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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d (喊口號誰不會,怎麼做?)
標題 Re: [問卦] 廢死基本上就是在吃受害人豆腐吧?
時間 2024-10-01 Tue. 11:20:50


"廢死"又是來自中華民國的認知作戰,
當我們在研究司法惡整政敵,他拿2758與中俄璦琿條約
當我們研究刑法、交通監理、台中火車站前公車司機補油門行為,
他拿廢死,

當我們研究電費漲價,他討論廢核四與補助太陽能。
當我們研究高房價低薪資,他研究補助房東當社會住宅。

廢死?
聯合國的兩公約,我國不是會員國,而聯合國大多數的國家沒有廢死
這根本就是假議題,該關注的應該是我國整個司法吧!

司法最重要的是證據的合理性,可以反應出事實,
這點是我國整個司法都欠缺的。
因為我國畫錯重點,集中火力在整人與程序。
有沒有發生過不重要,重要的是程序。
就像我國歷史,都是不存在的神話或造神。

勝者畫虎、敗者造謠。

第二重要的是給予的量刑,可以反應罪刑大小,讓犯人記起教訓不再犯,
但是我國就3種1.罰錢2.暫時關起來3.死刑,
明明可以很多元
微罪-兩性不平權、竊盜、詐欺、濫訴、妨礙公權力、濫用公權力、霸凌等
1.不經意的初犯罰錢
2.故意的犯罪行為罰不怕,電擊槍體驗
3.生孩體驗
中罪-欠錢不還債留子孫、有明確證據如被查到現金、黃金等高價物的貪污,
他國詐欺等
1.外島守燈塔
2.國軍安排
3.支出只能悠遊卡消費,收入以電匯後還錢。
4.燃料作物培植隊
重罪-進行無差別式攻擊人致死、啃老欺幼、需要被終生隔離的,
1.人體試驗
2.人體農場
3.死刑


重點是不依照兩公約的不管酒駕、藥物濫用、指使過勞、交通規則、精神疾病,
而是依實際犯罪人做過的行為要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把實際對一般大眾造成實質傷害的永遠隔離。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們立法院以及過去幾十年來的公務員都不會,
整天拿法來說神話?笑死了!

整天拿舉證困難,一台車幾十萬,強制造車內建監視卻不行,
公車低底盤,內建救人充氣千斤頂也不行,
為了安全改裝,監理站先不給過!

廢死的存在是因為有冤案,但使死刑的用意是永遠隔離危害。
然後廢死集團不去研究冤案,關注在修法廢除死刑?

很好!又是一個中華民國國民有納稅服兵役的義務,
就不能好好討論,收稅是為了提供公權力,
維持制度這項服務嗎?究竟是國民擁有國家,
還是國家領導擁有國民?這所有權的認定是很微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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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uod 時間: 2024-10-01 11:20:50 (台灣)
※ 編輯: kuod 時間: 2024-10-01 11:28:2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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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廢死基本上就是在吃受害人豆腐吧?
10-01 11:20 ku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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