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標題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時間 Mon Aug 14 21:12:50 2023
先看北檢公告的起訴書
https://reurl.cc/7k129D
引述自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資訊-新聞稿
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3089/293092/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第一關浮報就過不了
: 法官一定會要浮報加班費的具體事證
: 加班就是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工作
: 這邊就要去精準定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0
勞動基準法§ 30-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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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0-1
勞動基準法§ 30-1-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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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30條第1項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勞基法第30條第3項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
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勞基法第30條第4項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
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勞基法第30-1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
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
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下略)
國會助理適用勞基法,除非是勞基法第30之1條的特許行業且經過事先申請及勞資協議
不然每天工作就是8小時,最多最多含加班到12小時
所以加班的定義很明確,超過法定時間的工作就是加班
而認定法定時間的依據就是出勤記錄
也就是說,只要出勤記錄不實,要不就是雇主違反勞基法框勞工的工時
不然就是勞工虛報出勤記錄詐領加班費
但從起訴書上看起來,似乎是以虛偽不實的出勤記錄而去申報加班費
既然是倚靠虛偽不實的出勤記錄獲得加班費,那就沒有加班什麼合不合理的問題了
: 再來最簡單一刀斃命的就是金流
: 只要薪資是匯進有工作事實的助理帳戶
: 該薪資就成為個人可支配所得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22
勞動基準法§ 22-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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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https://reurl.cc/M8l7dk
勞動部112年3月25日勞動條 2字第 1120147759 號函釋說明
要 旨:
員工受領工資時,如有必須將工資之一部分給予其他同事,致其工資受損
,雇主實質上並未為完全給付情形,經查明確有相關事實,以違反勞動基
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裁處,並限期雇主補付工資,屆期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主 旨:有關社福機構工資給付之違法型態認定疑義,請查照辦理。
說 明:依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近來,聞有
少數社福機構要求社工人員於受領工資,必須將工資之一部分給予其
他同事,致其工資受損;雖其形式上,雇主已全額給付工資,惟實質
上並未為完全之給付。如經查明確有相關事實,請依違反勞動基準法
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裁處,並限期雇主補付工資,屆期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綜合上述說明,勞基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予勞工
形式上,即使雇主先將工資給勞工之後,在實質上仍要求勞工將薪資提領出來
那仍然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的問題
所以不是什麼薪資匯入勞工帳戶後就是個人可支配所得的問題
勞動部的函釋已經明確解釋,這樣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2條
: 已經消滅了原有的性質
: 哪怕是不樂之捐
: 也要舉證高虹安用違法手段取財
: 要碼恐嚇 要碼詐欺 你要指控是強盜也行
: 但就是跟貪污沾不上邊
: 澳戲拖棚
結論,回捐問社工就對了,社工界的回捐議題早是10幾年來的老問題
衛福部、勞動部都做過相當多的解釋以及明確定義回捐就是不法
先不論高市長有沒有貪污,回捐就是他媽的王八蛋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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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9.166 (臺灣)
※ 作者: mounter 2023-08-14 21:12:50
※ 文章代碼(AID): #1asYXLO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18773.A.61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08-14 21:12 mounter.
推 johnwu: 八卦板不喜歡這篇1F 123.195.117.241 台灣 08/14 21:14
→ wawaking1: 柯粉:我們的信仰是你們一般人能懂的2F 1.168.11.17 台灣 08/14 21:14
推 jerrylin: 就是不法 但是不管3F 36.233.116.242 台灣 08/14 21:14
→ wawaking1: 嗎?不要拿別人正常人跟柯粉比啦4F 1.168.11.17 台灣 08/14 21:15
※ 編輯: mounter (114.40.19.166 臺灣), 08/14/2023 21:17:07
→ brella: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嘻嘻6F 118.171.119.100 台灣 08/14 21:16
→ finhisky: 歷史共業 原po應該沒次出事都有罵 不是只罵高 應該吧8F 1.200.13.18 台灣 08/14 21:16
→ brella: 回捐給高虹安買衛生棉10F 118.171.119.100 台灣 08/14 21:16
→ scott0104: 所以用貪污起訴?那全台地方政府社會局要不要比照11F 122.121.70.74 台灣 08/14 21:19
推 wawaking1: 樓上柯粉趕快全台大告發13F 1.168.11.17 台灣 08/14 21:19
→ MK250: 領的業務費用自己收著,叫人捐加班費當公款14F 112.104.64.44 台灣 08/14 21:19
推 ggtest: 除非如你一開始說的工時虛偽不實(這是詐領沒錯),不然就是你後面的結論勞資糾紛而已15F 114.137.249.121 台灣 08/14 21:19
推 kent: 就說高虹安沒有貪污犯意了 助理自願回捐的18F 111.249.150.221 台灣 08/14 21:20
推 chuchichan: 真的是慣老闆兼貪汙仔19F 27.147.33.238 台灣 08/14 21:20
推 rafaj: 白粉柯布林大軍說合法就是合法啦20F 223.139.161.99 台灣 08/14 21:21
→ isu0911: 用哪條起訴高?我眼拙沒看到21F 114.45.202.143 台灣 08/14 21:22
推 johnwu: 自願? 李忠庭打臉:我不願上繳加班費22F 123.195.117.241 台灣 08/14 21:22
→ isu0911: 喔喔,看到了24F 114.45.202.143 台灣 08/14 21:22
→ deco: 柯布林以後加班費都回捐給公司啊25F 36.239.126.94 台灣 08/14 21:22
推 KEYSOLIDER: 看來真的會土城找安26F 111.82.116.226 台灣 08/14 21:23
推 applebird: 還不被三民自給27F 111.82.57.194 台灣 08/14 21:23
→ oringe96: 回捐這種割韭菜行為,對某些人根本起手式,玩到不想玩,現在都億來億去的了28F 101.136.217.223 台灣 08/14 21:23
推 rafaj: 白能你不能,Z10萬遠勝145030F 223.139.161.99 台灣 08/14 21:24
推 liocorno: 土城找安要成真了31F 1.171.50.124 台灣 08/14 21:24
→ applebird: 各位拯救賴公主了,英雄救賴美美32F 111.82.57.194 台灣 08/14 21:24
→ soleaching: 建議全查33F 36.228.251.23 台灣 08/14 21:25
→ GeogeBye: 現在是貪汙vs.壓榨勞工 看最後是哪種34F 125.228.130.186 台灣 08/14 21:25
推 turbomons: 回捐很幹 所以有人拒絕啊
但這明顯就不是貪汙啊35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27
→ dasuperray: 某F舉的例是很好的教材啊 政治獻金?38F 1.200.6.99 台灣 08/14 21:29
→ eddiego …
噓 eddiego: 蔡英文吃屎39F 223.138.16.239 台灣 08/14 21:29
推 tw3002: 你不懂民眾黨喔!他們超越藍綠,還能超越法律40F 223.136.78.65 台灣 08/14 21:29
→ dasuperray: 請問高教助理回捐有入政治獻金帳戶嗎?42F 1.200.6.99 台灣 08/14 21:29
→ berryc: 如果是休息日,你傳訊給助理,助理認為這是公事, 就+4HR了不用講一堆廢話43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30
→ turbomons: 如果說考勤表是偽造的 那真的加班呢45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0
→ dasuperray: 有申報嗎?是捐款嗎?有給收據嗎?
我看根本沒有嘛~捐款要開收據的46F 1.200.6.99 台灣 08/14 21:30
→ turbomons: 你會相信高虹安助理不用加班48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0
推 sungtau: 結論蠻中肯的49F 211.76.172.30 台灣 08/14 21:30
→ berryc: 當然如果是什麼早安 粽子節快樂 這種當然不算XD50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30
推 littlelinsyu: 回捐這個不就是一堆教授在幹的?52F 36.239.241.231 台灣 08/14 21:31
→ turbomons: 所以才說起碼要有真假兩份考勤當證據53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1
推 Paulsic: 叫社工回捐的都是貪汙嘻嘻55F 101.137.24.170 台灣 08/14 21:31
→ DonDonFans: 這篇正解 不知道那篇在講甚麼56F 180.217.153.103 台灣 08/14 21:31
→ turbomons: 而且雖說是回捐也是進公積金
並不是進私人口袋57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2
噓 lnmp: 所以你心愛的党怎麼沒幫你解決回捐這種事?60F 1.175.231.3 台灣 08/14 21:33
→ berryc: 啊人家李先生就不願意,也確實沒捐 有怎樣?61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33
推 Paulsic: 如果連起訴書都寫似乎的話那還起訴的屁62F 101.137.24.170 台灣 08/14 21:33
→ lnmp: 但你還是很疼惜你心愛的党63F 1.175.231.3 台灣 08/14 21:33
推 ronga: 是說立法院加班費都加好加滿 其他辦公室64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34
→ turbomons: 高虹安有請助理墊付小額付款65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4
推 shyangwang: 沒有貪污意圖好嗎?66F 223.137.230.14 台灣 08/14 21:34
→ ronga: 應該也有類似的作法67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34
→ berryc: 有被高安安懲處,開除、扣薪嗎?68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34
→ turbomons: 助理就把帳記公積金 高虹安再補回69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4
→ berryc: 沒有的話哪來的強迫?70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34
→ turbomons: 實際上這些錢也沒進私人口袋71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5
→ jianliung: 似乎?那能不能說你似乎造謠72F 42.72.124.31 台灣 08/14 21:36
→ mintex: 真的假不了73F 1.163.93.51 台灣 08/14 21:36
推 turbomons: 跟你講的社工回捐情況也完全不同74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7
推 Paulsic: 似乎看不懂起訴書75F 101.137.24.170 台灣 08/14 21:37
推 ronga: 高虹安有傳line跟助理說 墊款要跟他請款76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37
推 xcvfrd: 柯粉很驕傲自己做了不同選擇是新政治 結77F 180.216.236.85 澳大利亞 08/14 21:38
→ turbomons: 還有你拿勞基法定義不更加確定是有加班78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8
→ xcvfrd: 果每次出事又開始比爛79F 180.216.236.85 澳大利亞 08/14 21:38
→ turbomons: 太容易構成加班條件了80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38
推 cisyong: 喔,回捐民進黨的雲抱怎不講
公積金,回捐的人也有用到啊。81F 60.244.170.71 台灣 08/14 21:38
推 Paulsic: 對就對錯就錯誰跟你比爛
只有民進黨找國民黨比爛83F 101.137.24.170 台灣 08/14 21:39
推 ronga: 錢進入助理的戶頭 助理不想繳也可以85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40
→ Paulsic: 蔡英文找馬英九比爛結果更爛86F 101.137.24.170 台灣 08/14 21:40
→ ronga: 李忠廷就不想捐了87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40
推 turbomons: 公積金與其說是回捐 不如說是集資
有人拒絕出資 就證明根本沒有逼迫88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41
推 cisyong: 回捐的人也有拿去買文具用品,也有吃pizza90F 60.244.170.71 台灣 08/14 21:42
→ turbomons: 不出就不出也沒怎樣啊 就不能用公積金92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42
推 berryc: 所以說李忠廷是關鍵啊...他有沒有跟高鬧翻93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42
推 ronga: 公積金一般辦公室也會有 有時是礙於辦公室94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43
→ berryc: 絕對是關鍵95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43
→ ronga: 壓力,不想捐也捐,那頂多叫不樂之捐96F 114.24.35.39 台灣 08/14 21:43
→ berryc: 他可以證明高沒有強迫, 也可以送高進去蹲97F 36.226.58.150 台灣 08/14 21:43
→ turbomons: 既然要講有逼迫 那用了什麼手段
這點法官一定會問清楚
可沒有檢察官那麼好唬弄 說逼迫就是逼98F 175.182.24.17 台灣 08/14 21:43
→ rahit: 北檢的意思是高要助理回捐去公基金
公基金被高拿去私用 所以告他貪污
但要說他貪污要符合1.浮報 2.回捐 3.私用三個之中一個不成立都不能連結到他貪污
如果只有浮報 頂多說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但這就要看怎麼認定是誰教唆
(如果手下自作主張就能算高無罪)
但教唆很難查證 容易各說各話
所以這個案子還有得吵257F 101.12.42.0 台灣 08/15 00:26
→ bart102617: 白浪們看不懂啦266F 223.136.22.161 台灣 08/15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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