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越南經營一家年營業額超過30億台幣的上市(Bursa Malaysia)傳產業分公司,
公司依照法律要設置"內審",需要會計師(ACCA)執照,
每年會計年度結束後要接受"Ernst & Young "(世界前三)兩次內外審,
1.把所有責任推給會計師, 是無法逃避蚵仔法律責任的.
FS(Finacial Statement)財報作假或錯誤陳述, 該公司及會計師都要負法律責任!
2.民眾堂怎會幫木可公司宣告關閉營業??現在是農曆七月,我們是見到鬼了
但87白粉,小草中國小粉紅,蔥花 ,館粉以為神仙降臨!
普通台灣人是該哭還是要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