台灣 03/19 09:41
推 mustangccx: 就認識的 檢調硬要送這條52F 223.140.94.156 台灣 03/19 09:42
→ DOOT: 和解了公訴也沒辦法撤訴www 讓他掰XDDD53F 59.126.75.112 台灣 03/19 09:42
推 cherrybabe: 暖民正常發揮54F 27.242.100.129 台灣 03/19 09:43
推 GonVolcano: 法界:國民法官判太嚴啦55F 112.78.94.112 台灣 03/19 09:43
推 zxc2331189: 借一下而已啦 又沒說不還56F 61.221.98.2 台灣 03/19 09:43
噓 bluelune: 別人不知道沒答應借 就是偷57F 175.182.8.189 台灣 03/19 09:44
→ coolrgin: 好老闆58F 110.28.81.186 台灣 03/19 09:46
→ benlinskyin: 沒有同意還算借喔59F 111.83.145.63 台灣 03/19 09:48
推 Bifrost: 我反而覺得 檢察官不可能不知道使用竊盜硬是要起訴上訴原因是啥60F 223.137.157.9 台灣 03/19 09:48
推 ltytw: 暖62F 114.33.46.227 台灣 03/19 09:49
推 winiS: 南部法律63F 101.138.110.251 台灣 03/19 09:49
推 qmaper: 都和解了~判無罪正常64F 220.132.10.249 台灣 03/19 09:50
→ ifeedmydog: 豬豬寶貝又贏了65F 27.52.60.235 台灣 03/19 09:50
推 cms6384: 使用竊盜非竊盜= =66F 117.56.213.250 台灣 03/19 09:50
推 klub: 非公務偷開公務車 而且還跟老闆和解了67F 36.229.30.42 台灣 03/19 09:50
→ qmaper: 當事人都和解玩了 上訴幹嘛69F 220.132.10.249 台灣 03/19 09:51
推 Dayton: 有賠老闆也已和解 是老闆幫說話所以無罪?70F 39.10.10.182 台灣 03/19 09:55
噓 Cinor: 法界開先例了!不告而取不是偷歐,只要內心自認有借用的想法就不是偷竊71F 223.137.83.252 台灣 03/19 09:56
→ Dayton: 要是老闆表示當事人如果想借會讓他借
那也很難說是竊盜成立吧73F 39.10.10.182 台灣 03/19 09:56
推 super0949: 這三小廢物法官 沒說就不是借75F 111.82.66.191 台灣 03/19 09:56
推 GinHan: 是不是還有偷吃老闆的餅乾76F 49.216.89.85 台灣 03/19 09:57
推 roger840410: 除非他要賣掉或據為己有,不然不構成竊盜啊77F 42.71.123.138 台灣 03/19 09:57
推 Laotoe: 查了查,法律條文把這種行為定義「使用竊盜」然後不算犯罪XD
顛覆沒讀過法律的常人的認知耶,真有趣79F 101.12.21.140 台灣 03/19 09:58
推 frank111: 檢察官和法官網內互打,上訴幹嘛?82F 124.219.109.115 台灣 03/19 10:00
推 domago: 零元借83F 112.78.72.238 台灣 03/19 10:00
→ aprendes: 竊盜屬於非告訴乃論應該要檢討了84F 36.231.120.123 台灣 03/19 10:00
→ frank111: 檢察官起訴但法官判無罪,檢察官要扣考85F 124.219.109.115 台灣 03/19 10:00
→ aprendes: 名譽都可以告訴乃論了 身外之物不行86F 36.231.120.123 台灣 03/19 10:00
→ frank111: 積的,檢察官當然不爽要上訴阿87F 124.219.109.115 台灣 03/19 10:01
→ domago: 我只是跟銀行借了幾千萬 以後有錢就還88F 112.78.72.238 台灣 03/19 10:01
→ Laotoe: 所以只要打算歸還、沒有造成實質物品損失或是對方沒有因為這物品短暫不見而損失,就不算犯罪,受害人也沒什麼機會得到民事賠償89F 101.12.21.140 台灣 03/19 10:04
推 twhuang28: 大家可以跟法官借車囉?93F 39.1.5.21 台灣 03/19 10:05
→ simga: 三小法官?真他媽智障94F 60.249.194.220 台灣 03/19 10:06
噓 WIGGINS22: 法官真的都是只會考試的低能嗎?95F 118.165.141.67 台灣 03/19 10:06
噓 LatteCat5566: 不告而取謂之 借 太猛了法官96F 42.79.124.95 台灣 03/19 10:07
噓 harkk2001: 馬的恐龍,不問自取是為賊,這還沒有意圖?97F 114.137.152.88 台灣 03/19 10:07
→ LatteCat5566: 行政院紅線微罪不舉 法官神之見解99F 42.79.124.95 台灣 03/19 10:07
推 y7moremore: 法官你的車我借開一下289F 1.200.3.3 台灣 03/19 16:47
推 as81349507: 法官你的車子和房子能借我典當一下嗎?290F 42.73.123.83 台灣 03/19 17:23
推 rhcp1352: 我要怎麼教小孩?292F 223.137.127.94 台灣 03/19 17:39
→ winstonuno: 我沒有偷我那個是借293F 114.136.70.160 台灣 03/1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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